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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民事诉讼法的实质规范和程序规范》
法学杂志. 2021,42(02)
广州大学法学院
摘要:独立的民事诉讼法是19世纪欧陆国家法典化运动之产物,它是脱离私法体系的诉权法意义上的实质诉讼规范与从属于公法的"法院程序"意义上的诉讼程序规范之集合。两种诉讼规范各具独立的固有功能,相互之间不具有可替代性。从法系意识方法上考察,我国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过程,是经日本法和苏联法对欧陆国家近代民事诉讼法典的移植与本土化。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应当以集合两种诉讼规范的民事诉讼法为研究对象,克服当下通说将之待于单纯的诉讼程序法学之偏识,从理论上说明两种诉讼规范的独立性和固有功能,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和指导司法实践提供助益。
关键词:民事诉讼;实质诉讼规范;诉讼程序规范;法系意识;诉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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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学军《民法典“动态系统论”对传统民事裁判方法的冲击》
法学. 2021(10)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摘要:作为我国《民法典》最大的创新和亮点,人格权编中的多个条款正式明确采纳了动态系统论的立法指导思想。动态系统论的法律适用对传统裁判方法可能带来多方面的冲击,具体包括从法律规范的要件分解到法律价值的综合考量,从争点事实的证明标准到案件整体的自由裁量,从当事人负担证明责任到强化法官论证义务,从权利分配的全有全无到裁判结果的或多或少。动态系统裁判方法从精神性人格权向其他领域的渗透与扩展将引起对传统裁判方法普适性的反思。后《民法典》时代的司法宜保持开放的姿态,积极探索动态系统论带来的裁判方法的多方面转变,在此基础上培育适合于新兴权利成长与保护的裁判新方法。
关键词:动态系统论;民法典;人格权;构成要件;证明责任;裁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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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平《民事诉讼智能化:挑战与法律应对》
法商研究. 2021,38(04)
天津大学
摘要:随着智慧法院建设作为我国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法院系统建设和发展的重点,民事诉讼智能化在过去信息化、电子化的基础上有了更大的投入和更多的实践。智能化技术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应用,对传统的民事诉讼方式乃至诉讼观念、诉讼文化、法庭文化等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因此对以传统民事诉讼为规范对象的民事诉讼制度带来了挑战。民事诉讼法必须对司法智能化潮流予以积极回应,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目的、民事诉讼的价值追求和基本原则规范智能化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引导智能化技术为实现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民事诉讼的价值追求服务,推动民事诉讼法在此过程中转型升级成为具有现代精神和内涵的民事诉讼法。
关键词:智慧法院;民事诉讼;人工智能;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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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平《双向审视:民事诉讼制度建构的实体与程序之维》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1,27(02)
天津大学
摘要:对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应当从实体与程序两个维度予以考量。为了更为细致地考察实体与程序因素对民事诉讼制度建构的影响,还必须对实体维度和程序维度的各个具体面相予以分析考察,因为即使在同一维度之中,不同的面相对诉讼制度的建构亦有着不同的影响。在同一维度之中,各种因素之间还存在着紧张关系,例如,在程序维度中,各诉讼价值之间存在着紧张关系。除此之外,基于实体和程序之间的立场差异,实体与程序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紧张关系。因此,在建构诉讼制度之时,必须注意妥当处置这些紧张关系,以实现程序法的工具价值,并在实现其独立价值的过程中寻求其衡平。尤其是在现阶段,民事诉讼法更不能因为对其独立价值的追求而忽视工具价值的实现。
关键词:实体法与程序法;工具价值;诉讼价值;意思自治;制度体系化;程序资源;处分原则;辩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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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思博《民事程序类指导案例的构建与运用》
政法论坛. 2021,39(02)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摘要:成文民事诉讼规则具有对个案所适用的司法环境难以清晰表达、对当事人就程序性争议所秉持的诉讼态度和诉讼心理难以描述、对类型化的程序要素无法一一明细等固有局限。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公布的程序类指导案例数量较为匮乏、对个案诉讼场景的展示不充分、对程序价值理念的彰显和分析不足。为此,应加强对待建程序类指导案例所精选素材的描述,同时既要对程序类指导案例所运用的程序规则进行正反两方面显形参照,也要对其所运用的程序精神进行隐形参照,并且完善指导案例的构成体系和撰写方法。
