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 登錄 | 註冊

作者共發了78篇帖子。

【資料庫】17.審判監督程序

6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2:50
湯維建.我國民事再審制度的模式變遷[J].法商研究,2006,(04):32-36.
6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2:50
李浩.構建再審之訴的三個程序設計[J].法商研究,2006,(04):37-42.
6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2:50
蔡虹.民事抗訴機制與再審程序關係探析[J].法商研究,2006,(04):42-46.
6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3:02
夏蔚,譚玲.民事審判監督程序之修改與完善[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學院學報),2000,(04):103-108.
關鍵詞:再審條件;申請再審;申訴;舉證時限
摘要:民事審判監督程序在我國的民事審判程序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現行民事訴訟法對審判監督程序的規定卻存在諸多缺陷 ,客觀上阻礙了該程序的有效運用 ,確有修改完善之必要。本文立足於對再審條件、申請再審與申訴的關係以及再審舉證等問題的立法分析 ,提出了修正再審條件、設立再審之訴、規範舉證時限等立法建議與具體操作構想
6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3:06
章武生.再論申請再審制度[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學院學報),1998,(05):
摘要:申請再審作為一項對生效裁判錯誤的補救制度在我國的確立,始自1991年頒佈的《民事訴訟法》。其時,理論界對該制度的存在價值不存疑問並對其可能產生的積極意義寄予了厚望。然而,七年多來的司法實踐表明,該制度的運作效果並不比此前早已存在的申訴制度優越。究其原...
6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1 12:51
許尚豪.論監督型民事抗訴制度的回歸及路線[J].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20,38(02):110-120.
關鍵詞:檢察監督;民事抗訴;民事再審程序;抗訴再審程序
摘要:我國民事抗訴制度始終身處救濟型的定位,既有悖於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者身份,也使抗訴的現實功用一路下滑,終至角色尷尬、權能虛化的境地。為從根本上逆轉這一頹勢,改革應以監督型抗訴替代救濟型抗訴為基本方向,實施策略則是在純粹的法律監督導向下重塑抗訴制度。如此,抗訴的事由首先將被限於程序違法和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受損;其後,檢察機關理當自主地行使監督權,擁有獨立提起抗訴和逕行啟動再審審理的能力和權力;最後,檢察機關的參與造成了再審審理的對象及主體結構上的特殊,有必要另設與之相宜的獨立抗訴再審程序。
6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1 13:03
王杏飛.調解檢察監督若干爭議問題之再思考[J].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18,36(01):159-169.
關鍵詞:訴訟調解;調解書;檢察監督;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合法權益
摘要:2012年修訂《民事訴訟法》時新增了對調解書的檢察監督,即在第208條規定檢察機關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有權提出檢察建議。這一規定就能否對調解進行檢察監督作出了明確的回答,終結了"能否監督"的爭議,但"如何監督"尚未解決,學理上對這一規定存在多種解讀,實務中法院與檢察院的觀點與做法也時有牴牾。在梳理調解檢察監督的法檢衝突、學理爭議的基礎上,以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定監督職責為基點,圍繞調解檢察監督的對象是調解還是調解書,監督的目的是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兩益"還是所有合法權益,以及調解檢察監督的案件範圍等重大爭議問題,從程序與實體相結合的視角展開分析。
 
6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1 13:07
許尚豪,康健.分理、分離、獨立——民事抗訴特別程序的立場及路徑[J].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17,35(02):164-173.
關鍵詞:民事抗訴;抗訴事由;抗訴主體;特別程序
摘要:我國目前所實行私益救濟型的民事抗訴程序,將抗訴異化為私益再審的程序啟動方式。此種模式在壓縮抗訴監督功能運行空間的同時,亦使抗訴無法擺脫私益救濟的羈絆,導致監督功能依附於救濟功能,抗訴的獨立價值頗受置疑。為改變此種局面,應當使民事抗訴徹底回歸純粹的法律監督立場,擯棄現有的藉助私益救濟審理程序的作法,建立起與監督功能相契合的包括案件來源、啟動、審理等內容在內的民事抗訴特別程序。
6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2 11:02
張衛平,任重.案外第三人權益程序保障體系研究[J].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14,32(06):132-140.
關鍵詞:案外第三人;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撤銷之訴;審判監督程序
摘要:我國民事訴訟法為案外第三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設置了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撤銷之訴和申請再審四種救濟途徑。由於四種途徑在適用範圍上存在模糊和矛盾,因此引發了權益保護方式或路徑的選擇困境。為了避免選擇困境,實現救濟資源的有效利用,應當對上述方法予以優化配置。執行異議應定位為程序性審查,終局性中止或撤銷相關執行行為有賴於執行異議之訴和第三人撤銷之訴。基於再審制度的兜底性質,撤銷之訴應當被優先適用。如果案外第三人在執行過程中可以通過相關程序主張權利,原則上在執行結束後排除撤銷之訴和審判監督程序適用。從立法論視角出發,撤銷之訴在我國的確立是針對虛假訴訟的應激舉措,只有在民事訴訟立法和實踐中確立既判力制度,才能根本保障案外第三人合法權益。
7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2 11:08
朱金高.再審事由的深度透析[J].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13,31(05):159-166.
關鍵詞:程序性再審事由;實體性再審事由;其他再審事由;無效之訴;回復原狀之訴
摘要:再審事由在外觀上包含程序性、實體性再審事由和其他再審事由,在內核上包含無效之訴和回復原狀之訴的再審事由,內核上的這種事由歸類只依據原審誤判有無因果關係,但又從不忽略程序性事由、實體性事由和其他再審事由。原審誤判無因果關係的是無效之訴的再審事由,有因果關係的是回復原狀之訴的再審事由。以往的解讀已有不少的誤讀,現第200條刪除了原第179條第2款中的前段——即"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這就一方面因刪除"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而明顯忽視了程序性再審事由,另一方面因刪除(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而明顯忽視了要求因果關係要件的回覆原狀之訴的再審事由,從而也就淡化了無效之訴的再審事由和回復原狀之訴的再審事由的區別,而這種內核性再審事由恰好又是最重要的再審事由。

內容轉換:

回覆帖子
內容:
用戶名: 您目前是匿名發表。
驗證碼:
看不清?換一張
©2010-2025 Purasbar Ver3.0 [手機版] [桌面版]
除非另有聲明,本站採用知識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許可協議進行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