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王獎活動規則
「舞王獎」是本舞會為表彰最具綜合表現力、最能代表本屆舞會精神的參與者而設立的特別榮譽獎項。該獎項不由積分或指認次數決定,而是經由所有參賽者及主持人共同投票選出,代表了來自活動社區的集體認可。
我們相信,一場成功的假面舞會不僅在於推理與競技,更在於每個角色為舞池帶來的獨特魅力、精彩互動與積極氛圍。「舞王」不僅需要智慧與策略,更應具備感染力、風格與風度——無論是妙語連珠的發言、精妙絕倫的推理、巧妙優雅的偽裝,還是樂於帶動話題、活躍氣氛的奉獻精神,均是本獎項所鼓勵與表彰的品質。
1.投票資格:所有完成報名的參賽者(包括中途出局者)及主持人
2.投票機制:
(1)每位參賽者擁有兩票,可自由投給任何參賽者(包括自己,但最多投自己一票),兩票可投給同一人以表達強烈支持。直接在本樓下回復投票即可。
(2)主持人也擁有兩票,可自由投給任何參賽者(包括集中投給同一人)。若投票結果出現多人並列最高票,主持人可額外投出一票以決定唯一獲獎者,也可以維持並列,是否投該票由主持人裁量。
3.評選標準:請基於您在舞會全程中的觀察與體驗,投票給您認為綜合表現最突出、最令您印象深刻的假面舞者。
4.榮譽性質:本獎項為舞會榮譽之一,其獎勵可與其他任何獎項疊加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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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票將在投票截止前三個小時左右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