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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共發了78篇帖子。

【資料庫】17.審判監督程序

1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06:12
徐陽.「輿情再審」:司法決策的困境與出路[J].中國法學,2012,(02):180-191.
關鍵詞:司法決策;輿情再審;輿情風險;司法權威
摘要:李昌奎案件作為"輿情再審"的典型樣本,引發我們對司法決策中輿情風險的思考。在形式合理性法治中,司法與以社會輿論為載體的民意衝突不可避免。在中國社會轉型期的構建型法治推進中,死刑案件的司法決策便是輿情風險的高發地帶。由於司法權威尚未牢固樹立,中國司法機關的輿情風險承受能力較弱。化解司法決策中的輿情風險的根本出路在於樹立司法權威,而在當下,為實現對已有司法權威的存量保護,強化司法與社會訴訟過程中的溝通機制,尤為重要。
1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06:14
江必新.論民事審判監督制度之完善[J].中國法學,2011,(05):128-137.
關鍵詞:審判監督;再審程序;再審條件;再審事由
摘要:現行民事審判監督程序運行中存在著"再審難"與"再審濫"的困局。為此,民事審判監督程序的再次修訂需要調整建構的理念,準確定位審判監督程序的性質,堅持辯證施治的方針,注意平衡各種相關價值,同時在此過程中處理好相關的幾對關係,並對當事人申請再審條件、啟動再審主體、管轄、再審審理程序等方面的規定予以合理化改造。
1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06:17
張衛平.再審事由規範的再調整[J].中國法學,2011,(03):62-70.
關鍵詞:再審制度;再審事由;審判監督程序;特殊救濟程序
摘要:我國民事再審制度雖然在2007年《民事訴訟法》的局部修改中進行了調整,關於再審事由的修正、補充是其調整的主要內容,但從理論和實踐來看,關於再審事由的規定依然存在不足,需要在本次《民事訴訟法》的全面修改中再次進行調整以進一步完善。基於此,應當在堅持再審程序為特殊救濟程序的基本點上,分析再審事由調整所應考量的若干因素,並提出再審事由規定的具體修改意見。
1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19:18
趙鋼,劉學在.民事審監程序修改過程中若干爭議問題之思考[J].中國法學,2009,(04):162-175.
關鍵詞:再審事由;管轄;申請期限;案外人申請再審
摘要:民事審判監督程序的修改,面臨著在不同的甚至相互衝突的可選方案中加以協調和取捨的難題。實體性再審事由雖然存在認定上的一定難度,但在我國仍有繼續規定的必要;將申請再審的管轄法院上提一級未必是最好的立法選擇,指定再審的程序則存在一定缺陷;申請再審的期限應區分為較短的一般期間和較長的特別期間;案外人申請再審的制度很有必要,但具體規則的設計仍有必要再作完善。
1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19:24
王亞新.民事審判監督制度整體的程序設計——以《民事訴訟法修正案》為出發點[J].中國法學,2007,(05):181-191.
關鍵詞:民事訴訟法;修正案;民事審判監督;涉訴信訪;再審之訴
摘要:通過對最近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現行民事訴訟法第一個修正案有關內容進行考察,本文圍繞民事審判監督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套程序整體設計的構想。這一構想充分地考慮了審判監督程序與信訪制度的內在聯繫,力圖把訴訟內的制度設計與訴訟外的相關糾紛解決機制結合起來。在程序設計上高度重視再審啟動的不同途徑之間、事由和程序之間、以及程序的不同階段之間的相互協調,並努力整合制度內的各種要素。
 
