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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何樹立正確的財富觀?

1樓 圆环之理 2024-11-12 16:29

答:#財富觀#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篇。

第一個問題,什麼叫財富觀?

財富觀是指對以下兩個問題的解答:

1、財富的本質是什麼?也就是到底什麼才是財富的本位物,是財富真正的尺度?是錢、是物、還是權力?

2、財富應該如何管理?這指管理財富的目標是什麼 / 如何達到這些目標?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有很多種,實際上每一個意識形態都有自己的財富觀,那麼如何可以稱得上自己是正確的財富觀呢?

這句話你們記住——世界上有一種天然的正確標準,就是「可持續性標準」。一個理念獲得追隨者的能力大於追隨者損失的速率,這項理念就具有了可持續性。

可持續性本身又分兩種模式——傳染病模式和繁衍模式。

傳染病模式的理念會吞噬它的追隨者,但它有很強的傳染性,足以靠著不斷的感染新的個體來彌補損耗。只要它維持傷害力與感染力的平衡,它就能獲得可持續性。如果歷史氛圍對它傳播過於不利,它會靠著概率附著在極少數倖存的追隨者身上潛伏,直到下一個春天的到來。

繁衍模式的理念則促使它的追隨者獲得總體的生存優勢,通過不斷的產生富餘的生存資本來促進追隨者的繁衍和擴張,由此獲得自身的可持續性。

注意,我們現在談論的是理念本身的可持續性,而不是理念的追隨者的可持續性。理念自身擁有了可持續性,它就客觀上獲得了加冕為真理的候選資格,這也是人類永遠在迷惑與爭論中掙扎的根源。

我們實際上在最終意義上沒有能力斷言具有無限可持續性的理念孰對孰錯,我們只能從對追隨者自身的可持續性的利弊分析上去分辨何者是更明智的選擇。

(可悲的是,對大部分人而言,真實的故事其實是在無限的舉棋不定中最終耗盡了自己的選擇餘地,只能在交卷鈴響起的最後關頭,由著自己的恐懼、貪婪和愚昧抓起筆,在某個離自己最近、摸起來最舒服、聞起來最香的選項下打了勾罷了——哪裡存在什麼所謂「選擇」?)

這裡已經出現了兩層價值判斷的法則——

第一層,自身不具備可持續性的理念,自己就會湮滅,因此不具有參選的資格。這些種類猶如致死率百分百的病毒,即使偶爾因為突變而誕生,甚至靠著強烈的傳染性掙扎一時,也會因為初代倒霉蛋的滅絕而自行湮滅——譬如太平天國就是個例子。

第二層,自身擁有可持續性的理念之中,有利於人類自身的可持續性的,對於人類是更好的選擇。

這兩個法則,就是衡量一個理念的好壞的基本工具。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這個財富觀的基本構成。

1)財富是經由有效的祈禱而被賜予的。

人的努力——哪怕是所謂團隊的努力、社會的努力——在最終產品的所有絕對構成要素中所占的比例其實甚微。導致一件「勞動成果」之所以存在的要素絕大多數都與人類的勞動無關。

比如,地里長出糧食,人的播種、施肥、收割,只是擔當了很小部分的工作,陽光、降雨、土地、空氣、昆蟲……等等等等無數的因素才是這件事的主要方面。這些方面出現任何問題,人類的「勞動」就是無效的。

又比如,一個團隊開展一項研發項目,最終順利上市大獲成功。看似這百分百都是人類的努力了?你錯了,其實這依賴於團隊主要成員在這期間沒有意外染病、沒有鬧起離婚、沒有至親去世、沒有在每天上班的路上被車撞死,也依賴於辦公室沒有在地震中倒塌……等等等等無數被默認為「不應該出問題」的環節沒有出問題。

問題是,有誰對你保證了這些環節不會出問題?

