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 登录 | 注册

作者共发了17篇帖子。

【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4-9 23:2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18年9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4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

2018年9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8〕16號

為規範網際網路法院訴訟活動,保護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確保公正高效審理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結合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實際,就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相關問題規定如下。

2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4-9 23:27

第一條    網際網路法院採取在線方式審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達、調解、證據交換、庭前準備、庭審、宣判等訴訟環節一般應當在線上完成。

  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案件審理需要,網際網路法院可以決定在線下完成部分訴訟環節。

  第二條    北京、廣州、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審案件:

  (一)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簽訂或者履行網絡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二)簽訂、履行行為均在網際網路上完成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

  (三) 簽訂、履行行為均在網際網路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

  (四)在網際網路上首次發表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權屬糾紛;

  (五)在網際網路上侵害在線發表或者傳播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而產生的糾紛;

  (六)網際網路域名權屬、侵權及合同糾紛;

  (七)在網際網路上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等民事權益而產生的糾紛;

  (八)通過電子商務平台購買的產品,因存在產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而產生的產品責任糾紛;

  (九)檢察機關提起的網際網路公益訴訟案件;

  (十)因行政機關作出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網際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等行政行為而產生的行政糾紛;

  (十一)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網際網路民事、行政案件。

  第三條    當事人可以在本規定第二條確定的合同及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範圍內,依法協議約定與爭議有實際聯繫地點的網際網路法院管轄。

  電子商務經營者、網絡服務提供商等採取格式條款形式與用戶訂立管轄協議的,應當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釋關於格式條款的規定。

  第四條    當事人對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但網際網路著作權權屬糾紛和侵權糾紛、網際網路域名糾紛的上訴案件,由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審理。

  當事人對廣州網際網路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但網際網路著作權權屬糾紛和侵權糾紛、網際網路域名糾紛的上訴案件,由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審理。

  當事人對杭州網際網路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由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3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4-9 23:27

  第五條    網際網路法院應當建設網際網路訴訟平台(以下簡稱訴訟平台),作為法院辦理案件和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實施訴訟行為的專用平台。通過訴訟平台作出的訴訟行為,具有法律效力。

  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所需涉案數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網絡服務提供商、相關國家機關應當提供,並有序接入訴訟平台,由網際網路法院在線核實、實時固定、安全管理。訴訟平台對涉案數據的存儲和使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使用訴訟平台實施訴訟行為的,應當通過證件證照比對、生物特徵識別或者國家統一身份認證平台認證等在線方式完成身份認證,並取得登錄訴訟平台的專用帳號。

  使用專用帳號登錄訴訟平台所作出的行為,視為被認證人本人行為,但因訴訟平台技術原因導致系統錯誤,或者被認證人能夠證明訴訟平台帳號被盜用的除外。

  第七條    網際網路法院在線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並於收到材料後七日內,在線作出以下處理:

        (一)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

        (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

        (三)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第八條    網際網路法院受理案件後,可以通過原告提供的手機號碼、傳真、電子郵箱、即時通訊帳號等,通知被告、第三人通過訴訟平台進行案件關聯和身份驗證。

  被告、第三人應當通過訴訟平台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訴訟材料,實施訴訟行為。

  第九條    網際網路法院組織在線證據交換的,當事人應當將在線電子數據上傳、導入訴訟平台,或者將線下證據通過掃描、翻拍、轉錄等方式進行電子化處理後上傳至訴訟平台進行舉證,也可以運用已經導入訴訟平台的電子數據證明自己的主張。

  第十條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通過技術手段將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副本、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訴訟材料,以及書證、鑑定意見、勘驗筆錄等證據材料進行電子化處理後提交的,經網際網路法院審核通過後,視為符合原件形式要求。對方當事人對上述材料真實性提出異議且有合理理由的,網際網路法院應當要求當事人提供原件。

4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4-9 23:27

  第十一條    當事人對電子數據真實性提出異議的,網際網路法院應當結合質證情況,審查判斷電子數據生成、收集、存儲、傳輸過程的真實性,並著重審查以下內容:

       (一)電子數據生成、收集、存儲、傳輸所依賴的計算機系統等硬體、軟體環境是否安全、可靠;