1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19:33
張衛平.民事再審:基礎置換與制度重建[J].中國法學,2003,(01):
關鍵詞:民事;再審;基礎;置換;重建
摘要:本文指出 ,我國現行再審制度是建立在審判監督權和檢察監督權基礎之上的 ,建構在這種權力基礎上的審判監督程序沒有能夠與民事訴訟的特性、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民事訴訟的一般原理整合 ,從而導致了再審制度與民事訴訟基本原則和原理的緊張和衝突 ,現行再審制度運營中的若干問題大多源於這種緊張和衝突。作者認為 ,應當將再審制度的基礎置換為再審訴權 ,將再審制度建立在再審訴權的基礎上 ,按照訴的原理建構再審之訴。這種置換與重構不僅符合民事訴訟特性 ,也符合民事訴訟基本原則和民事訴訟基本原理的要求。
1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19:39
李浩.民事訴訟檢察監督若干問題研究[J].中國法學,1999,(03):
關鍵詞:民事訴訟;檢察監督;檢法衝突
摘要:近年來,民事訴訟檢察監督中檢法之間的衝突時有發生。本文分析了檢察監督實務中包括檢法衝突在內的一些實際問題,對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本文還認為,對民事訴訟實行檢察監督也是一種權力,因而同樣有必要防範這一權力因受腐蝕而發生異化
1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6 14:49
李浩.刪而未除的「管轄錯誤」再審——基於2013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書的分析[J].法學研究,2015,37(02):158-175.
關鍵詞:2012年民事訴訟法;再審事由;管轄錯誤;管轄權異議
摘要:2012年民事訴訟法刪除了"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這一再審事由。人們普遍認為,新法實施後,當事人已不能針對管轄權異議的終審裁定申請再審。但在新法實施後最高人民法院處理再審案件的訴訟實務中,當事人以"管轄錯誤"為由申請再審和法院對"管轄錯誤"進行再審並未真正消除。最高人民法院依然保留針對"管轄錯誤"的再審肯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保留這類再審的積極意義在於:有助於消除當事人對地方保護主義的擔憂和防範可能發生的地方保護,有助於保障司法公正,有助於解決管轄規則適用中的疑難問題和統一各法院關於管轄規則的理解與適用;但保留再審也會同訴訟效率的要求相牴牾。為平衡司法公正與訴訟效率的關係,需要從三個方面優化處理"管轄錯誤"的再審程序。
1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6 14:52
李浩.民事調解書的檢察監督[J].法學研究,2014,36(03):130-147.
關鍵詞:民事調解書;檢察監督;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摘要:對民事調解書進行檢察監督是2012年民事訴訟法的新規定,也是我國檢察機關的新任務。對調解書的監督與對判決、裁定的監督存在多方面的差異,只有充分認知和把握兩者的區別,對民事調解書的檢察監督才能順利進行。民事訴訟法第208條中的"調解書",解釋上應包括調解筆錄、司法確認裁定書,但不包括仲裁調解書。對調解書的監督,應當採用依職權監督的方式。授權檢察機關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調解書進行監督的規定屬於法律中的一般性條款,檢察機關正確實施監督的關鍵在於恰當界定調解書是否損害這兩種利益。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採用目的性擴張的解釋方法,調解書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嚴重違背社會公德、損害集體經濟組織利益、損害社會弱勢群體利益的,也應當視為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損害案外人利益的虛假訴訟的調解書,也應成為監督的對象。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08條時,還應注意國家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在一些情況下難以精確地界定和區分。
2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28 22:32
李浩.管轄錯誤與再審事由[J].法學研究,2008,30(04):83-95.
關鍵詞:民事訴訟;再審事由;管轄錯誤;地方保護;補充性原則
摘要:是否應當把管轄錯誤作為再審事由,民訴理論界存在爭議。學者們對這一再審事由的批評存在合理性,但把管轄錯誤作為再審事由是與中國當下的國情相契合的,有助於抑制因違法管轄引起的地方保護。應當特別關注違反專屬管轄、違反專門管轄、違法下放管轄權、規避級別管轄、受理明顯無管轄權的訴訟、曲解案件性質受理訴訟這六類管轄錯誤的行為。管轄錯誤發生在訴訟的起始階段,針對這一具有特殊性的再審事由有必要設置特殊的程序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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