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审理查明:1984年广东省科委将“冷等静压精细陶瓷辊棒”的生产技术作为重点攻关项目下达给佛陶所,并拨给科研经费24万元。佛陶所接受科研任务后,即成立以何锡玲为首的课题小组,先后投入了1300多万元用于该项目的研究、开发、中间性试验和生产工艺设备的改进。经过八年多的研制,终于取得了成功。经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冷等静压精细陶瓷辊棒”的项目被列为全国火炬计划项目。鉴定结果认为:其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国内首创。1988年到1993年曾11次获国家级、省、市级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成果奖、高新技术奖、国家级新产品奖、北京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等。该产品面市后,代替了进口辊棒,节约了外汇,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仅1994年佛陶所的年产值就达8000万元,实现利税2000万元。为了保护这一科技成果,佛陶所采取了各种保密措施,成立了保密领导小组,制订了保密细则,明确了辊棒车间、窑炉设备性能、原料配方、成型工艺、设备图纸等均属保密内容,如有故意或过失泄露、偷窃技术资料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992年3月10日,佛陶所向广东省科委和国家科委申报了国家秘密级技术,经广东省科委和国家科委通过法定程序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于1993年8月18日确定该项目为国家级秘密技术,保密期15年,从1987年12月29日开始计算。其保密内容5大范围:(一)陶瓷辊棒的配方及原料加工处理(具体内容略;下同);(二)冷等静压设备和生产工艺技术;(三)冷等静压成型和预制成型工艺以及成型模具;(四)陶瓷辊棒锻烧技术和吊顶窑炉;(五)陶瓷辊棒的精加工设备和工艺。1995年3月11日,国家科委又一次组织专家对佛陶所的“冷等静压精细陶瓷辊棒”的项目进行技术评定和审查,该技术仍被确认为国家秘密级技术,保密期由原来的15年改为8年,从1995年3月3日起计算,对其继续进行国家秘密级保护和管理。1992年6月6日、8月17日、8月22日、1993年4月28日,佛陶所分别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4项专利。国家专利局于1993年2月21日、4月23日、1994年6月1日授予佛陶所两项实用新型和一项方法发明专利,专利号为9233136.6、92231110.2、93104966.0、92104473.9(待批号)。国家专利局于1995年5月11日证实上述4项专利的申报内容自申请公开之日起均属公知专利技术(专利技术内容略)。1995年5月10日,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对佛陶所的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进行了界定,认为:佛陶所被批准备案的技术秘密共有5大范围,其中第3题目的技术内容已于专利申请公开日起为公知的专利技术,尚有4个大题目的内容仍属技术秘密尚未解密。
被告金昌厂厂长区永超,原系佛陶所的窑炉技术工人。1982年9月到佛陶所从事窑炉吊烧工作,1989年底即开始参与筹建金昌厂,1990年6月自动辞职离开佛陶所到金昌厂办厂,并负责生产技术。1992年3月7日金昌厂领取工商执照,同年12月正式投产,1993年2月产品开始进入市场销售。由于该厂的技术不过关,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区永超便找到了原在佛陶所工作的吴国雄。吴国雄是1985年6月到佛陶所工作,从事过辊棒注浆、等静压、出管定型、辊棒配料等3个工序的组成技术工作。区永超以每月70元,年底付5万元奖金的优厚待遇聘请了吴国雄。吴国雄于1993年2月因合同期满离开佛陶所到金昌厂负责技术管理。金昌厂购买机械设备、模具、原料时均到佛陶所定做、制造的厂家去订购。烟台、四川、湛江、珠海等地有关单位均证明:金昌厂购买设备、原料、模具时,对各厂家提出按佛陶所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规格大小、机械性能定做购买。1995年5月2日,广东省华粤会计师事务所查帐结果:1993年2月20日到1994年8月金昌厂共销售35443支辊棒,销售收入为4479796.53元,佛陶所每支辊棒平均利润为74.49元。
对被告金昌厂提供的公知技术资料,包括美国文献、1990年第5期《陶瓷》杂志以及原告佛陶所申报的4项专利内容等材料进行分析和认定:(一)关于配方及原料加工处理方面,专利申请只公布了配方一个范围,而最优配方尚未公布。原料的产地、加工混合方法,有别过去传统方法的特定造粒工艺均未公布。成型生产工艺方面,专利中只公布挤出定型机中的机咀部分,而混合搅拌机、造粒机、挤出定型机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尚未公布。等静压设备及预制成型方面,专利中只公布了一种陶瓷辊棒成型方法以及成型模具,而等静压设备及内外模具的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均未公布。窑炉及耐火材料、烧成方法方面的内容均未公布。精加工设备方面.陶瓷辊棒烧成后的精加工方法、设备均未公布。另外,佛陶所4项专利申请中,专利说明书及申请说明书未涉及的内容仍属于技术秘密。(二)对“冷等静压精细陶瓷辊棒”的公知技术、佛陶所的技术以及金昌厂生产技术进行对比的结果是:佛陶所采用的技术,从坯料配方、造粒和成型方法,到主要工艺设备等10个方面的关键技术,均与公知技术有本质区别,且处于秘密状态,而金昌厂使用的技术却与佛陶所一样。
另查:佛陶所何锡玲于1990年在《陶瓷》杂志第五期发表的文章,主要内容涉及陶瓷辊棒的生产工艺、成型工艺产品主要规格与技术性能等。
以上事实有工商执照、原告研制、试产、检验结果等原始资料、获奖证书、专利技术内容、技术秘密内容、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的鉴定书、厂家证明、审计报告、照片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