如果人類想要宣稱產品百分之百來自自己的努力,那麼人類顯然應該對一切生產相關要素實施掌控。事實上,只要稍微追究一下,就會發現「運氣」是不可能被排除的重大要素,而且絕不是全部在無關緊要的非關鍵路徑上。

換言之,無論你自認為你的努力是多麼的艱苦卓絕、超越眾人,你都不能認為勞動成果是對你的勞動的理所當然的獎勵。

勞動與產出的關係,更準確的描述是勞動只是為你贏得了一張抽獎券,這張獎券是否會開到獎,還要看抽獎結果。

財富在本質上是被賜予的。不是你贏來的。

世上從不存在什麼「理應獲得」。你勞動,實際上是一種對上天的禱告,你獲得或者不獲得,是上天對你的一種回應。

主權在天,沒有所謂公平或者不公平。

2)財富在本質上不是私有的,人對財富所擁有的是被賜予的管理權而不是所有權。

上帝賜財富給人,是有預設條件的。條件就是你拿到這份財富之後要妥善的運用,以兌現祂對人類的愛。

換言之,這些財富不是交給你由你所有,而是交給你代管,去實現祂的目的的。追根到底,你只是管家,而不是主人。

人不能肆意侵犯這種賜予關係,否則社會本身會被詛咒——不尊重私人處置其財產的自由,社會將失去生產力上的活力,族群可能因為生產力的崩潰而滅亡。這個客觀事實被人錯誤的理解成為了自然法中存在「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的條文。因為自然法是神聖意志的體現,於是這一領悟進一步的演變成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但這是錯的。

你與財富的關係,就如你是一家公司的總經理。人們洗劫了公司,冒犯的其實不是你,而是公司的所有者——儘管所有者給了總經理依給定的目標處置資產的授權。

神聖不可侵犯的不是人的「所有權」,而是人被賜予的管理權。

所以,「總經理」們不要得意忘形——這些財富交給你們絕不是「任君處置「的。

表面上你似乎拿來燒著玩上帝也不會允許別人橫加干預(剛才說過了,允許這樣做的社會會受到生產率詛咒)但實際上如果你們不遵守祂給你財富的初衷,你必將因為濫用而受詛咒。

你的財富會為你自己和同食此利的家人招來各式各樣的騙子和盜匪。這些騙子的偽裝絕對的勝過你能明察的極限,奪走你一切對人類給予任何信任的勇氣;這些強盜的威脅絕對勝過你一切的防禦手段,奪走你一切的安全感。

你敢濫用一分,這詛咒就會收緊一分。直到把你活活扼殺。

任何人如果認為財富劃轉到了自己名下,自己擁有了世俗力量不能不投鼠忌器而加以保護的控制權,就意味著自己可以秩序所欲的利用這份財富服務於個人的欲望,都構成自然法所不容的竊取行為。一切的自然規律會動員起來,自動的製造這人無法抗拒的風險。一次又一次,直到將這份財富剝奪、甚至最終將拒絕悔改到底的此人——有時甚至包括其後代——消滅。

你們一定要仔仔細細的記住——

神賜予你的管理權固然神聖不容凡人侵犯,神對財富的定義同樣神聖不容你侵犯。

任何領受財富的人,都有不容推卸的、猶如利刃加頸一樣的責任,去將這財富盡最大努力的用於對愛的最大實踐。

換句話說,神從來沒有將任何財富僅僅賜予任何個人。每一分交到個人手裡的財富,都是預定了要經由這人轉交給全人類、乃至於轉交給祂所創造而摯愛的一切的。財富的領受者,只是承擔了實現祂這使命的指定責任人。

財富流轉到誰手裡,誰就負有這份不可推卸的責任。

誰敢絲毫的輕忽,無論是有意的也罷,無意的也罷,知道也罷、不知道也罷,絕無寬免可言。自然法則的認知義務在受管轄者自身。

換句話來說,財富即責任。

財富越大,責任越大,壓力越大,輕忽狂悖的懲罰也越重越大。

恕我直言,如果你沒有這份自覺和自願,貧窮甚至比富有更幸運。

從純粹享樂的立場來看,財富實際上是中性的,甚至是負面的。——擁有得多了,帶來的責任若是你不情願的,反而成為事實的折磨,會奪走快樂而不是帶來快樂。

我深為世人憂慮,太多人並不知道財富的這份本質,還以為要獲得他們追求的那種快樂,最好的手段就是獲得足以為那些享樂買單的財富,其實如果沒有足夠對等的自覺,這是途經欲望而通向地獄的路。

