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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主要放置論文、書籍等相關資料的簡介信息,供檢索。 本部分主要放置民事訴訟保障制度的相關資料,包括保全和先予執行、對妨礙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期間與送達、訴訟費用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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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倩《虛假訴訟的本質與邊界》 中外法學. 2022,34(04) 吉林大學法學院 摘要:從2016至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虛假訴訟涵攝範圍的立場發生明顯改變;基於對1570宗案件的分析,發現各地法院對虛假訴訟的認定亦有方向性分歧;學說上,關於虛假訴訟則存在「虛假糾紛說」「第三人損害說」「司法秩序妨害說」的分野。以對訴訟本質的認識為前提,虛假訴訟應定位於從根本上消解民事訴訟「兩造對抗」基本結構的「惡意串通」行為。該類行為徹底瓦解民事訴訟制度功能得以發揮的結構性支撐,導致「訴訟」成為缺乏對抗本質的「媾和」,應當受到特別規制,以實現制度的規範意旨。「單方行為」應被排除在虛假訴訟之外,這不僅源於既有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強制措施完全可以應對「單方行為」,也因為「單方行為」的納入會肇致虛假訴訟邊界不清、損害當事人訴訟權利、違反比例原則、增加法院審理負擔、有損司法形象。惡意訴訟、濫用訴權、冒名訴訟等異化的訴訟形態,與虛假訴訟存在根本的差異,也須予以明確的界分。 關鍵詞:虛假訴訟;惡意串通;單方行為;兩造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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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志強《虛假訴訟程序性規制定位重塑與規則再造——以〈民事訴訟法〉第115條為中心》 清華法學. 2022,16(06) 山西大學法學院 摘要:隨著司法實踐中適用率的逐漸增加,民訴法中正面規制虛假訴訟的第115條要求的職權探知主義,嚴重紊亂了正常的辯論主義審理程序,降低了訴訟效率甚至侵犯了當事人訴權,增加了民事訴訟模式向職權主義逆流的風險。民訴法第115條適用紊亂的根本原因在於,確認虛假訴訟核心要素的訴的利益這一屬於訴訟要件的要素,在我國現行訴訟模式下貫穿於立案和審判兩個階段,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設立獨立的訴訟要件審理階段。現行訴訟審理階段模式和立案登記制改革方向都沒有將訴訟要件作為單獨的訴訟階段,且複式平行審理模式無益於虛假訴訟程序規制對於辯論主義訴訟模式紊亂的修復。重新審視虛假訴訟程序規制與現有民事訴訟模式的深層矛盾,將虛假訴訟程序規制在虛假訴訟治理中定位為補充性和兜底性的地位,在此定位下,擴大虛假訴訟程序規制範圍、明確構成要件和裁判方式,以增加司法適用的操作性和統一性。 關鍵詞:虛假訴訟;訴訟要件;職權探知主義;民訴法第1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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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鬱林《作為訴訟行為的送達》 《法學評論》|2022年第2期|122-125| 北京大學法學院 摘要:送達與正式通知幾乎同義表明我國送達制度傾向於通知的實效性,但其可行性又因缺乏分級制度而導致擬制送達的濫用.送達制度應依託我國相對成熟的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理論,民事訴訟行為理論和民事裁判效力理論.各訴訟主體在不同程序環節就送達這一訴訟行為所承擔的角色義務與相應權利,所遵循的行為規範和有效要件,都是在中國式的職權主義與辯論主義妥協模式的邏輯框架內展開的;應以相應事實的證明與推定規範,結合送達與受送達的行為代理與法律擬制,確定通知與送達的法律效果與瑕疵救濟,從而在送達規範的實效性功能之不可欲與儀式性功能不可靠的兩難困境之間謀求合理平衡. 關鍵詞:送達 司法送達 訴訟送達 訴訟行為 民事訴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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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興美《送達制度的結構性轉向:從「結果型」走向「過程型」》 中外法學. 2022,34(05) 吉林大學法學院 摘要:我國的送達制度是按照結果導向型思維打造的「結果型」送達。「結果型」送達是以受送達人為主體偏向、以實質性送達效果為制度目標和法院全責型的送達結構,這種結構為送達不能、送而不達等送達難現象提供了制度環境。規範的送達制度應當是按照過程導向型思維打造的「過程型」送達。「過程型」送達是以受送達人程序利益為保護對象、以過程理性為制度核心、可實現程序自治的送達結構。由「結果型」送達向「過程型」送達轉向是解決我國送達制度困境、重構我國送達制度的具體路徑。該路徑的實現以強化送達過程的理性建設為重點,信息化手段、社會化方法、交互性機制和推定規則可以為我國送達制度結構性轉向提供技術保障。 關鍵詞:送達;送達難;電子送達;過程導向;結果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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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華《民訴法修改背景下的訴訟費用改革》 法學評論. 2022,40(02)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摘要:本次民訴法修法將民事案件繁簡分流和訴訟程序簡化作為主要目標,實現了對訴訟資源的首次調節。但修法目標能否最終實現,尚取決於對訴訟資源的二次調節,要藉助訴訟成本與費用機制工具,激勵當事人做出正確的程序選擇。