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判流程:法答網關於「立、審、判」環節問答的梳理與回應
請求權競合的情形下,通過釋明和變更訴訟請求,法院實質上僅需對一個請求權進行審理,其程序的制度供給較為充盈,推廣的難度較小。亟需解決的是預備合併訴訟制度如何運行。雖然在部分地區的政策文件㉓及司法裁判中已經承認了預備合併訴訟制度的合理性,但實踐層面,仍有諸多難點、堵點需要回應。
本文以「合併」「預備」「主位」「備位」為關鍵詞在法答網上進行檢索,截至2024年7月6日,共涉及提問102條。
下文即以對具體問題進行回答的形式,對預備合併訴訟制度運行的核心流程進行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