理清了財富的本質,就可以開始討論財富的實踐守則。

3)個人生活應力求簡樸,以便將自己的財富留出最大的份額用於愛的用途。

你的存量財富應該按如下方式來運用——

首先,用於保證你自己的健康和平安。因為你遵循這個財富原則,你就實際上是周圍人分享到愛的源泉之一。這使得你特別的重要。你的平安和健康不單只是你的事,也是周圍所有受你輸出幫助的人的事。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財富是用於最高效率的幫助人類的,你也是擁有平等受助資格的人類。而在一切有機會被它幫助的人類之中,你的需求是最清晰直接的,且無轉移支付的損耗和手續費用。

所以即使處於效率原則,這財富也理應首先被用於幫助你自己維護健康和平安。這是沒有問題的。

但你要注意這優先權如果被濫用,就會自然的占用這財富的份額,甚至可能達到占用全部而毫無剩餘可以用作慈善的餘額的地步。

也許你的確需要一千萬來治療某種不為人熟知的心理疾病呢?只要是真的,那麼你也有權力去占用分配給你的財富。上帝總不會設定什麼一刀切的具體數字,但祂明察秋毫,洞知人心——你有沒有在悄悄的將奢侈和浪費解釋為「個人健康與平安的必須」,你自己去面對上帝的審判。

如果你的信仰是真誠的,我建議你儘自己的良知在「這是奢侈浪費」的認定上採取較為嚴格的標準。我有自愛的權利,即使是上帝也是許可的,但我也有避免奢侈浪費,過度占用這份公共產品的義務。紅線在哪裡,全看我到底對這份責任看得有多重。

你如果打算在這裡自欺欺人,那麼就意味著你並不相信上帝有看破這自欺欺人的能力。也就意味著你的信仰本身是假的。若這事你本來就其實不信,你又何必多費一番事自欺欺人呢?

這種巧妙地指鹿為馬、令人無懈可擊的聰明,本身就是一種自相矛盾的愚蠢。

所以,不要對「健康平安之必要」做自欺欺人的解釋,不要心懷任何僥倖。

這裡有一種流行的理論,說因為一個人的消費就是另一個人的收入,那麼每個人都過奢侈浪費的生活的話,就能互相刺激,實現比全民克儉更大的經濟繁榮。這似乎意味著自然法其實沒有反對奢侈浪費。

但這是錯的。

所謂浪費,是指不會帶來價值積澱的財富使用行為。我一頓用二十隻雞,你賺到二十隻雞錢,你再用賺到的二十隻雞錢找我買一百斤米,也是一頓用完,實際上各有十九隻雞和九十斤米被倒掉。我們的綜合GDP倒是很高,收支也看似平衡,但是我們損失了地力和餵養面積原本可能有的效能。我們只是在迫使「無主」的自然環境在承受損失。

如果你能企及的環境對損失的容納能力是有限的呢?這「繁榮」本質上是以加速滅亡為代價的。只是這代價無形而且位於「遙遠的」將來,使得它看起來似乎無損罷了。

但不要誤會這意味著要儘可能避免使用財富。

在首先遵循節儉原則照顧好自己之後,第二優先級的,是用於承擔你的直接義務——照顧你的子女。

與其他一切對象不同,子女是天賜的責任(即使是因緣際會造成的養子養女)。一切成人都有自我供養的個人責任,因此父母、配偶、親屬、朋友都並不能與子女競爭優先關係。子女的供養責任是不可推卸的,其他的供養則本質上是對其他本來要自負生存責任的成人的幫助。從這個意義上說,供養自己的子女是義務,而幫助任何其他人在本質上都是慈善。

但你要注意,節儉法則在此再次適用。而且在這裡,你應該已經可以明確的看到這個隱藏的法則——神賜財富的本意既然是博愛世人,那麼凡是會開列在「必要成本」項目下的支出,都必然要遵循節儉原則。

維持你自身,要提前開支,受節儉原則的約束;供應你自己的子女,是第二成本,同樣要受節儉原則的約束。

在此之上,你還可以列入其他必要成本,譬如父母、配偶等等,但一概都要遵從節儉原則——越是優先保障的,越要遵循更嚴格的節儉,對於「這是否必要」的標準就要更嚴苛。因為一旦在優先保障的項目上放鬆節儉原則,則可以預料你將自然而然的不再會有任何可以用於慈善的餘額,這就在事實上折損了這份財富的初衷。

那麼,「普遍增大支出可以導致繁榮」的自然法則要作何解釋呢?

