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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光寧.案例指導的激勵方式:從推薦到適用[J].東方法學,2016,(03):18-28.
關鍵詞:指導性案例;激勵方式;疑難案件;法律方法論;最高人民法院
摘要:案例指導制度被寄予厚望,但是,其在司法實踐中並沒有產生直接的普遍影響。造成這一情況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激勵方式上有所欠缺,這在指導性案例從推薦階段到適用階段的過程中都有所體現。在適用階段,在疑難案件中形成實體結論以及案例指導實施細則的程序要求,都是推動法官參照指導性案例的重要原因;由於審判中的路徑依賴以及細則出台時間較短等原因,這些有利因素尚未顯現其效果。要完善案例指導的激勵方式,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應當提升指導性案例的正式效力,地方高級人民法院應當強調推薦指導性案例的質量而非數量,法官個人應當積極研習指導性案例並敢於在裁判文書中直接援引,在正式制度中應當積極引入律師等力量共同推動指導性案例的適用。如果能夠出現直接引用指導性案例的案件,那麼,其示範效應和擴散效果對於真正發揮案例指導的實踐價值是十分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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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六益.從效力到效率:案例指導制度研究進路反思[J].東方法學,2015,(05):105-113.
關鍵詞:判例制度;案例指導制度;司法解釋
摘要:司法位於處理最新法律問題的一線,判例制度下的法官通過判例彌補制定法的滯後,在解決社會糾紛的同時形成新的規則,進而促進社會效率的最大化。案例指導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也分享了這樣的價值追求:適應社會變動的需要、同案同判、統一司法適用等都有這種效率追求在裡面統一司法適用等都有這種效率追求的價值。但是案例指導制度建立起來之後,在司法實踐中效果並不好,這主要是因為目前學術研究和實踐中都將焦點放在了效力問題上,按照大陸法的傳統思維方式理解案例指導制度。只有轉向效率維度,回歸判例法思維,才可能帶來理論和實踐上的雙重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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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登.論創製型案例:概念、標準、類別與價值[J].東方法學,2014,(06):86-95.
關鍵詞:創製型案例;判定標準;規則創製
摘要:法律規則缺失是司法實踐中的真實景象和現實難題,法律解釋彌合說、法律續造補充說和法律論證理論都不能很好地解決這一困境。從司法實踐的結晶"創製型案例"出發,能夠為解決"大前提"缺失提供實踐性思路。作為法官實踐智慧的載體,創製型案例是法官在"無法可司"與"不得拒絕裁判"的夾縫中裁判的案件,"規則創製"和"法律認可"共同構成其判定標準。以創製型案例中規則創製的外觀形態和必要性為維度,可將創製型案例分為形式性、實質性、剛性、柔性四個類別。在法治實踐中,創製型案例對填補法律漏洞、補充制定法、裁判爭議和疑難案件、提升法官裁判說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而將創製型案例類別化,則對指導法官裁判和法治價值的維護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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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曉宏,韓振文.論法律前見對司法裁決的影響[J].東方法學,2013,(05):13-19.
關鍵詞:法律前見;司法裁決;法律思維;合法前見;不合法前見
摘要:美國法學家德沃金將法律解釋學與伽達默爾的哲學詮釋學進行有效果的視域融合,並挖掘了法律前見的內涵。法律前見是法官司法作業得以進行的前提,必然會影響到法官裁決權的正當行使。以是否符合法律的規範意旨為標準對法律前見進行類型劃分,可分為合法前見與不合法前見。合法前見諸如法律語言、法律思維、法律倫理等對司法裁決產生有效地指引。而不合法前見在我國司法語境下,主要表現為政治信念式的意識形態與過於追求社會效果的心態。不合法前見會對司法裁決產生誤導性影響,可能導致"壞的判決",也就存在對其修正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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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劍平.同案不同判原因及對策研究[J].東方法學,2012,(04):98-107.
關鍵詞:同案不同判;司法公正;同質化
摘要:努力回應社會對"同案不同判"問題的關注,解決當前法律適用統一中的突出問題,是人民法院保證法律有效實施的重大使命。應當研究法官裁判活動的本質、規律,分析審判實踐中問題的原因,根據現有條件採取統一法官法律意識、素養和方法等法官絕對同質化的措施,採取司法權合理分工、實行分期加強制等法官相對同質化的措施,使性質、類型基本相同的案件裁判結果基本一致。按特殊救濟程序處理普通訴訟程序未能解決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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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風景.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的擴權現象及治理機制[J].法學,2024,(04):3-16.