       (二)電子數據的生成主體和時間是否明確,表現內容是否清晰、客觀、準確;

       (三)電子數據的存儲、保管介質是否明確,保管方式和手段是否妥當;

       (四)電子數據提取和固定的主體、工具和方式是否可靠,提取過程是否可以重現;

       (五)電子數據的內容是否存在增加、刪除、修改及不完整等情形;

(六)電子數據是否可以通過特定形式得到驗證。

  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台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網際網路法院應當確認。

  當事人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電子數據技術問題提出意見。網際網路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委託鑑定電子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調取其他相關證據進行核對。

  第十二條    網際網路法院採取在線視頻方式開庭。存在確需當庭查明身份、核對原件、查驗實物等特殊情形的,網際網路法院可以決定在線下開庭,但其他訴訟環節仍應當在線完成。

       第十三條    網際網路法院可以視情決定採取下列方式簡化庭審程序:

  (一)開庭前已經在線完成當事人身份核實、權利義務告知、庭審紀律宣示的,開庭時可以不再重複進行;

  (二)當事人已經在線完成證據交換的,對於無爭議的證據,法官在庭審中說明後,可以不再舉證、質證;

(三)經徵得當事人同意,可以將當事人陳述、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庭審環節合併進行。對於簡單民事案件,庭審可以直接圍繞訴訟請求或者案件要素進行。

  第十四條    網際網路法院根據在線庭審特點,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的有關規定。除經查明確屬網絡故障、設備損壞、電力中斷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當事人不按時參加在線庭審的,視為「拒不到庭」,庭審中擅自退出的,視為「中途退庭」,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

5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4-9 23:28

  第十五條    經當事人同意,網際網路法院應當通過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訴訟平台、手機簡訊、傳真、電子郵件、即時通訊帳號等電子方式送達訴訟文書及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等。

  當事人未明確表示同意,但已經約定發生糾紛時在訴訟中適用電子送達的,或者通過回復收悉、作出相應訴訟行為等方式接受已經完成的電子送達,並且未明確表示不同意電子送達的,可以視為同意電子送達。

  經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並徵得其同意,網際網路法院可以電子送達裁判文書。當事人提出需要紙質版裁判文書的,網際網路法院應當提供。

  第十六條    網際網路法院進行電子送達,應當向當事人確認電子送達的具體方式和地址,並告知電子送達的適用範圍、效力、送達地址變更方式以及其他需告知的送達事項。

  受送達人未提供有效電子送達地址的,網際網路法院可以將能夠確認為受送達人本人的近三個月內處於日常活躍狀態的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即時通訊帳號等常用電子地址作為優先送達地址。

  第十七條    網際網路法院向受送達人主動提供或者確認的電子地址進行送達的,送達信息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時,即為送達。

  網際網路法院向受送達人常用電子地址或者能夠獲取的其他電子地址進行送達的,根據下列情形確定是否完成送達:

       (一)受送達人回復已收到送達材料,或者根據送達內容作出相應訴訟行為的,視為完成有效送達。

       (二)受送達人的媒介系統反饋受送達人已閱知,或者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受送達人已經收悉的,推定完成有效送達,但受送達人能夠證明存在媒介系統錯誤、送達地址非本人所有或者使用、非本人閱知等未收悉送達內容的情形除外。

  完成有效送達的,網際網路法院應當製作電子送達憑證。電子送達憑證具有送達回證效力。

  第十八條    對需要進行公告送達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簡單民事案件,網際網路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6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4-9 23:28

  第十九條    網際網路法院在線審理的案件,審判人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等通過在線確認、電子簽章等在線方式對調解協議、筆錄、電子送達憑證及其他訴訟材料予以確認的,視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簽名」的要求。