這自然法則中的支出不是為窮奢極欲的浪費準備的,而是指慷慨的慈善。

你的財富在支付掉由節儉原則約束的成本之後的剩餘部分,要用於慷慨的慈善。

這才是這自然法則內蘊的神聖意志所準備獎勵的那個「應該普遍增大的支出」。

但是,你們不要誤以為慷慨的慈善是拿錢出去天女散花。

 

所謂的慈善,【主要】指的是一般意義上的「投資」,確切的說,指的是選擇【有正外部性的】的事業,做【有效的】、【完全不患得患失的】投資。

我們一個個的來解釋這句話的要點。

首先是正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這件事已知的副作用能由其利潤合理的補償、參與的各方均未虧本且有合理的利潤、且有外部的第三方因此受益。即這件事情的維持和廣大,不但能令參與者受益,而且能客觀的讓世界受益。

換言之,這事業在邏輯上會為世界提供可持續性的淨增加。——你們還記得正確的雙重標準嗎?

然後是有效性。

投資就是投資,投資要嚴格的計算風險,在道德原則的約束下參與公平競爭、去追求最大利潤。它要求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提高效率,消除貪污和浪費,執行嚴格的紀律和管理。

它從任何意義上都不是變相的天女散花、複雜化的發救濟。

如果有人在參與中失職,你不能因為這件事的慈善本質就認為「反正是做慈善何必計較」。

因為「天女散花」反而並不是做慈善。這一點我們在談論直接贈送式的慈善時會另做討論。

每一個在此事業中受益分潤的人,都必須用自己建立在道德前提上的有效性來證明自己的領受資格。這一點對你本人也一樣成立——你也是靠有效勞動來從上帝手裡禱告而得賞賜的。

換言之,遵循這法則而行的「投資」,本質上只是一次群體的禱告。人人都要在同樣的法則下憑藉善良和誠實去面對自然法則和自然博弈結果的審判。換言之,這份收入並不是你發的,是他們依據自然博弈獲得的。該獲得的被你不正當的攔截,你的事業就會得到效率的審判。

因此保持有效性,重視投資效率,並不是為了盈利,而是為了保證讓自然規律、讓天意在配置這些資源上做最大的表達。你要在遵循道德原則的前提下,聽從市場的信號。

在這基礎之上,又有「完全不患得患失」。

這個「完全不患得患失」,我叫它「天使原則」。

因為這是在要求你將你的這份投入視作對正確事業的天使投資。你投入了,你要在意收益和有效性,但你要抱有天使的心態——這份投資如果光榮的失敗,也一樣是得到了最好的運用。

那是來自於上帝的託付,被運用到了上帝所鍾意的用途。

它「虧損」了,但是員工得到了工資、供應商得到了貨款,參與者得到了經驗和教訓,繼承者得到了遺留的智慧財產權。

這是神賜財富的正確的「支出」,是愛的正當實踐。這不但不是什麼經營失敗,反而是一種以光榮結束為形式的成功。

它必將帶來更多的其他賞賜——至少,它會合理的移除你看守這財富的重負。你不必有任何良心上的恐懼,以為上帝是在以此表示你的失寵。

如果你有繼續承擔更多責任的心,就去總結自己的經營失策、管理失誤,積極的展開新的勞動祈禱,申請新的賞賜,去追求下一個事業。

你甚至會在後面發現,這些失敗是另一種形式的賞賜,是準備將更大的責任放在你肩上的必要準備。

如果沒有嚴守法則,那麼這虧損就不具備這種神聖的正義性,而可能是因為它本質邪惡而被神罰沒。你就要專注去懺悔你的那些僥倖心,悔改修正。

無論是哪一種,你都沒有必要自憐自傷、哀怨憤恨。因為一切本來就不是你的。

在這裡,我再提出一種更更簡潔的手段——你可以直接尋找你認為在道德原則上和事業性質上都達標的企業(比如環保、醫療、養老、正當的科學研究、藝術探索等等),直接通過購買股票或指數基金的方式投資。

