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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如何去看待「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1樓 圆环之理 2024-8-30 11:41

答:#犯我犯人#

 

那麼怎麼算「犯」,怎麼算「不犯」?

「我覺得每個人看到我都必須給我行禮致意,我說hello你必須說howdy,不然你就是犯我」,算嗎?

「我既然先在這條街上開了一家酒吧,你再在我對門開一家你就是犯我」,算嗎?

「你當初找我借錢時我都很痛快,我現在找你借錢你居然說為難,你就是在犯我」,算嗎?

「別人敬酒你就喝,我敬酒你就不喝,你就是在犯我」,算嗎?

「我好心關注了你,你居然頻繁發我不喜歡的東西,我說我不稀罕你居然還回嗆我,你就是在犯我」,算嗎?

「我批評你你居然不聽,你還拉黑我,你就是在犯我」,算嗎?

「我愛xxx,你居然說ta不好,你就是在犯我」,算嗎?

「你寫個東西居然含沙射影暗示我做錯了,你就是在犯我」,算嗎?

「我認為人類要繁榮昌盛必須xxx,你居然敢不xxx,你就是在犯我」,算嗎?

「你明知我喜歡xxx,你居然敢去套近乎,你就是在犯我」,算嗎?

「你居然諷刺我,你就是在犯我」,算嗎?

「你竟然不在乎我的感受,你就是在犯我」,算嗎?

要繼續列下去嗎?

對很多小孩子來說,ta們常規性的誤把要慎而又慎、奉行「兵者,國之大事」、走一步要想十步的國家戰略原則,視為了用十幾二十幾歲的閱歷就可以執行的東西。

ta們的紅線又粗又密,充塞天地,有些甚至是些正反雙殺——即你順著做也是有罪的,逆著做也是有罪的,你問ta什麼做法才算是無罪的,ta不知道。

於是所謂「人不犯我」堪稱一個理想境界,只是在ta沒在意、或者交往極淺的前提下偶然的、短暫的成立。

其執行的實際結果是什麼呢?

是一種欺軟怕硬的「人人都在犯我,我撿犯得起的犯雙倍」。

為什麼叫「欺軟怕硬」的?——ta爹娘老子天天在犯ta,你看ta在家裡有網上這麼勇麼?

下次十幾二十歲小孩義正辭嚴的跟你自我介紹「我的做人原則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你記得直接躲遠點。

談戀愛什麼的更想也不要想。

回頭打得你眼充血,還痛苦的質問你「你為什麼要逼我?」

你別在警察同志面前妄圖抵賴,若不是你犯ta,ta這麼善良的人怎麼可能會犯你呢?

嗯,ta那些從不見面的知心網友們一致表示完全同意。

就問你知不知道自己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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