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6-6-15 06:39
目 錄 導 論 第一編 數字法治基礎理論 第一章 數字時代的法治變革 第一節 現代法治的核心要素 一、規則與形式合法性 二、限制政府專斷權力 三、法律之治而非法官之治 第二節 數字時代的法律變革 一、法律規範的變革 二、法律關係的變革 三、法律方法的變革 第三節 現代法治面臨的挑戰與回應 一、權力制約的困境 二、權利保障的難題 三、智慧司法的風險 第二章 新興智能體的法律屬性 第一節 人工智能體 一、人工智能體的內涵與特徵 二、人工智能體法律人格的意義 三、人工智能體的法律性質 四、本書的觀點 五、人工智能體法律主體地位的要件 第二節 未來的組織 一、區塊鏈自組織的內涵與意義 二、DAO的結構及其特點 三、DAO的法律性質 四、DAO的責任承擔 五、後民法典時代的討論 第三章 數據權利與數字人權 第一節 數據權利的基本範疇 一、數據與信息的關係 二、個人信息與個人數據、個人私隱的關係 三、數據基本權利與數據民事權利 第二節 數據新型民事權利 一、個人信息權 二、數據財產權 第三節 數字人權的基本理論 一、從數字社會的人權危機到數字人權 二、數字人權的基本內涵 三、數字人權的道德基礎 四、數字人權的保護框架 五、數字人權與人權的代際革新 第四章 算法應用與算法治理 第一節 算法應用及其風險控制 一、算法與算法應用概述 二、多元場景下的算法應用原理與特徵 三、算法應用的法律風險 第二節 算法治理的核心範式 一、基於數據的治理範式 二、算法問責的治理範式 三、分層治理範式 第三節 我國的算法治理路徑 一、我國算法治理路徑概覽 二、《個人信息保護法》中算法治理規則剖析 三、民法典的個體賦權路徑 四、《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的治理路徑剖析 五、《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的治理路徑剖析 六、《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治理路徑剖析 第四節 算法治理的未來展望 第五章 智慧政務與數字法治政府 第一節 智能政務的基本內涵 一、智能政務的含義 二、智能政務的特徵 三、智能政務的發展趨勢 第二節 智能政務的法治原則 一、政務合法性原則 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三、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 四、共建共治共享原則 第三節 數據治理的法治化 一、數據治理的含義 二、數據監管的法治化 三、公共數據開放的法治化 四、公共數據利用的法治化 五、數字政府與數字法治政府 第二編 數字社會的法律規制 第六章 數據競爭與壟斷 第一節 企業數據與不正當競爭 一、數據爭議與數據權屬 二、數據權屬的場景化界定 三、反不正當競爭的法理反思 第二節 數據壟斷的出現與爭議 一、美國的數據壟斷問題 二、歐盟的數據壟斷問題 三、數據壟斷的爭議議題 第三節 大數據與市場力量 一、大數據增強市場力量的支持意見 二、大數據增強市場力量的反對意見 三、大數據與市場力量關係的綜合分析 第四節 大數據作為必要設施 一、大數據成為必要設施的支持意見 二、大數據成為必要設施的反對意見 三、大數據成為必要設施的綜合分析 第五節 大數據與私隱保護 一、反壟斷法中引入私隱保護的支持意見 二、反壟斷法中引入私隱保護的反對意見 三、大數據與私隱保護的綜合分析 第七章 數據跨境流動的法律規制 第一節 數據跨境流動:概念與架構 一、數據入境 二、數據出境 三、數據調取 第二節 數據跨境流動的歷史背景 一、數據跨境流動的空間結構 二、數據跨境流動的事實基礎 三、數據跨境流動的經濟動力 第三節 數據主權與數據跨境管控 一、網絡主權的三層含義 二、數據主權的爭議:流動自由與流動管控 三、基於數據主權的數據跨境流動管控 第四節 我國數據跨境規制的基本原則 一、「數據自由流動」作為基礎性原則 二、「數據安全流動」作為限制性原則 第五節 我國數據跨境規制的制度構造 一、安全、自由的數據出境制度 二、安全、自由的數據調取制度 三、我國數據跨境規制的法律體系 第八章 自動駕駛與侵權責任 第一節 自動駕駛汽車概述 一、自動駕駛汽車的歷史演進 