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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別人傷害後,我們該怎麼辦?

1樓 圆环之理 2024-4-3 22:57
問:在被別人傷害後,我們該怎麼辦?
 
答:#受傷害#
 
第一步,採取必要手段,中止二次傷害的可能性。
這不是指跑去「幹掉對方」、或者實施嚴厲報復,這更多的是指脫離接觸,加強隔離措施,抬高對方繼續重複同樣行為的門檻。
該穿防彈衣穿防彈衣、該裝防盜門裝防盜門、該準備武器準備武器、該搬家搬家、該申請禁制令申請禁制令。
無論對方有意還是無意,先使同樣的行為在物理上難以再現再說。
在你沒有察覺之前造成的傷害,是對方的責任。
在你察覺之後因為你沒有採取必要的措施而進一步造成的傷害,至少部分是你的責任。
尤其是,因為如果任其繼續造成更深的傷害,你的憤恨必然會進一步的加深。不採取中止傷害的必要措施,不但是對自己安全的不負責任,也是在任由自己的仇恨增長,是對對方的不負責任。
為什麼不先去解釋和說服對方、與對方溝通?
先拉閘制動,本身就是一種溝通。
你沒有採取任何行動阻止這件事的繼續發生,僅僅用語言說「請不要再這樣」,對方可能認為你是在撒嬌、開玩笑也說不定。
不要表達沒有附加行動的願望。
為什麼這裏的中止措施僅僅包含被動防禦?沒有包含任何攻擊性的措施?
因為到這個節點為止,你要考慮對方是無意識的行為或者是意外事故、誤會的可能性。通過僅僅採取防禦性的措施,你留下了溝通的餘地。
的確,有一等蠢人會僅僅被你的防禦措施激怒。如果對方是這樣的人,你應該慶幸這麼簡單的就認出了ta是這種人。
道個歉,然後以後漸漸脫離。
因為這種不容人自我保護、連人家自我防禦都會觸怒ta的人,其實是不給別人留活路的。跟ta合作太深,將來損失的可能性更大。
如果是戀愛對象,記住了,這是一種高度有效的家暴傾向預兆。
 
第二步,嘗試原諒。
注意,原諒不代表放棄任何意義上的合法利益追索,不要一再的重複「真的要原諒嗎」「ta要是xxx、又xxx,這樣你也能原諒嗎」這種愚蠢的問題。
你可以追求一切法益,這與要不要力求原諒無關。
對方欠你多少違約金,一分不少、再加上追索成本繼續追索。但是不要因為被傷害而想要在拿回這些正當賠償後再捅一刀讓對方「嘗嘗厲害」。
對方如果是犯下人命官司,那麼你可以申請判處死刑,但是這不是出於仇恨的報復,而是在原諒的基礎上不因此捨棄正常的正義。
這話說得夠透徹了嗎?
小孩子總是把原諒和「就當一切都沒發生過」綁死在一起,然後為了不能接受「就當一切都沒發生過」,於是一口咬死了「打死也不原諒」。
ta們誤以為原諒就是放棄追索權,其實這不過是一種自己的執念、一種邏輯病。
但是也要看清楚——嘗試原諒。
原諒沒那麼容易,並不是硬逼着自己喊一句就算的。
說出來的時候,確保你自己已經想通了、確保那是真實的,不要自欺欺人、不要過於傲慢的高估自己的寬容能力。
因為雖然你是受害人,你也沒有因此獲得欺騙對方的權利。
 
第三步,將你因受傷害而產生的強烈驅動從報復欲中解放出來,投入到防止所有其他人再受類似的傷害中去。
這不是要你去拿大喇叭廣播「大家都小心這個人、這個人是個兇手」——這是報復和折磨,同樣是罪惡。
這是是指去書寫教訓、去思考應對方案,去以自己的例子為參考資料,去呼籲、去告訴、去說服。
指去為其他受害人提供支持、為其他未受害者提供教育、為其他可能受害者提供保護。
記住,把自己的強烈的情感衝動全部釋放到「極力防止其他人再受類似的害」上去。
不要將這份痛苦向傷害你的人發泄,不要以之為「傷害權」的授權。
要將這位兇手自己也視為這件事的受害人——ta要面對賠償、徒刑,尤其是要面對傷害了你這樣的人的事實,ta失去的難道不夠多嗎?
而你盡力克制不去針對ta,竭力將報復欲轉移到關注如何防止再有其他人受類似的害的努力,自然會從事實上表達出「我會努力原諒你」的信息。
記不記得?——不要表達沒有行動的意願。
所以你要在想明白了、真的打算原諒之後做這一步。
這會帶給對方最大的心靈安慰,同時也會讓對方有最深的懺悔心。
這種出於「我竟然傷害了這樣的人」的強烈內疚,是一種乾淨的痛苦,它既是懲罰,也是療愈,因為它能最強力的封印犯錯的人身上原本被執着的妄念。
 
你要記住,上天讓你承受這種傷害,不可能是為了給你作惡的特許的。
這傷害之所以落在你的身上,是為了讓你去消滅這傷害本身的。
這有這樣,人類才沒有白白受到這損失,也沒有因這損失而再受更多損失。
只有這樣,你才能真正消滅這一禍患,因為你把它變成了對人類有淨收益的東西。
這才是為什麼這痛苦會放在你身上的原因,因為它被放在你身上而不是走其他路的人身上,是人類的幸運。
也因為你這樣做了,在這件事裏的所有人都沒有白白犧牲——包括那位實施傷害的人也會解脫。
這很不容易,但你應該知道,
這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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