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建設理想國?—《民事訴訟法與社會意識》讀後感
劉哲瑋
《民事程序法研究》第十八輯,第219-226頁。
導言:萊波爾特教授1982年在弗賴堡大學的就職演講《民事訴訟法與社會意識》,經過任重的細緻翻譯,在35年後與中國讀者結緣。奇妙的是,這樣一篇略顯歷史滄桑感的關注德國民事訴訟學術演進史的演講,在新世紀的中國卻毫不過時,一些論斷甚至堪稱動人心魄,直擊我國當下實踐操作中的亂象根源,可以直接作為治病救人的藥方。這篇演講何以能夠穿透歷史和地理的雙重阻隔,被從故紙堆中找尋並翻譯出來,並深深打動像筆者這樣的中國讀者?這種現象本身就頗值得深思,甚至可能是比作為其本體內容的德國民事訴訟的演進歷程更值得認真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