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P79):从一个完整的产权中将部分权能独立出来,让其他主体享有。
2.细分类型(P79-80):①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获取收益的安排(出租房屋、出售采伐权);②对主权利的必要限制(如地役权)
3.细分的依据:①财产使用技术专业化→技术与产权分布的一致;②遵循成本收益原则
4.细分的冲突:①细分权利主体之间的冲突;②细分权利主体与主产权主体的冲突;③产权细分后,主权利转让的交易成本更高(对细分权利的处分增加交易成本,过度细分时产权价值下降→相关权利人许可问题、反公地悲剧)
6.4.1产权的使用和外部性
1.(P81)不同的产权主体行使其产权时,外部性(产权使用冲突)即存在。外部性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负外部性又包括私害和公害。
2.外部性产生的条件:①外部性在产权行使过程中产生;②产权相邻;③权利边界存在重叠。
3.外部性的特征:①外部性代表两种不同产权使用行为的冲突;②行为数量的非最优性——负外部性时的过度供给或正外部性时的供给不足。
4.外部性的结果:①改变社会最优结果;(P82)②必须在两种使用行为之间选择一个行为,并确定其优先权。
1.基本思路:外部性内部化
2.短期和长期考虑的因素不同:短期一般仅考虑消除投资的成本收益(预防水平);长期需要考虑冲突双方的行为水平。
1.自愿谈判
1.1效果(P82-83):短期内能够实现最优预防效果,但长期来看权利方的行为水平会超过社会最优行为水平。
1.2前提条件(P83):①交易成本不会对谈判造成阻碍;②不存在财富效应(产权配置会体现社会评价,影响财富分配效果)(最优预防成果受当事人预算约束);③信息充分;④不存在禀赋效应(拥有权利的一方对权利丧失有着高于权利获得的评价,支付意愿小于接受意愿)
2.矫正税(庇古税)
2.1含义(P83):政府对产生负外部性的行为进行征税,以实现外部性内部化。
2.2征税水平(P84):等于各方当事人各自的边际行为水平。
2.3前提条件:①政府能够准确预测外部性损失信息;②能够负担较高的管理成本。
3.1预防效果:①严格责任无法实现被赔偿方的最优预防;②过错责任需要法定预防水平=最优预防水平。
3.2行为调整效果:二者都不能实现最优的行为水平(严格责任受害方超过、过错责任行为方超过)
3.3管理成本:二者谁大谁小难以判断。(相比于过错责任,在单个案件中,严格责任要求较少的管理成本与信息成本,但会导致更多的案件数量。)
4.行为管制
4.1含义:政府直接限制造成外部性的行为,或规定行为人必须完成有效预防要求的行为规范。
4.2条件:①政府对最优预防水平和行为水平有完全信息;②政府能够支付管理成本(确定标准、确定行为是否符合标准、惩罚和监督更正)
4.2(P85)
5.1含义:政府或其他组织建立一个市场,用于买卖造成外部性的权利。
5.2关键:控制总量。这要求市场建立者能够确定社会最优外部性水平。
5.3不能建立市场的情形:①有些外部性不具有充分的可交易性;②有些外部性不需要建立市场交易。
1.含义和条件(P85):在使用别人的权利是社会最优选择时,这种未经同意的使用不需要内部化,从而构成对产权使用的限制。
2.类型
2.1为维护产权主体的利益而使用别人的产权
2.1.1此时由于产权主体无法亲自行使权利,这种使用符合效率标准。
2.1.2产权主体无法亲自使用的原因:①产权主体不具备相应能力;②产权主体因为条件限制而不能行使。
2.2为自身利益而使用别人产权
2.2.1紧急避险(短暂使用):因为这使必须被使用的他人财产,具有了超过正常使用水平的价值。
2.2.2地役权(长期使用):缺乏对他人财产的利用会导致自己的财产无法使用,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2.3为公共利益而使用别人的产权:征收、征用。
2.3为公共利益而使用别人的产权(P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