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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专注森林的开发团队和某个曾经发表过辱华言论的韩国乐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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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本人也不是很喜欢那些恨国党,但是我并不认为和反华的人合作/交朋友就=自己反华,这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人和反华的人合作/交朋友就等于自己反华的话,那和反华的人的朋友交朋友的人是不是也等于自己反华,和反华的人的朋友的朋友交朋友是不是也等于自己反华?按照这个逻辑推论下去,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反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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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2樓 @七海八千代 的內容:虽然我本人也不是很喜欢那些恨国党,但是我并不认为和反华的人合作/交朋友就=自己反华,这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人和反华的人合作/交朋友就等于自己反华的话,那和反华的人的朋友交朋友的人是不是也等于自己反华...
雀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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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反华而另一个人依然选择了和那人交朋友/合作可能的原因:
1、这个人和他交朋友的人的确自己也反华(这的确是可能的原因,不能完全排除) 2、其他人不知道ta反华,所以和ta交朋友 3、知道ta反华,但是因为和ta交朋友/合作有其他好处,所以才交朋友/合作的(比如说,ta很有才能,可以利用他的能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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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注森林开发团队平常的表现,我有理由认为专注森林自身并没有反华立场,只是觉得因为和那个乐队合作可以获得一些利益所以才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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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反华这玩意过于泛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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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的朋友#
这个世界上有两个行为逻辑。 逻辑A,张三是我的敌人,一切有助于张三的人都是我的敌人,我的朋友要自动承担敌对张三的的连带责任。 逻辑B,张三是我的敌人,打败这个敌人是我自己的责任,不是我的朋友的当然责任,有人有助于张三也并不绝对自动的变成我的敌人。 走A路线,敌人容易被消灭,但是有以下弊端: 第一,敌人不易和解。因为你这样的措施其实寻求的不是调整关系,而是寻求最大限度的剥夺对方的生存可能,这是不共戴天模式的斗争。 第二,在整个社会看来,你是一个随时随地在侵犯所有人的自由的威胁。 第三,一旦实力衰落,容易受到全部社会成员的惩罚性报复,以避免你再次拥有这样的能力——类似二战对德国和日本的肢解和阉割。 走B路线,敌人不容易被消灭,但是有以下好处: 第一,敌人容易和解,因为即使有所对立,你没有在可以做到的前提下寻求最大限度的制造伤害,那意味着对方提升敌对态度仍有进一步恶化自己处境的可能,这是一种管理矛盾的有力机制,也表达了你不希望矛盾上升到生存斗争的善意。 第二,第三方不易因此莫名其妙成为你的敌人,容易在你们之间保持中立,甚至容易被走A路线的敌人推向你这一边。 第三,你与对手的争端没有对任何第三方造成额外的自由的损失,与那些自己于人有怨就要剥夺一切第三方的行动自由的人相比,你是显然更值得支持的社会成员。 选A,在无限延续的历史视角上看、在长期策略的层面上看,是一种经典的软弱而愚蠢的行为,要基于这种愚蠢,你才会因为自己的选择创造出“别人与张三的来往“和“我和张三的矛盾”的关联来,但你创造这种关联之后,你就要付出那些关联的代价。 着眼长期生存优势的国家,不会因为自己现在势力强盛就无意义的透支自己的生存优势的存量。更不会将这种毒副作用极大的策略用来对付没有什么威胁的对手。 国家如何,周期也许是论十年百年的。你自己如何,却是论天论月的。这些推论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也许是暂时看不到破产那天的慢问题。 但是对于你个人而言,是绝对不宜轻犯的致命错误。 一旦你打破这个法则,你与张三的问题在公众看来根本只是小事,你首先已经成为了公众的敌人,一个反社会性突破了基本底线的社会公敌。很快你就会发现,张三对你的敌意只是小事,整个社群对你的敌意远比张三致命。 坦率讲,客观世界已经在基本得多、普遍得多的层面上向你展示了客观世界对A方案的否定性态度。 简单来说——客观世界不同意这种“谁跟张三来往就是我的敌人”的逻辑,它只是有一定的缓刑期、一定的容忍度而已。 客观世界的立场,胜于一切私人、个体的自我主张。因为自然法高于一切人类意志,无成本、无限期、无条件的管理一切。 你们将来必定会看到自然法证明这种行为的恶果的一天。 这就是4000年历史的国家和200年的国家的区别——前者对自然法没有后者那么愚蠢的无知和侥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