在訴訟費用方面,還要最大限度降低利用簡易程序、小額程序和在線審理案件的訴訟成本,實行優惠的收費標準;對於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應最大限度負擔訴訟費用,以反映實際訴訟成本。同時,還要兼顧訴訟費用的激勵功能和懲罰功能,確立「以敗訴者負擔為原則,以制裁濫訴為輔助」的訴訟費用負擔標準,保持司法供給與司法需求兩者的均衡。 關鍵詞:訴訟費用;訴訟成本;繁簡分流;程序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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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翠《電子送達與電子提交比較研究》 環球法律評論. 2023,45(04) 周翠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摘要:促進法院與當事人之間通過安全的電子通訊機制傳遞訴訟文件,構成各國當前民事司法的改革重點。電子通訊分為電子送達和電子提交兩個層面。與傳統的物理聯絡與紙質文件緊密相連相類似,電子通訊與電子訴訟文件密不可分,而且電子提交與電子送達變得同等重要,因此各國在新近的改革中均致力於對電子通訊的客體、途徑、義務以及到達時刻進行統一規制。以現有司法實踐為基礎並參酌比較法經驗,我國未來可考慮在民事訴訟法中設專章對電子訴訟包括電子送達與提交進行統一規制,並重構相關概念體系,統一電子通訊途徑,以及針對專業人群引入電子通訊義務。 關鍵詞:在線送達;在線訴訟;電子通訊;電子提交;電子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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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姿《論保全錯誤的程序法解釋》 現代法學. 2023,45(02) 吳英姿 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 摘要:「保全錯誤」及其「賠償責任」的含義可以分別從程序法和實體法兩個角度進行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通過裁判建立起單純從實體法角度進行解釋的規則,不僅不符合立法原意,而且違背保全申請行為的基本原理,導致申請人申請保全權與被申請人合法權益保護的失衡。在裁判方法上,以基礎案件實體裁判結果倒推申請人主觀狀態的方法在邏輯上難以自洽。單純實體法解釋導向下的保全程序規則局部萎縮,擔保功能變異,判斷保全錯誤的實體標準模糊,潛藏司法不統一的危險。應當重視保全錯誤的程序法解釋,仔細區分程序法意義上的保全錯誤與實體法意義上的侵權。 關鍵詞:保全錯誤;實體法解釋;程序法解釋;制度風險;補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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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正義運動」與兩大法系訴訟費用制度改革——兼論域外訴訟費用制度改革對我國的啟示
《民事程序法研究》第二十三輯,第4-14頁。
張悅,遼寧大學法學院講師
摘要:20世紀70年代,義大利著名法學家卡佩萊蒂倡導並提出了「各國政府都有義務保護當事人的接受裁判權,應為當事人從實質上實現接受裁判權提供應有的保障及掃清障礙」的理論,在此理論的指導下,掀起了一場遍及世界許多國家的「接近正義」司法改革運動。「接近正義」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便是關於訴訟費用的改革。訴訟費用可以說是當事人利用司法接近正義的第一道門檻。如何降低這道門檻,正是我國在積極進行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亟需解決的問題之一。
關鍵詞:訴訟費用;接近正義運動;司法改革;訴權
一、「接近正義運動」對兩大法系訴訟費用制度的影響
(一)「接近正義運動」的三次浪潮中的訴訟費用改革
(二)接近正義運動下訴權理念變革與訴訟費用制度
1.憲政訴權理論:訴訟費用制度改革的正當性基礎
2.解決糾紛的權利理念:訴訟費用救助制度改革的方向
二、「接近正義運動」下兩大法系司法救助模式
(一)福利社會下的福利司法模式
(二)廉價司法下的律師費用救助模式
三、「接近正義運動」下訴訟費用調節功能的強化
(一)強化訴訟費用制度剛性調節訴訟的功能
(二)通過訴訟費用負擔的制裁功能防止濫訴
(三)程序內促進簡化訴訟程序的選擇
四、對我國訴訟費用制度改革的啟示
(一)將訴訟費用制度納入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整體架構
(二)以司法獨立保障訴訟費用改革的有效運行
(三)健全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弱勢群體的訴權
(四)充分發揮訴訟費用制度的訴訟調節功能
(五)通過精細化收費規範保障訴訟費制度的程序正當性
(六)利用律師費強化訴訟費用的調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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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萬勤,何家慧.我國專家法律意見書法治化路徑的建構——以美國「法庭之友」的借鑑為視角[J].南海法學,2022,6(05):88-100.
摘要:專家法律意見書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大量出現,卻沒有一個科學的概念,始終處於尷尬的處境,這主要是缺乏立法規定、性質不明以及違反程序正當原則等原因導致的。分析專家法律意見書處境尷尬的根源,可通過比較國內相關法律制度,統計法庭引用專家法律意見書的頻率等方式進行。此外,在美國蓬勃發展的「法庭之友」制度與我國專家法律意見書制度雖然在很多方面存在差異,但是兩者在價值追求上具有緊密的內在聯繫,可相互借鑑。綜合考慮上述因素,我國專家法律意見書的法制化途徑分兩步走,一是從實體上構建專家法律意見書的形式和內容,二是從程序上規範專家法律意見書的提交和採納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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