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別這麼搞
在各個吧重新發一遍這個規定並作為該吧的吧規更好
因為各個吧還是有“主權”的,這麼就像弄長臂管轄似的
作者共發了2篇帖子。
![]() |
最好別這麼搞
在各個吧重新發一遍這個規定並作為該吧的吧規更好 因為各個吧還是有“主權”的,這麼就像弄長臂管轄似的 |
![]() |
回復 @68391151劍王★:這個觀念是否有普遍性還存在疑問。在這個前提下,搞這個在法理上說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