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00 后女老师跳楼自杀,留下遗书称「当小学老师太难」「喘不过气来」,校方拒绝家属看监控,如何看待此事?
答:#最多辞职#
“干不下去”正确的处理很显然应该是辞职,而不是zs。
无论你受到多大的挫折和失望,有多沮丧,在工作中遇到克服不了的困难,正确的处置也应该是辞职,而不是zs。
除非辞职因为某种原因是不可能的——比如被人用大铁链子锁在黑地牢里——否则辞职才是解决一切职业困扰的终极方案,而不是zs。
无论你的上司多么狡猾恶劣,只要没有“关在地下室里剥夺你辞职的物理可能”这样的情节,你没选辞职而是选自杀,都是错的。
即使出现了这样的情节,你也要首选竭尽全力的反抗和摆脱,而不是zs。
即使你zs了,你的雇主或者领导也不会理所当然的因此而负责——只要调查没有发现ta们有剥夺你辞职自由的行为,你的行为在司法上就只能被解释为“因为个人性格原因做出极端选择”。
只能做这种解释,否则如果按照“只要发生员工zs就无条件认定雇主行为必然失当,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方法去执行,将会导致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都很难再找工作,更不用说各种组织都很难运行。
任何事情,不论它听上去多么温暖、正义,一旦实施起来会导致“组织无法运行”这样的后果,在本质上就要被归属到“反社会”范围内去——社会无法支持反社会的政策。这是自我毁灭的做法,凡支持的就自然毁灭了。
工作遇到问题,终极手段只能是辞职,不能是zs。
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