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 登錄 | 註冊

作者共發了2篇帖子。

【典型案例】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第一批典型案例

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8-1 21:56
案例七(入庫編號:D2025-161-1-137-058)
  某科技公司與某垃圾場服務合同糾紛調解案——商會調解助力維繫企業長期商業合作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某科技公司與某垃圾場簽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及運營服務項目(二)》,約定由某科技公司提供應急處理設備,為某垃圾場垃圾滲濾液應急處理項目提供水處理的達標排放服務。雙方約定按實際出水量計算服務費,服務費為129.5元/m³,付款按實際達標出水量結算;某垃圾場在合同生效後10個工作日按預估價的30%向某科技公司支付預付款,其餘款項根據實際結算金額於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款項,同時扣回已支付的預付款。但截至糾紛發生前,某垃圾場只支付30萬元服務費,拖欠300多萬元服務費。某科技公司多次催要,但某垃圾場一直未給付,某科技公司遂將其訴至法院。
  【調解過程及結果】
  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法院依託最高人民法院與全國工商聯建立的「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委託商會進行先行調解。商會調解員認為,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當事人之間有調解的可能,便通過電話進行溝通,耐心做雙方思想工作,闡釋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對雙方的有利之處,力勸雙方換位思考,立足維護長遠利益開展積極協商,共同尋求糾紛解決辦法,以便日後能夠繼續合作。之後,商會調解員採取「背對背」調解法,與雙方分別進行溝通。商會調解員了解到,某垃圾場對服務合同內容以及所欠某科技公司服務費均沒有異議,但因資金出現問題,不能一次付清,希望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服務費。商會調解員在了解上述情況後,迅速與某科技公司聯繫,從情、理、法多角度對案件進行分析,希望雙方換位思考,各退一步。經過多輪調解,某科技公司考慮到某垃圾場的現實情況,同意分期付款的方案,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某科技公司對服務費總額、支付期限作出讓步,某垃圾場分四個季度向某科技公司支付服務費3011522.5元。
啊啊是谁都对 2025-8-1 21:56
【典型意義】
  企業是經濟發展的主體,企業之間服務合同的及時全面履行既關係著商事主體的切身利益,也關係著社會的和諧穩定,如果不能及時高效化解履行服務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將影響企業正常運轉。本案中,雙方對服務合同沒有異議,但因某垃圾場面臨難處,僅依靠訴訟方式解決,雖能「定分」,但不一定能夠「止爭」,還可能因訴訟過程耗時耗力給某垃圾場正常運轉帶來影響,不利於可持續發展。因此,在調解此類糾紛時,依託「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委託商會調解,發揮商會調解熟悉行業規則、交易習慣的優勢特點,精準發現雙方矛盾癥結,提出合理調解方案,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同時,在調解過程中,堅持平衡發展理念,按照既有利於維護一方企業合法權益,又有利於保障另一方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原則提出解決方案,實現雙贏目標,促推長遠合作,更好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內容轉換:

回覆帖子
內容:
用戶名: 您目前是匿名發表。
驗證碼:
看不清?換一張
©2010-2025 Purasbar Ver3.0 [手機版] [桌面版]
除非另有聲明,本站採用知識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許可協議進行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