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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应茂,刘庄.庭审直播是否影响公正审判?——基于西部某法院的实验研究[J].清华法学,2021,15(05):146-162.
关键词:庭审直播;司法公正;语速;基频;法律实验
摘要:本文采用实验方法,对西部某基层人民法院2020年11月所有庭审案件进行随机抽样,确定直播案件和不直播案件,构造庭审直播的实验组和对照组。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两组案件视频进行分析,测量反映诉讼参与人行为的客观指标(如语速和基频),比较直播组和不直播组诉讼参与人客观行为指标是否存在差异、差异程度如何。研究发现,在存在直播的情况下,当事人的语速显著放慢,法官和诉讼代理人语速则没有显著变化,而所有主体的基频(反映说话人音调高低)范围显著缩小。这些发现表明,庭审直播促使当事人在庭审中更加谨慎、减少所有主体在庭审中的极端情绪和行为;具有较多直播经验的法官和诉讼代理人则不会受到直播的过多影响。这都说明庭审直播没有对审判公正性造成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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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好.论我国申请法官回避的现状及改革[J].清华法学,2012,6(04):151-161.
关键词:申请回避;回避事由;无因回避
摘要:实证调查表明,囿于申请回避法定事由的局限、当事人举证能力的不足和对于裁判者相关信息的缺乏等诸多因素,实践中当事人成功申请回避的案件极为少见。因此,尽管可考虑通过扩充并具体化回避事由的范围、公开审判人员有关回避方面的信息,并借以举证责任倒置、证明标准降低等多种途径来缓解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难度,但都不可避免的存在这样那样的局限。限定型无因回避,即通过对申请时间、次数和"无因"本身进行限定,不仅能最大限度的防止申请的"滥用",保障裁判者的中立性,强化裁判结果的正当性和可接受性,更为重要的是可有效推动法官与律师的良性关系,并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申请回避难这一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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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潇.庭审直播“以公开促公正”的限度——兼论全景敞视主义的应用边界[J].法学家,2024,(02):41-55+192.
关键词:庭审直播;审判不公;寒蝉效应;全景敞视主义;法官能力
摘要:庭审直播常被视作全景敞视主义的一种现实应用,能以公开促公正。但也有研究者对此表示质疑。从庭审直播与某些审判不公的互动实践切入,有助于更现实地看待该问题,并对全景敞视主义的应用边界进行反思。首先,庭审直播对于提升法官的能力助益不大,无法应对因法官未能把握复杂案件而产生的能力型审判不公。其次,面对主观恶性大且多发生在庭审之外的操守型审判不公时,庭审直播不仅很难对其予以观测,而且还容易导致不公行为向监督视野外逃逸。再次,一些不法者有可能会在庭审直播现场进行“合法性表演”,以此来掩盖不法行为。最后,庭审直播可能造成的寒蝉效应,会降低庭审参与人的能动性,增大审案难度。因此,只有排除上述场景,庭审直播才能以公开促公正。这也证明了,全景敞视主义的具体应用,会因全景的有界性、虚假景观的迷惑性、被凝视者“意识行动”的不同步性,而难以发挥原先预期的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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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传明.陪审案件中的审判责任制——以保障和管控人民陪审员裁判权为核心[J].法学家,2019,(05):128-140+195.
关键词:大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审判责任;错案责任
摘要:在大合议庭陪审案件中落实审判责任制要求,一方面是要规范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分权关系,尤其是保障人民陪审员事实裁判权的独立性和实质性,使之不会沦为法官裁判权的附庸;另一方面是针对人民陪审员的身份特征与权力属性,设置不同于法官的管控体系,将事后追责式的管控转变为事先调整型的管控。这两方面可以通过重构评议规则、规范指示效力、提高裁决终局性和建构以证据能力为核心的证据规则系统来实现。法官将一部分裁判权让渡给人民陪审员之后,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程序管理权。应当将行使该程序管理权的情况,作为认定和追究法官责任的独立依据。法官错案责任豁免的范围,也应随着事实裁判权的让渡而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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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方勇,廖永安.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实证研究——以中部某县级市为分析样本[J].法学家,2016,(04):53-70+177.
关键词:司法民主;人民陪审;陪审制度
摘要: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司法民主的理想选择。然而,实证研究表明,陪审制度实践效果与其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衍生出民众参与度不高、适用意愿不强、陪审员难以实质性参与及被法官化等问题。要使制度理想为民众所接受并使制度功能得以充分发挥,须解决一元制度设计与二元社会结构潜在对立、陪审员角色定位与民众认识错位、陪审民主功能与司法功能缺乏整合、陪审员职权配置与案件类型不相匹配等问题,以适当分权、适度开放的二元或多元设计弥合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消解潜在的对立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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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军.人民陪审制度:实证分析与制度重构[J].法学家,2015,(06):1-14+173.
关键词:人民陪审;司法制度;民事诉讼
摘要:实证研究发现,我国人民陪审制度中,"陪审专业户"、"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未有实质性改观。这既有法律规定与现实不具契合性、司法实践过分基于工作便利性考虑,也有陪审员法律知识欠缺、庭审与合议错位等原因。中国应重新审视这一制度的功能定位,回归其应有的价值功能,在坚持司法民主的基础上加以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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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司法审级中的信息、组织与治理——从中国传统司法的“上控”与“审转”切入[J].法学家,2011,(02):13-27+176.
关键词:司法审级;上控;审转;信息;政治治理
摘要:尽管从表面上看,中国传统司法审级中的"上控"与"审转"违反了"上诉审"的经济学原理,但本文的分析表明,这两种制度的出现实际上来源于古典司法复审的"政治治理"功能,并且在事实上构成了一种有效率的信息机制与"组织替代",回应了古代社会低成本地获取地方治理信息的难题。但这些理论上合理的制度在实际的运行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并且一直存在于当下中国的审级制度之中,其根本的解决进路只能是在国家能力建设基础上超越科层化的制度分工与审级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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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计划.我国陪审制度的功能及其实现[J].法学家,2008,(06):68-75.
关键词:陪审制度;政治意蕴;司法功能;技术功能;实质化改造
摘要:在当今中国,陪审制度不仅具有重要的政治意蕴与司法功能,而且对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实现审判独立与完善刑事审判程序具有独特的技术功能。只有科学设置陪审制度,上述功能才能得以实现。《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制定,是对我国陪审制度的重大发展,不过规定仍显简略,且其中的一些条款与陪审制度的本质和规律不尽契合,抑制了陪审功能的发挥。应对我国陪审制度进行实质化改造,保障其功能的充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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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相顺.日本“裁判员”制度建立的背景、过程及其特征[J].法学家,2007,(03):140-146.
关键词:裁判员制度;司法改革;民众参与
摘要:日本的"裁判员"制度就是在那些民众关心程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法定刑较重的重大案件中,实行以随机方式抽选一般国民担任裁判员,由裁判员与职业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案件,一起决定定罪量刑的制度。裁判员制度是日本在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民主化过程中建立的一种新型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是一种兼具英美陪审制和大陆参审制特征的民众参与司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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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中国陪审制度的改革方向——以世界陪审制度的历史发展为借鉴[J].法学家,2006,(01):149-154.
关键词:陪审;制度;改革
摘要:世界各国陪审制度的历史表明,陪审制度虽然在一些国家走向衰落,但是在许多国家仍然保持了很强的生命力,而且在一些国家重新兴起。中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需要改革,应该建立由人民陪审团、人民陪审员、专家陪审员构成的"三元一体"的陪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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