但你要記得你這樣做的初衷——天使投資的心態。

不要因為帳面的漲跌就輕易的拋售——因為為他們分擔虧損是正當的用途。

但你如果發現他們在造假、在竊取,則無論他們看起來多麼盈利也應該拋售出清,去尋找不那麼邪惡的同行放下你的資金。

如果有天使般純潔的選擇,那當然要毫不猶豫的選擇。但如果沒有純潔如天使的,那麼永遠選擇更不邪惡的那些。

你將會驚訝的發現,如果你堅定的懷抱這樣的心態,如果你是自己經營,你將比以貪婪和私慾為驅動的競爭對手有堅定得多的意志和管理成本,有大得多的機率以低得難以想像的成本獲得優秀人才的效忠,有顯著更低的獲客成本和客戶忠誠,而且有強的多的面對黑天鵝和灰犀牛的運氣——你要知道黑天鵝和灰犀牛的主人是誰。

你可以完全淡定的相信,祂安排的一切變故,最終都是有利於堅定愛人者的。僅僅這份信心,就能讓你每夜面對驚濤駭浪般的風險仍然能安心入睡。

這本質上本來就是祂的事業,你做了你所能做的,要虧還不是祂自己樂意的,你急什麼急?

僅僅這少損失的睡眠,都足夠你和那些用歪門邪道來爭取不正當優勢的對手們掰掰手腕了。

克勤克儉,放大你天使投資的能力,然後慷慨的做這樣的投資。

這投資若有回報,就是上帝在贊同你的判斷,並且祂在認為這事業還沒有擴大到足夠的規模。你有責任將所得進一步的追加投入,直到上帝通過公平自由的市場信號告訴你祂的想法變化為止。

在這期間,一直保持克勤克儉,不要以為這增長的財富是為你的私人福利、個人的私慾而準備的。

投入到繼承人的視野和心性的培養上,因為涉及到事業傳承

最後一條,那句「主要」。

所謂的「主要」,意思是這不是全部,意味著還有次要。

這個「次要」,就真的是指「天女散花」了——是指無條件的捐贈。

事實上,天使投資本質也是捐贈,發現了嗎?但是它是有條件捐贈。要領取天使投資,當事人要參與市場競爭,要證明有效性,要對投資負責,要承擔投資本金虧損的聲譽壓力……

但無條件捐贈是無條件的,沒有任何條款附加的。它甚至應該無條件到這樣的地步——它應該是儘可能匿名的捐給自己不認識的、沒有已知利害關係的不特定對象。

遇到有人坐車沒錢,你去幫ta刷掉,不要告知對方自己是誰,不要留什麼鬼微信二維碼。

醫院遇到人付不起手術費,你有能力,幫他付掉,不要告訴對方你是誰。

遇到山區失學少年,你有能力,幫他付掉一次學費,不要告訴對方你是誰。你也不要去認識對方是誰。

匿名捐給你認為因為承擔了過多責任陷入困境中或者你單純的認為對方應該有更多預算的慈善機構,不要搞什麼冠名,什麼去向審核。

但這裡我要特別強調一個要害——數額要小到你不會介意、你不會長期的念念不忘。你身價一個億,那麼這個數字可以高到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你身家只有十來萬,那麼可以是幾十幾百。

如果你的信仰成熟、信心強大,而且的確不以世俗為念,這個比例可以擴大。但止步的準繩要以你可以接受沒有任何回報為限。

這也是為什麼這條法則要求你盡其可能的匿名、要求你不要去認識受捐助的人,這為的是從方法上保證你行為的準確性質,避免你將這些變成一種投資。

人們對這種至善行為的感動是至深的,但你要記住,這善意 本質上不是來自於你,而是來自於你對神賜初衷的服從。

你只是一個郵遞員,你沒有資格去領受他人的感謝,你不可以從這種職務行為中獲得個人的利益,這本質上是貪污和褻瀆。

你要知道人的貪念是有多強大,不要對自己有任何過強的信心。所以,這些匿名禁令本質上是為了保護你自己,避免由此滑向危險的歧途,觸發上帝的震怒。

你不要對上帝對此的憎惡懷有任何僥倖,世界上有無數利刃般的法則在等著被這種貪污行為觸發。所以,我再三囑咐你們——如果你做不到即捐即忘、做不到甘心對方完全不知道你是誰,那麼請縮小數額,不要犯下傲慢的罪。

但另一方面,你也絕不能將這個數字降低到零。

所謂的不能降為零,是指在兩個要害上不能降為零:

