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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公司决议有效之诉

1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6-3-29 10:3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冀民终493号霸州市某某金属销售中心与廊坊某某化工有限公司、福建某某公司决议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认为,本案为确认公司决议效力的纠纷。根据《公司法》(2018年)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公司法解释四》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该类纠纷一般是要求确认公司决议不成立、无效或撤销决议案件,是否包括本案所涉的确认公司决议有效案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存在一定争议。但本案中,从某某销售中心的诉称和提交的报案记录、营业执照遗失证明来看,华福某某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确实陷入困局,原法定代表人也无法正常履职,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确认董事会决议效力以解决工商登记变更等问题,因此本院认为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该类诉讼,出于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应允许某某销售中心作为华福某某公司股东提起本案诉讼。
1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6-3-30 08:23

公司法司法解释的系统性思维与体系化建构

陈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摘要:在公司法司法解释建构过程中,系统性思维运用的有效程度决定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体系化的优质程度。公司法司法解释并非是封闭于公司法范畴内的规则体系,而是基于聚焦公司法并超出公司法的建构理念,在公司法与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乃至刑法之间,实现内结构与外结构有效对接、有机集成的法律应用系统。对公司决议不能提出确认有效之诉,公司债权人向股东直索求偿的执行资金应先行归入公司,名义股东擅自转让标的股权对相对人而言应视为有效取得,实际出资人显名诉讼应根据纠纷发生于合同法范畴还是组织法范畴而设置诉讼关系结构,估值调整协议不能违背合同理性等,均是整体把握与系统处理公司法和其他法律之间理念交织及规则互构而得出的结论。公司法司法解释建构中应实现体系化的适度性,注重一般法理在公司法司法解释形成中的建构价值,确保公司法解释与其他法律一般规则的有机协调,审慎评估与限制扩张解释的溢出效应。

关键词: 公司法;司法解释;入库规则;股权代持;估值调整协议;


法律适用 . 2026 (01) :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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