關鍵詞: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司法解釋;司法文件;司法擴權
摘要:司法解釋性質文件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與司法解釋文本「形似」、實效「神似」的司法文件。目前,司法解釋性質文件面對的批評與質疑聚焦在其擴權現象,主要有與司法解釋共存一體、名稱使用失范、忽視「說理」與「援引」的區分、清理工作「留尾巴」。司法解釋性質文件擴權的動因包括法院通過擴張審判權行使實施意義上立法權,最高人民法院強化在法院系統的領導作用,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制定程序約束松馳,且不屬於備案審查的對象。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發展的正確方向應當謹守校正正義,強化源頭治理,嚴格依法裁判,提升審判能力等基本原則。同時,應建立從嚴清理司法解釋性質文件、明確區分「說理」與「援引」、棄用「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稱謂,以及擴大備案審查範圍等治理機制,以調節和規範司法解釋的制度體系,維護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權威性和統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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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羅蘭.論法院數字共同體的構建:以人工智慧輔助司法為視角[J].法學,2024,(01):127-140.
關鍵詞:數字共同體;人工智慧司法;智能輔助裁判;案件質量回溯機制
摘要:人類個體知識傳遞面臨如何轉化為群體知識、如何實現代際傳承兩大難題,具體到法律領域表現為教育的代際遞減、案例的信息過載與立法的過度抽象,從而導致了「同案不同判」「同錯常同犯」以及裁判規則難以轉化為社會行為準則三大問題。各國司法將視線投向人工智慧技術,在智能輔助司法事務和有限的智能審判上的探索初具成效,但讓算法學會裁判的「正向路徑」則受各種因素影響而舉步維艱。在強人工智慧成熟前,人民法院通過構建案件質量回溯數字共同體以避免法官辦理錯案的「反向路徑」更為可行。通過錯案規則的結構化、代碼化、平台化,徹底打破個體與群體、群體代際之間的隔閡,以此為雛形逐步構建出司法數據共建共治、司法資源共通共享、法律知識共學共用的數字共同體,以司法領域人機共融的路徑實現從碳基生命向矽基生命的跨越式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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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途.正當裁判對依法裁判的超越與融貫[J].法學,2023,(10):20-32.
關鍵詞:依法裁判;正當裁判;政治道德;法的安定性
摘要:法官對一般案件負有「依法裁判」的義務,對疑難案件需要作出建立在政治道德共識基礎上的「正當裁判」。在疑難案件中,除非將法官的裁判結論等同於「什麼是法律」,否則無論法官「越法裁判」進行自由裁量,還是依靠法律解釋,都超越了法教義學標準中的法律在進行正當裁判。正當裁判之所以能超越依法裁判,是因為兩者本質融貫,即司法裁判的本質目標就是正當裁判,依法裁判是實現正當裁判不可或缺的手段。法的安定性有助於呈現這一融貫關係。依法裁判能充分實現法的安定性,因為大部分時候法官正是通過依法裁判維繫一個在政治道德上相對合理可靠的社會秩序。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法官的依法裁判正是建立在正當裁判的前提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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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躍.類案裁判要點的運用方法及其完善[J].法學,2023,(02):19-31.
關鍵詞:裁判要點;類案檢索;指導性案例;法律方法
摘要:類案裁判要點的運用主要依靠類比、歸納及演繹等法律推理方法,在應用中存在類比推理運用不充分、歸納的裁判要點難以滿足決疑需求、作為演繹推理大前提的裁判要點規則不明確的問題。這些問題的癥結主要是對基於類案適用的類比推理缺乏重視、類案裁判要點聚焦效果不明顯且內容功能單調、類案裁判要點規則的構建缺乏法律發現與法律解釋方法的支持。完善類案裁判要點的運用方法,需要提升類比推理的運用精度並擴展其運用場合,在歸納時結合爭議焦點增強裁判要點的聚焦效果並擴展其內容與功能的維度以提升其決疑效果,為類案裁判要點規則的構建提供法律發現與法律解釋方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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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猛.「科學」在司法中的運用——基於學者與法官互動的知識社會學考察[J].法學,2022,(09):16-28.
關鍵詞:規範科學;社會科學;信息技術;法學知識體系
摘要:法學界關於司法的理論爭論目前還聚焦於社會科學是否破壞形式法治,是否構成對法律(規範)科學的挑戰,社會科學在司法中的運用限度等議題。但司法實踐的情況完全不一樣:一方面,新興技術主要是信息技術對中國司法構成真正的挑戰,另一方面,法官實際上按照自己的經驗運用不同類型的科學。國內法學界對以上兩方面都缺少理論反思。面對「科學」認識的差異,特別是不同科學帶來的挑戰,法學學者需要與法官加強聯繫,凝聚「科學」共識,有機整合規範科學、社會科學和信息技術等,才能更新並形成中國自主的法學知識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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