二、自動駕駛汽車的界定與分級 三、自動駕駛技術的社會價值 第二節 自動駕駛汽車侵權責任挑戰的共識與分歧 一、自動駕駛汽車的法律地位 二、自動駕駛汽車與產品責任 三、自動駕駛汽車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四、自動駕駛汽車侵權責任的展開背景 第三節 自動駕駛汽車侵權責任的立法論 一、立法論的存在空間 二、立法論的方案設想 三、立法論的規則展開 第四節 自動駕駛汽車侵權責任的解釋論 一、解釋論的必要性 二、解釋論的方案設想 三、解釋論的規則展開 第九章 人臉識別與私隱保護 第一節 人臉的規範與學理意蘊 一、人臉識別的基本流程 二、人臉的規範屬性 第二節 私隱保護的規範與價值 一、私隱保護的規範沿革 二、私隱權的規範意涵 三、私隱權的價值意涵 第三節 人臉信息與私隱的關係 一、人臉信息與私隱的學理關係 二、人臉信息與私隱的規範關係 第四節 人臉識別與私隱保護的平衡 一、人臉識別給私隱帶來的風險 二、人臉識別應用的治理與私隱保護 第十章 社會監控、數據檔案化與權利保障 第一節 基本問題概述 第二節 數據檔案化的形態與特徵 一、數據檔案化的緣起 二、數據檔案化的表徵 三、數據檔案化的特徵 第三節 數據檔案化的結構與功能 一、數據檔案化的結構 二、數據檔案化的功能 第四節 數據檔案化過程中的權利保障 一、數據檔案化過程中權利保障的必要性 二、數據檔案化過程中權利保障的基本原則 三、數據檔案化過程中權利保障的制度架構 第三編 數字社會的法治化治理 第十一章 網絡空間治理 第一節 網絡公共領域治理 一、網絡公共領域的社會功能和治理目標 二、網絡公共領域的運作邏輯和法治挑戰 三、網絡公共領域法律治理的基本模式 第二節 電子商務空間治理 一、「電商革命」的監管挑戰與理念轉型 二、電子商務的中國實踐與法律發展 三、邁向電子商務空間的反身型法治 第十二章 平台治理 第一節 平台的概念及外延 一、平台的概念 二、平台企業的類型化 三、平台企業的特徵 四、作為組織形式的平台 第二節 平台的創新治理機制 一、平台自我治理的原因與邏輯 二、平台創新治理的具體機制 三、平台自我規制中的權力結構 第三節 平台的法律規制 一、民事責任 二、行政責任 三、刑事責任 四、平台責任制度的比較與總結 第四節 我國平台責任的規制框架 一、歷史沿革 二、新時期多元化、多層級規制框架的建立 第十三章 區塊鏈治理 第一節 區塊鏈概述 一、區塊鏈的出現 二、區塊鏈的支撐技術 三、區塊鏈釋義 四、區塊鏈的類型 第二節 加密貨幣的治理 一、加密貨幣的內涵 二、加密貨幣的類型 三、加密貨幣:從禁止到監管 四、加密貨幣治理措施 第三節 智能合約的治理 一、智能合約的運行邏輯 二、智能合約構造的自有風險 三、智能合約的風險治理 第四節 社會服務區塊鏈的治理 一、傳統社會治理模式檢視 二、聯盟鏈支持社會服務功能 三、社會服務區塊鏈的應用 四、聯盟鏈的治理 第十四章 基層智慧治理 第一節 智慧社會與基層治理 一、智慧社會的脈絡與趨勢 二、智慧社會的基層治理 第二節 網格化的社區治理 一、社區治理概念與範式 二、社區服務與網格管理 三、網格化的社區治理邏輯 第三節 數碼化的公共服務 一、公共服務的定義和分類 二、數字政府的公共服務轉向 三、數碼化的公共法律服務 第四節 在線糾紛解決 一、糾紛解決的演進與轉型 二、在線糾紛與數字正義 三、多元化的在線糾紛解決 第四編 面向數字法治的時代轉型 第十五章 數字法治的生成 第一節 物理空間的法治範式演進 一、自由主義法治範式 二、福利國家法治範式 三、程序主義法治範式 第二節 從物理空間到雙重空間的法治轉型 一、資訊時代的生產方式變革 二、資訊時代的社會組織變革 三、資訊時代的社會治理體系變革 第三節 數字法治範式的時代呈現 一、技術邏輯與法治邏輯並重 二、中心化與去中心化的體制架構 三、算法決策與代碼規制的秩序形態 第十六章 數字法治的根本性重塑 第一節 數字法治的時代要求 第二節 數字法治的基本面向 一、厘定數字政府/數字公民新框架 二、塑造數字治理新範式 三、構建「數字主權」新形態 第三節 數字法治的司法機制 一、數字司法的形態重塑 二、數字司法機制的重塑效應 三、數字司法機制的內在限度 第四節 數字法治的重塑路徑 參考文獻 再版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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