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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个性”显然又是一个负面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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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是谁都对
2026-1-9 10:44
这里“个性”一词的用法被巧妙地嵌入了特定的管理框架内,承载了更多的规范性判断与潜在的行为定性。 具体来看,当文中表述“对于个性较强、拒绝……沟通交流的学生”时,“个性较强”在此并非一个纯粹的客观描述,而是一个与“拒绝沟通”相关联、并为其提供某种解释的管理标签。它暗示了学生不配合的态度可能根植于其内在性格特质,而不仅仅是出于对某次谈话或某项措施的具体意见。这种用法,实质上是将沟通不畅或管理受阻的现象,部分归因于被管理者的人格因素。它作为一种简化的分类工具,能快速标识出那些需要采用不同沟通或干预策略的对象。 然而,这种用法的背后,蕴含着一套清晰的管理逻辑。首先,它是一种委婉化的策略。相比直接批评学生“不服从管理”或“态度抵触”,使用“个性较强”听起来更为温和,也更能为后续的干预措施(如联系家长)铺垫一个看似基于关怀而非单纯惩戒的理由。其次,它起到了界定责任边界的作用。将问题部分锚定在学生的“个性”上,无形中淡化了教育管理方式本身是否恰当、沟通渠道是否有效等结构性因素的探讨,将管理互动中的张力转化为需要被矫正的个人特质问题。 更进一步看,这种话语实践也微妙地揭示了校园场域中的权力关系。谁来定义什么样的“个性”是“较强”的?其标准往往掌握在管理者手中,并与是否“便于管理”“乐于配合”等行政便利性紧密挂钩。一个富有主见、喜欢辩论的学生,在一种语境下可能被赞赏为“有思想”,在另一种管理情境下则可能被界定为“个性较强”。因此,这个词在具体运用时,其边界是模糊且带有主观色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