  第二十條    網際網路法院在線審理的案件,可以在調解、證據交換、庭審、合議等訴訟環節運用語音識別技術同步生成電子筆錄。電子筆錄以在線方式核對確認後,與書面筆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網際網路法院應當利用訴訟平台隨案同步生成電子卷宗,形成電子檔案。案件紙質檔案已經全部轉化為電子檔案的,可以以電子檔案代替紙質檔案進行上訴移送和案卷歸檔。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網際網路法院審理的案件提起上訴的,第二審法院原則上採取在線方式審理。第二審法院在線審理規則參照適用本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之前發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7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4-9 23:29
胡仕浩 何帆 李承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設立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的方案》,2017年8月18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掛牌運行,經過一年的實踐,取得良好效果。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增設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廣州網際網路法院的方案》,決定在北京、廣州兩地增設網際網路法院,進一步深化網際網路法院試點探索,健全完善網際網路案件審判格局。為統一規範杭州、北京、廣州三家網際網路法院訴訟活動,保護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於2018年9月6日發布實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8〕16號,以下簡稱《規定》),對網際網路法院的管轄範圍、上訴機制和訴訟平台建設,以及在線訴訟的身份認證、立案、應訴、舉證、庭審、送達、簽名、歸檔等訴訟規則作出一系列規範,《規定》對保障網際網路法院依法辦案、當事人依法參與訴訟,以及促進網際網路空間依法治理具有重要意義。現就其中涉及的重點問題解讀如下。

8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4-9 23:29
一、關於網際網路法院的全程在線審理原則

  《規定》第一條要求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應當以全程在線為基本原則,切實踐行「網上糾紛網上審理」。所謂「全程在線」,是指案件的受理、送達、調解、證據交換、庭前準備、庭審、宣判等訴訟環節一般應當在網際網路上完成。主體方面,要求當事人的訴訟行為在線實施,法院受理的案件在線審理。流程方面,全部訴訟流程或主要訴訟環節均應在線上完成,實現「能在線、盡在線」。僅某一個具體訴訟環節在線完成,不能被視為在線審理。

  《規定》第一條同時明確,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案件審理需要,網際網路法院可以決定在線下完成部分訴訟環節。這麼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護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因實踐中可能存在確需現場查明身份、核對原件、查驗實物等情形。但這種情況下,即便部分環節在線下完成,其餘訴訟環節仍應當在線進行。
9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4-9 23:30
二、關於確定網際網路法院管轄範圍的標準

  網際網路法院是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特定類型網際網路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之所以強調是「特定類型」,而非所有網際網路案件,與網際網路技術和現代經濟社會生活的融合程度密切相關。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國網民規模已達8.02億,網際網路普及率為57.7%。其中手機網民規模達7.88億,網民通過手機接入網際網路的比例高達98.3%。在「網際網路+」背景下,網際網路技術和產品已深度嵌入社會經濟生活各個層面,人民法院受理的各類民商事糾紛,或多或少都帶有一定「網際網路色彩」,如果將所有「涉網際網路」案件都交由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既不合理,也不可行。

  按照設立網際網路法院的方案,為推動繁榮數字經濟、促進網絡空間治理,網際網路法院應當集中受理網際網路特性突出、適宜在線審理的糾紛。這類糾紛主要依託網際網路發生,證據也主要產生和儲存於網際網路,適合在線審理,也有利於確立依法治網規則。基於上述考慮,《規定》將網際網路購物、服務合同糾紛;網際網路金融借款、小額借款合同糾紛;網際網路著作權權屬和侵權糾紛;網際網路域名糾紛;網際網路侵權責任糾紛;網際網路購物產品責任糾紛;檢察機關提起的網際網路公益訴訟案件;因對網際網路進行行政管理引發的行政糾紛;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網際網路民事、行政案件等案件交由網際網路法院管轄。
10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4-9 23:30
三、關於網際網路法院管轄的重點糾紛類型
  《規定》第二條在設立網際網路法院方案確定的管轄範圍內,結合網際網路糾紛特點和在線審理需要,細化明確受案類型,凸顯案件網際網路特性,確保三個網際網路法院管轄範圍規範統一。幾類重點糾紛是:


  (一)網絡購物合同糾紛
  網絡購物糾紛是最常見的網際網路糾紛之一。考慮到實踐中對「網絡購物合同」的解釋較為廣泛,《規定》將其限定於「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簽訂或者履行」的網絡購物合同。所謂「電子商務平台」,是指在電子商務中為交易雙方或者多方提供網絡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供交易雙方或者多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平台。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主要發生在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和平台使用者之間,交易全程在線、相對固定、整體留痕,適合網際網路法院在線審理。實踐中,僅通過電子合同形式訂立或者履行的買賣合同,不涉及電子商務平台的,暫不納入管轄範圍。

