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的自由#
我們先搞清楚一點:
不管你覺得自己多麼公平,你實際上仍然是在基於某種程度的偏見來做決策的。在偏見問題上,人類頂多壓縮一點、克制一點,但是本質上是無能為力的。所以不允許、不承認偏見的生存空間根本是辦不到的。
強行要實施以禁止任何偏見為訴求的公共政策,結果要麼是公信力直接破產,要麼是自欺欺人。
第二個事實——人和人當然是不同的。你原則上不可能對任何兩個確切具體的人給予完全相同的待遇,尤其是,按照自己的心意區別對待任何不同的人本來就是人天然的基本自由。
否則連「該和誰談戀愛」、「該錄用誰」這種基本問題都會立刻變得無解——「憑什麼是ta而不是我?」
那麼這不是矛盾的嗎?既然區別對待他人是天經地義的個人權利,那麼還有什麼所謂「歧視」可言嗎?
到底歧視是什麼?
甚至更進一步的說——在區別對待是一種顯著的自由的前提下,平等是指什麼?
平等的本質,是一次公平的機會。
一次讓別人真正憑自己的作為來形成與人的關係的機會。
在ta有所作為之後,你再根據這些行為決定你自己和ta的關係,這個是你的自由。
但在ta有所作為之前,ta應該被給予一次公平的、乾淨的機會。
這個就是在實踐平等。
更進一步的,這一原則還應該進一步推展到ta與別人的關繫上。
ta應該被給予一次公平的機會,憑藉ta自己的作為去和別人形成ta們之間的關係。
人應該自我克制,不要在共立法律之外(譬如裁判文書網、或者性犯罪者公示制度)額外破壞ta與一切別人形成其他關係的公平機會。這就不但是在實踐平等,而且是在追求平等和維護平等。
平等,不是要你「無差別對待所有人」,而是要你給人一個公平的機會,不是因為ta的某種群體標籤——譬如籍貫、膚色、信仰、性別、種族甚至年齡,而在人有機會真正憑自己的作為形成ta自己的形象之前,天然的先被判斷。
是要你即使形成了自己的判斷,也不要去宣傳、去鼓動、去擴散自己的判斷。
那麼,為什麼現代的社會要推行平等理念?
為了給和平、理解和愛爭取最大的機會。
為了幫助一切人有不斷再嘗試建立新的友好關係的機會。
為了消除人們「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根本恐懼。
為了讓人不要輕易喪失對努力的信心。
為了抑制人與人之間本來就已經存在的猜忌和敵視。
現代社會之間的競爭是全維度、全範圍的,任何一個在這方面不加努力甚至背道而馳的群體,最後都不會因為自己「善於懷疑「而真正的長期倖存。
最後的贏家一定是善於相信的那一群人。
因為首先這樣的人不存在天然的敵人,任何人都必然首先會嘗試建立友好的關係,而不是像面對顯而易見的歧視者那樣,一開始就絕望,直接從敵人開始做起。
第二,重視平等原則的人如果長期習慣成自然,ta們會漸漸習得給人第二次機會的習慣。
也就是過往的作為雖然形成了不良的過去。但只要有什麼原因讓ta們覺得此時的你可能有所不同,你自然而然就會獲得一次重新憑藉作為形成新的關係的機會。
因為因着你的過去而斷言你的現在,是沒有給現在的你公平的機會。
那麼為什麼平等/反歧視進行得如此的艱難呢?
一方面是因為區別對待他人的天然權利與歧視之間的概念混淆着實讓很多人誤以為反歧視是假議題,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人沒有想清楚自己一生到底應該追求的是什麼。
在沒有想清楚之前,人們會默認的追求享樂的最大化。
追求享樂的最大化,自然要以享樂的不能最大化為恐懼。
這份恐懼會催生出瘋狂的防禦心態,對一切損失及損失的任何可能性高度過敏,乃至於在脆弱不安的人身上催化出捕風捉影、空穴來風式的非理性防禦心。
ta們不能忍受「給人一個公平的機會」所帶來的可怕風險。
「一個群體以小偷多著稱,讓我對ta們的一個子女給予公平的機會,豈不是敞開了大門給ta偷我的機會嗎?」
為了避開這種風險,ta們選擇了「提前防禦」。
但ta們沒有意識到這份「安全」的代價:
首先,這從根本上閹割了自己成為任何意義上的真正的領袖的資格。
一個人如果養成這樣提前防範的習氣,就最好求老天保佑不要面對領袖的職責或者有成為領袖的追求,因為那於人於己都是一種折磨和災難。
哪怕你是獨生皇儲,有一群顧命大臣拱衛着你,你的內心也不會有平安可言。
因為任何人身上都有「值得歧視」的理由,而你卻關不掉自己恐懼的開關。
你的大部分決策都不會是任務驅動而多少是恐懼和猜疑驅動的,你還能指望你的領導結出什麼樣的成果?
第二,你根本不能從這種提前防禦中獲得真正的安全,相反,從戰略層面上講你反而削弱了自己的總體安全。
戰術上安全是來自防禦,戰略上安全是來自有選擇。
因為你有得選擇,所以你現在的盟友不敢輕易失去你的好意。因為你有得選擇,所有你的對手不敢輕易與你結怨。你因為歧視的理由拋棄了半個乃至於大半個世界,你將失去選擇。
於是你不得不選擇的人,當然會自然而然的獲得更大的籌碼。即使ta們並無意動用這些籌碼,你也難以揮散自己內心深處對這些籌碼的畏懼。你當然要縮手縮腳,委屈求全。猶如人為了怕被偷,所以住進牢房,這是一種顯然的愚蠢。
而從另一方面,你作為一個歧視者的名聲在外,所有人都會對接近你和與你合作猶豫三分。
你今天因為某種原因歧視黑人,明天天曉得會因為什麼原因歧視我。歧視是一種習慣、一種瞎眼的傳染病,絕不會甘於固守固定的目標,而一定會蔓延到你整個的交往圈。
已知被你歧視的對象,當然已經是你的敵人。而那些尚未知自己是否被你歧視的對象,又焉知自己就不是?
於是起步三分敵。
你擔得起所有人都對你起步三分敵嗎?
所以,你在實踐上當然可以歧視——實際上沒有人能有效的阻止你,甚至都沒有人真的有權阻止你——只是不要以為沒有代價。
其實你付不起那樣的代價——因為那幾乎必然會讓你成為典型的「人下之人」,從而最容易被人歧視——而且這回真的是因為你的作為。
It』s another poetic ir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