第一項,是當你有了淨收入,對這收入的處置中贈予的部分不能為零。

也就是凡有淨收入,必有捐獻。

第二,是指臨終遺產中,捐獻的部分不能為零。

也就是必有遺產留給世人。

我來解釋為什麼這兩條如此重要。

先看第一條。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相信上帝的愛者,必然相信上帝對自己的愛是恰當的。於是必然推斷出——上帝絕不會給予你承受不起的遭遇。

無論多麼的困難、艱苦,乃至於讓他人望之聞風喪膽的試煉,只要落於你的身上,都意味著上帝相信你能承受得住,且能從中得到啟示和成長。

這就是神義論。無論如何都相信神的義,不將任何困難和艱苦視作惡意折磨,專心努力、竭力承受、拒絕將這些痛苦視為自己可以報復他人、轉嫁痛苦、離棄對愛的信仰,是真誠信仰的最基本要求。

否則一旦你覺得痛苦,你就自我授予一切為非作歹、損人利己的正當性,你所謂的信有何分量?

而要向自己和上帝真實表達自己的這份定義,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無論如何艱難,堅持堅守凡有所得,必有捐贈。而且你要記得這捐贈的守則——不可以任何形式謀求化為自利。

(注意,我沒有說你必須要優先捐給教會或者宗教組織。)

你可以捐給合法政府,捐給隨便的路人,但是絕不能為零。

哪怕只有一個銅板,甚至都不是貨幣的形式,僅僅只是不具姓名一伸手,一次指路,無論它多麼微不足道,只要還在,你都是在用真實的行動向上帝表白——我承受住了,且有餘力堅守你加諸在我身上的使命。

使命既然未斷,我自己抑制不住的抱怨就不足以否定我對你的忠實。

這條限定的要求下限是如此之低,以至於你沒有任何合理的立場去拒絕和逃避,也就意味著只要你明知故犯的逃避,你就沒有任何理由去自認仍然對祂忠實。

這是沒有藉口可言的。

然後再說第二條。

為什麼遺產中的公益份額不能為零?

這裡我要先解開一個誤解。這並不表示你的遺產必須要分出一部分來捐掉。因為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如果你的繼承人(一般是你的子女)收到了你真正良好的教育,他們將繼承你的財富觀。那意味著他們本身就是高效的神賜繼承者。在這種情況下,你大可以放心的將全部遺產移交給他們,沒必要擔心會違背這份財富的初衷。

即使你教育失敗,他們也一樣是平等的人類,仍然有資格獲得一份捐贈。只不過在這時你有更大的必要分出一部分來交給更值得繼承這份財富的人,以便最大限度的完成上帝對財富的初衷。

但這些其實不是重點。

之所以會有這項禁止性條款,是因為你不可以將所有的財富都耗盡在自己的治療上。

相信上帝的人,即使並不在意永生,也應該明白人的真正生命價值就是服務於神的意願。

這意願不是指你燒香占卜吃致幻劑自認為聽見看見的那些讖語卦辭(占卜是試探神的罪行,是受詛咒的和禁止的)。它不存在任何第二種變體——它就是愛。

你真的明白這一切,就會明白人的價值就是追隨上帝的示範,服從上帝的意願,去增添這份愛。

所以,你不能將全部被託付的財富耗盡用於保住自己的生命。

你作為財富的管理者,的確有特殊的優先權得到這份財富的保障。但這個優先權顯然將會隨著這份財富的耗盡而消亡。

如果你將所有的財富都用在服務你自己,那麼你的特殊優先性的立場何在呢?

看到這是什麼了嗎?節儉原則。只是這裡一次,你要節儉的是生命。

你有義務避免為了挽救自己的生命將所有財富耗盡。

上帝在這裡設立了一項終極大考——世界上所有的財富加起來,也買不下一名絕對拒絕死亡的人的醫療帳單。

你必須要有心理準備,要在一個恰當的點說「好了,我已經不再應該享有受這財富保障的優先權了。」

哪怕你主動留下的只剩一個銅板,你也不算不及格。

但是要注意,僅僅因為意外發生得太快、來不及去下令全部用光它而客觀上有所剩餘,這不算數。

為了防止這種萬一,我建議你提前立好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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