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生孩子#
有一個奇怪的倫理觀,就是把自私視為不道德。
也就是先把別人的行為進行一番推理,推推推推,推到「這是自私行為」,就恍然大悟,開始用意味深長的眼光瞟人:「這是自私行為哦~」。
——是啊,當然是自私、自利的行為啊,然後呢?
自私,於是呢?
「某甲不允許某乙自私」的行為又是一種什麼行為?
難道不也是自私行為嗎?
何止是自私行為,還是撈過界的自私行為。
某甲說,我不是一個某甲,我們是很多人啊,你只是一個人啊。
那麼「某甲們合起來不允許某乙自私」的行為是什麼行為?
難道不也是自私行為嗎?
何止是自私行為,還是撈過界的自私行為。
何止是撈過界的自私行為,還是仗勢欺人的撈過界的自私行為。
很奇怪,為什麼一個被你主張為惡劣的行為,經過兩次惡性升級之後變成了一件正確的事?
於是其實自私的問題不在於自私,而在於自私的是某乙而不是某甲,在於某乙人不夠多嗎?
你能說服一個人不去做某件有利於ta自己的事的唯一道德合法的理由,是那件事事實上與預料的不同,並不符合ta的利益。
你要去解釋ta的預料到底有何處有誤差,為什麼對獲益的計算是錯的。
能解釋得通、解釋得明白,對方出於自己的利益出發,自然不會去做那件事。
這沒有與尊重對方自私的權利相牴觸。
你甚至也可以提出你是那件事的反對者,你將會採取一些對ta的計劃不利的行動。考慮到你會採取的行動必定會造成對方的成本升高,對方對未來收益的計算是過於樂觀的。所以,出於對方自己的最大利益考慮,建議對方不要這麼做。
這仍然沒有問題,這仍然是尊重對方自私的權利的做法。
尊重ta人自私的權利,就是尊重ta人的存在,就是讓人家活(let live)。
你會採取對你最有利的舉動,這種權利也是理所當然的,其他人也必須接受和尊重,否則也是不讓你活。
所以你有權利告知對方你會基於你的利益採取對ta的計劃不利的舉動,這並不構成一種「冒犯」或者「壓迫」,甚至因為提前預告給了對方全面權衡的機會、使得對方可以避免將生命投入到機會成本更高、風險更大的旅程中去,這反而是一種關愛。
對方如果不是蠢蛋,而是一個成年人,會懂得對你表示感激。
同樣,你必須接受對方經過考慮後仍然選擇「這事還是有不能捨棄的收益,值得一試」的選擇權。
那麼就讓事情堂堂正正的發生——大家各行其道,等確實的結果揭曉到底誰的判斷更為符合事實。
然後大家各自根據結果去吸取經驗教訓,在以後能更好的規劃自己將來的其它選擇。
那是面向無限未來的、因而收益也是無限的巨大收穫。於是在眼下這些局部的、暫時的博弈中的失敗的損失,只不過是將來無限收益的實驗成本罷了。最終雙方仍然是各自獲得淨收益的。
既然彼此最終都有更多的長遠收益,那麼當前的輸家的損失本來就是有充分的補償餘地的。只要你想補償,你事後一定就有足夠的資源去補償。
如果這雙方都非常清楚這個世界的安排,就會發現彼此之間的任何暫時的「針鋒相對」的博弈的損失,都是可以靠其產出的經驗教訓再未來的無限收益來彌補的。
如果雙方就此有共識,那麼一切的利益博弈在最終意義上就只是嚴肅認真的合作實驗,是一種共同合作的對未來的共同經營。雙方如同是一種共同研究的兩個不同崗位上的實驗員,在實驗中是對手,在實驗室外卻是另一個意義上的同事。
於是又有什麼可憤恨、切齒的呢?這只不過是人世運行、天道循環的一般機制罷了。
看清楚沒有?
在這種關係裏,哪有什麼「不准你自私」,「不准我自私」?
這完全是一種不着調的、不知從何說起的,甚至有點呆萌的愚蠢,那隻是認知能力缺陷、人格發育尚不健全的臨床表現。
你當然會經常遇到這種發育未完成、甚至已經無望的精神殘疾者,對ta們要有對待嬰幼兒的耐心和對待殘疾人的關愛。
前者其實有點奶萌奶萌的,和張牙舞爪的小貓貓差不多——至少從人的高度去俯視是這樣。從老鼠的視角去看那確實是血盆大口、目光兇惡。這其實取決於你是從老鼠的角度看,還是人的角度看。
後者則是令人同情的。
會把「抱起團來靠暴力威脅來不准別人自私」稱為「集體主義」的人,其實既不知道什麼叫集體,也不清楚什麼叫主義,而只是往衣服夾層里塞舊報紙取暖的苦人罷了。嘴都凍得烏青,怎麼和你談論今日頭條?
ta於你最大的觸動不應該是仇恨,而應該是追查造成這種殘疾的歷史事故的原因、考慮未來應該採取的避免機制,應該是在預防感染的前提下的安全救助方案。這跟救助新冠患者沒有什麼本質區別。——不錯,這種精神病是傳染性的,尤其是容易代際遺傳。
而能看到微觀博弈、宏觀共生關係的天然存在,並且已經加入了「合作研究」的「實驗員」們,自然而然的會有足夠的餘力和底氣以一個健康而坦然的心態去看待這些萌人和苦人。
你們要去撫育與護理,這是這個世界值得繼續存在的資格所在。
至於題設的這個問題,答案應該是——
規律服藥,積極治療,加強護理,鼓勵保持樂觀,儘量保持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