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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7篇帖子。

大家如何看待曾經的「專注森林辱華」事件

1樓 七海八千代 2024-3-29 15:52
就是專注森林的開發團隊和某個曾經發表過辱華言論的韓國樂隊合作
2樓 七海八千代 2024-3-29 15:54
雖然我本人也不是很喜歡那些恨國黨,但是我並不認為和反華的人合作/交朋友就=自己反華,這道理很簡單——如果一個人和反華的人合作/交朋友就等於自己反華的話,那和反華的人的朋友交朋友的人是不是也等於自己反華,和反華的人的朋友的朋友交朋友是不是也等於自己反華?按照這個邏輯推論下去,只能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反華了
3樓 圆环之理 2024-3-29 16:45

回復2樓 @七海八千代 的內容:

雖然我本人也不是很喜歡那些恨國黨,但是我並不認為和反華的人合作/交朋友就=自己反華,這道理很簡單——如果一個人和反華的人合作/交朋友就等於自己反華的話,那和反華的人的朋友交朋友的人是不是也等於自己反華...
雀食
4樓 七海八千代 2024-4-28 16:40
一個人反華而另一個人依然選擇了和那人交朋友/合作可能的原因:


1、這個人和他交朋友的人的確自己也反華(這的確是可能的原因,不能完全排除)

2、其他人不知道ta反華,所以和ta交朋友

3、知道ta反華,但是因為和ta交朋友/合作有其他好處,所以才交朋友/合作的(比如說,ta很有才能,可以利用他的能力)

5樓 七海八千代 2024-4-28 16:42
根據專注森林開發團隊平常的表現,我有理由認為專注森林自身並沒有反華立場,只是覺得因為和那個樂隊合作可以獲得一些利益所以才合作的
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28 17:08
只能說反華這玩意過於泛化了
7樓 圆环之理 2024-4-28 17:16
#敵人的朋友#
 
這個世界上有兩個行為邏輯。
邏輯A,張三是我的敵人,一切有助於張三的人都是我的敵人,我的朋友要自動承擔敵對張三的的連帶責任。
邏輯B,張三是我的敵人,打敗這個敵人是我自己的責任,不是我的朋友的當然責任,有人有助於張三也並不絕對自動的變成我的敵人。
 
走A路線,敵人容易被消滅,但是有以下弊端:
第一,敵人不易和解。因為你這樣的措施其實尋求的不是調整關係,而是尋求最大限度的剝奪對方的生存可能,這是不共戴天模式的鬥爭。
第二,在整個社會看來,你是一個隨時隨地在侵犯所有人的自由的威脅。
第三,一旦實力衰落,容易受到全部社會成員的懲罰性報復,以避免你再次擁有這樣的能力——類似二戰對德國和日本的肢解和閹割。
 
走B路線,敵人不容易被消滅,但是有以下好處:
第一,敵人容易和解,因為即使有所對立,你沒有在可以做到的前提下尋求最大限度的製造傷害,那意味着對方提升敵對態度仍有進一步惡化自己處境的可能,這是一種管理矛盾的有力機制,也表達了你不希望矛盾上升到生存鬥爭的善意。
第二,第三方不易因此莫名其妙成為你的敵人,容易在你們之間保持中立,甚至容易被走A路線的敵人推向你這一邊。
第三,你與對手的爭端沒有對任何第三方造成額外的自由的損失,與那些自己於人有怨就要剝奪一切第三方的行動自由的人相比,你是顯然更值得支持的社會成員。
 
選A,在無限延續的歷史視角上看、在長期策略的層面上看,是一種經典的軟弱而愚蠢的行為,要基於這種愚蠢,你才會因為自己的選擇創造出「別人與張三的來往「和「我和張三的矛盾」的關聯來,但你創造這種關聯之後,你就要付出那些關聯的代價。
着眼長期生存優勢的國家,不會因為自己現在勢力強盛就無意義的透支自己的生存優勢的存量。更不會將這種毒副作用極大的策略用來對付沒有什麼威脅的對手。
國家如何,周期也許是論十年百年的。你自己如何,卻是論天論月的。這些推論對於一個國家而言,也許是暫時看不到破產那天的慢問題。
但是對於你個人而言,是絕對不宜輕犯的致命錯誤。
一旦你打破這個法則,你與張三的問題在公眾看來根本只是小事,你首先已經成為了公眾的敵人,一個反社會性突破了基本底線的社會公敵。很快你就會發現,張三對你的敵意只是小事,整個社群對你的敵意遠比張三致命。
 
坦率講,客觀世界已經在基本得多、普遍得多的層面上向你展示了客觀世界對A方案的否定性態度。
簡單來說——客觀世界不同意這種「誰跟張三來往就是我的敵人」的邏輯,它只是有一定的緩刑期、一定的容忍度而已。
客觀世界的立場,勝於一切私人、個體的自我主張。因為自然法高於一切人類意志,無成本、無限期、無條件的管理一切。
你們將來必定會看到自然法證明這種行為的惡果的一天。
這就是4000年歷史的國家和200年的國家的區別——前者對自然法沒有後者那麼愚蠢的無知和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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