关键词:成文诉讼规则;民事程序类指导案例;程序规则显形参照;程序精神隐形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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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的内在张力
段厚省,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北方法学》2017年第2期,第127-139页。
摘要:程序法在内部有着四个向度的张力,分别是交往向度张力、认知向度张力、空间向度张力和时间向度张力。这四个向度张力的存在,使得程序法各项制度的功能失灵,进而又减损了司法权威,导致司法解纷的目的落空。但是这四个向度的张力乃是程序法天生的不可避免的内在张力,实际上也是程序法和程序法理论发展变迁的动力源泉,因此不可能在一般意义上得到彻底消解。比较现实的选择是在个案审理过程中,就所遭遇到的具体的张力逐个消解。而消解个案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具体的张力的路径,乃是程序法中自带的程序性商谈机制。为保障程序性商谈机制顺利运行,又须在制度上确保程序参与者之商谈行为符合言语行为有效性要件的要求。就民事诉讼而言,目前较为重要的是进一步强化对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惩戒。
关键词:程序法
内在张力 法律商谈 法律规范
引论
一、程序法之内在张力的构成
(一)程序法之交往向度张力
(二)程序法之认知向度张力
(三)程序法之空间向度张力
(四)程序法之时间向度张力
二、程序法之内在张力的体现
(一)程序法之交往向度张力的体现
(二)程序法之认知向度张力的体现
(三)程序法之空间向度张力的体现
(四)程序法之时间向度张力的体现
三、程序法之内在张力所产生的后果
(一)法律规范之内在张力所导致的一般后果
(二)民事诉讼法之内在张力的具体后果
四、消解程序法之内在张力的路径思考
(一)在一般意义上彻底消解程序法之内在张力的不可能性
(二)在个案之司法裁判过程中消解程序法之内在张力的可能性
(三)程序性商谈机制的基本内容
(四)作为程序性商谈机制之保障的言语行为有效性要求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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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民事诉讼的法典化
洛伊克·卡迪耶,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学教授,国际诉讼法协会会长。
周建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国蒙彼利埃第一大学法学博士。
《民事程序法研究》第十五辑,第1-25页。
摘要基于时间脉络,即从1806年旧民事诉讼法典到1975年新民事诉讼法典,再到如今,法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演变在其法典化的历史过程得到充分揭示。法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是法国法律文化的呈现。这部法典化的法律是法律安全的源泉。民事诉讼的法国理念现在坚持着合作原则,即在当事人权利和法官权力之间构建一种平衡。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典化、历史演变、诉讼、理念
一、法国民事诉讼法典化的总体进程
(一)角度
1.外部视角
2.内部视角
(二)方法
1.起源
2.命运
二、法国民事诉讼法典化的具体结构
(一)民事诉讼法典的一般体系
(二)民事诉讼的法国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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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探知主义转向辩论主义的思考
翁晓斌,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第51-62页。
内容提要:我国民事诉讼法长期奉行职权探知主义。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通过司法解释初步确立了辩论主义。但是我国当前民事诉讼中的辩论主义存在诸多缺陷。克服这些缺陷并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辩论主义,必须建立起辩论主义的理论体系,改变法官职业群体的传统思维,并对现有的有关辩论主义的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和重构。
关键词:职权探知主义
辩论主义 民事诉讼
一、辩论主义的内容、依据及其修正
二、我国民事诉讼由职权探知主义向辩论主义的转化
三、当前我国民事诉讼辩论主义的缺陷
四、我国民事诉讼辩论主义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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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社会意识:以辩论原则为例
迪特尔·莱波尔特,德国弗莱堡大学荣休教授。
任重,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民事程序法研究》第十八辑,第1-40页。
一、主题及其概念
二、《〈帝国民事诉讼法〉》的“市民—自治”基础
三、门格尔的社会性批判
四、民事诉讼和民主德国的社会性思潮
五、纳粹社会意识和民事诉讼
六、所谓的新社会性民事诉讼思潮
七、当事人自治和当事人负责中蕴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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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事诉讼体制转型分析——读《民事诉讼法与社会意识》有感
任重
《民事程序法研究》第十八辑,第227-237页。
一、初衷与局限
二、莱波尔特学说及其贡献
三、诉讼体制与社会意识
四、职权探知原则和协同主义的乌托邦
五、辩论原则的正当性
六、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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