  (二)網絡服務合同糾紛
  進入行動網際網路時代,網絡服務已成為人們的基本生活需求。據統計,截至2018年6月,我國網絡購物用戶和使用網上支付的用戶占總體網民比例均為71.0%,手機網民使用行動支付的比例達71.9%。2018年上半年,分別有30.6%、43.2%和37.3%的網民使用過共享單車、預約計程車和預約專車,74.1%的網民使用短視頻應用。
  既然網絡服務無處不在,並非所有「涉網際網路服務合同」糾紛都適合由網際網路法院審理。因此,《規定》將網絡服務合同界定為「簽訂、履行行為均在網際網路上完成」的服務合同。傳統網際網路服務在具體形態上,一般包含三個層次,即:第一,提供接入網際網路的物理層服務;第二,提供網際網路伺服器、存儲空間、網站網頁、軟體、系統等設計、利用、租用、維護、管理等平台應用服務;第三,提供網絡社交、網絡音視頻、網絡資訊、網路遊戲、網絡支付、網絡居間等網際網路內容或產品服務。
  上述第一種服務形態因涉及網線入戶等物理接入環節,不具備全程在線特徵,而且此類合同基本已被電信服務合同包含,相關糾紛不宜納入網際網路法院管轄。後兩種服務形態具有較強的網際網路特性,只要符合「簽訂、履行行為均在網際網路上完成」條件,應當由網際網路法院管轄。需要指出的是,網際網路法院受理的網絡服務合同原則上應以明確約定權利義務的要式服務合同為限,不能認為只要接受一般性的、免費的網際網路服務即成立網絡服務合同關係。

  (三)網際網路金融借款、小額借款糾紛
  《規定》將「簽訂、履行行為均在網際網路上完成」作為管轄網際網路金融借款、小額借款糾紛的限定條件。這裡的「網際網路金融借款、小額借款合同」特指與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訂立的借款合同,並不包含P2P網絡借貸平台,網際網路法院也不受理P2P借貸糾紛。

  (四)網際網路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隨著我國引導網絡文化產業繁榮健康發展的政策陸續出台,網絡原創音樂、網絡文學、網路遊戲等產業發展提速,相關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數量也呈逐年遞增趨勢。《規定》細化了這類案件的收案標準:
  第一,權屬案件方面,限定為在網際網路上「首次」發表的作品,即「網絡作品」。「非網絡作品」的權屬問題並不因網絡傳播而改變,網際網路特性並不突出,可不納入管轄範圍。
  第二,侵權案件方面,要求必須是在網際網路上侵害在線發表或者傳播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的糾紛。之所以包括「在線傳播」行為,是因為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主體、手段、方式與網際網路傳播形式密切相關。通過網際網路對「非網絡作品」實施的侵權行為,會因網際網路載體、技術、手段的變化呈現出新的樣態,新類型案件較多,便於通過審判創製規則。

  (五)網際網路行政案件
  《規定》明確,因行政機關作出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網際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的行政行為而產生的行政糾紛,由網際網路法院管轄。根據2011年修訂的《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是指通過網際網路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的服務活動,既包括有償提供的信息或者網頁製作等服務活動,也包括無償提供的具有公開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務活動。此外,按照2014年發布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網際網路商品交易是指「通過網際網路(含行動網際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有關服務」是指「為網絡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傳推廣、信用評價、支付結算、物流、快遞、網絡接入、伺服器託管、虛擬空間租用、網站網頁設計製作等營利性服務。」

  (六)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案件
  《規定》授權網際網路法院管轄「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網際網路民事、行政案件。」實踐中,網際網路法院對應的中級、高級人民法院只能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具體案件進行指定管轄,對類型化案件的指定管轄權、對管轄範圍的調整權統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内容转换:

回复帖子
内容:
用户名: 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10-2025 Purasbar Ver3.0 [手机版] [桌面版]
除非另有声明,本站采用知识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许可协议进行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