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某、蘇某虛假訴訟案——虛構勞動關係騙取養老保險金
【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20年期間,焦某、蘇某為非法獲取中介費,以能為他人辦理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為由,尋找不符合城鎮企業職工身份條件但想要辦理城鎮企業養老保險的郭某等80人。焦某、蘇某為郭某等人偽造某磨料公司工資表、職工參保名單花名冊等虛假資料,捏造郭某等人自2001年4月份以來在某磨料公司工作的事實,並委託訴訟代理人以郭某等人名義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形成多起勞動爭議糾紛訴訟,騙取人民法院確認勞動關係的裁判文書。其中部分人持生效裁判文書到當地稅務部門補繳養老保險費,陸續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焦某、蘇某非法獲利共計268000元。後人民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對相關案件進行了糾正,並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裁判結果】
河南省安陽市文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綜合考慮焦某、蘇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以虛假訴訟罪判處被告人焦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虛假訴訟罪判處被告人蘇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焦某非法獲利人民幣二十一萬元,被告人蘇某非法獲利人民幣五萬八千元均予以追繳、沒收。一審宣判後,焦某、蘇某提出上訴。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虛構勞動關係騙取養老保險金的典型案例。社會養老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國家、單位、個人共同出資累積形成,具有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雙重屬性。本案中,焦某、蘇某以非法獲取中介費為目的,多次偽造工資表、職工參保名單花名冊等材料,指使郭某等人先向人民法院提起確認勞動關係的民事訴訟,再持生效裁判到稅務部門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該行為違背國家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導致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違規辦理並騙領養老保險金,造成養老基金損失,社會影響惡劣。人民法院通過依法審判嚴厲打擊虛假訴訟騙取養老保險金的行為,為養老保險制度的依法實施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