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看待【及時行樂】?
答:#神娛樂#
娛樂應該定時安排,視為定時吃飯、定時睡覺一樣的生活必備內容,根本不該隨所謂的「今朝有酒」、「日子過得好/不好」這類條件而改變。
最多隨經濟條件好壞切換一下不同的形式,但安排總是要安排的。別人不安排,你就自己安排。沒有理想的條件,你就安排點門檻低的——比如吹吹口哨,講講笑話。
唯一的忌諱,是別人如果接受不了——比如正在服喪——你就不要當著別人的面就行了。
隨時隨地娛樂自己和娛樂ta人的能力是一種很重要——甚至很根本的能力。從某種角度上講,愛的能力本身就可以被視為一種娛人的能力。
你很難想像一個不好玩的人有很強的愛人的能力。不然難道整天「神聖而苦難」,「偉大的犧牲」?
我抓把泥巴都能發明個規則出來跟你玩一下午你信不信?你把我嘴捂上手捆上,我就靠一雙眼溜溜轉都能讓你哈哈出來你信不信?
嚴厲的批評一般都是讓被批評的人哇哇哭到笑出來的批評。挨罵歸挨罵,但是ta就不能不服你罵得真tm絕,連ta自己想想都憋不住。
「Entertain」,「娛樂」,現在常被污名化,被認為是「正事」的「妨礙」,但是它們的起源卻其實是神聖的——ta們都來自神聖的祭禮,何止不被認為是「浪費時間」,還被認為是必不可少、不容忽視的大典。過年、中秋、元宵、七夕、清明、端午……是法定娛樂,是對社會不容輕忽的節期,這對你有什麼啟發?最直觀的——過年哭喪著臉,在你家不會挨罵嗎?
不會玩,不好玩的人,人跟ta呆著都難受,還談什麼別的呢?誰要你這種天天跟上墳一樣悲催哭喪的「愛」?
話說到這份上,你還會覺得對待快樂、對待娛樂,是所謂「今朝有酒今朝罪」和「過得不好才會及時行樂」二選一的問題嗎?
說得不客氣點,這兩種態度都是鬼扯淡的病態行為。
今朝沒酒,也不愛醉,就不不獨樂樂且與眾樂樂了?過得充滿希望,雄心勃勃,就不獨樂樂且與眾樂樂了?
憑啥?為什麼?難道還非要遇到「滿足上述特殊條件」才敢相信「娛樂一下」是「情有可原」的?因為只有這樣才不至於「媽見打」,是嗎?
其實錯的是「媽」們,但你不需要跟ta們理論,你只管保持自己的快樂和身邊人的快樂就可以了。
自娛娛人是優良的品質,也是你要下定決心掌握的基本技能,哪怕純功利的講,也不比「學習好」的重要性低。
娛樂本身不是無關緊要的,娛樂的能力也不是「有害的奇技淫巧」。恰恰相反,娛樂是人理所當然應該享受的快樂之一,是不應該缺少、哪怕沒條件也要創造性的完成的追求。娛樂的能力是每一個立志愛人的人所必備的能力。
絕不是相反。
這跟勤勞、勇敢、犧牲沒有任何矛盾,也不應該有矛盾。
這不是「功成名就「之後才該去考慮的「榮華富貴」,而是應該貫穿你每時每刻的一層色彩。
高喊烏拉向著敵人的槍林彈雨衝鋒時,老子已經想好了跟孫子說的相聲段子。
無時不樂,何來「及時行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