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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應茂,劉莊.庭審直播是否影響公正審判?——基於西部某法院的實驗研究[J].清華法學,2021,15(05):146-162.
關鍵詞:庭審直播;司法公正;語速;基頻;法律實驗
摘要:本文採用實驗方法,對西部某基層人民法院2020年11月所有庭審案件進行隨機抽樣,確定直播案件和不直播案件,構造庭審直播的實驗組和對照組。在此基礎上,本文對兩組案件視頻進行分析,測量反映訴訟參與人行為的客觀指標(如語速和基頻),比較直播組和不直播組訴訟參與人客觀行為指標是否存在差異、差異程度如何。研究發現,在存在直播的情況下,當事人的語速顯著放慢,法官和訴訟代理人語速則沒有顯著變化,而所有主體的基頻(反映說話人音調高低)範圍顯著縮小。這些發現表明,庭審直播促使當事人在庭審中更加謹慎、減少所有主體在庭審中的極端情緒和行為;具有較多直播經驗的法官和訴訟代理人則不會受到直播的過多影響。這都說明庭審直播沒有對審判公正性造成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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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友好.論我國申請法官迴避的現狀及改革[J].清華法學,2012,6(04):151-161.
關鍵詞:申請迴避;迴避事由;無因迴避
摘要:實證調查表明,囿於申請迴避法定事由的局限、當事人舉證能力的不足和對於裁判者相關信息的缺乏等諸多因素,實踐中當事人成功申請迴避的案件極為少見。因此,儘管可考慮通過擴充並具體化迴避事由的範圍、公開審判人員有關迴避方面的信息,並藉以舉證責任倒置、證明標準降低等多種途徑來緩解當事人收集證據的難度,但都不可避免的存在這樣那樣的局限。限定型無因迴避,即通過對申請時間、次數和"無因"本身進行限定,不僅能最大限度的防止申請的"濫用",保障裁判者的中立性,強化裁判結果的正當性和可接受性,更為重要的是可有效推動法官與律師的良性關係,並從根本上解決當事人申請迴避難這一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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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子瀟.庭審直播「以公開促公正」的限度——兼論全景敞視主義的應用邊界[J].法學家,2024,(02):41-55+192.
關鍵詞:庭審直播;審判不公;寒蟬效應;全景敞視主義;法官能力
摘要:庭審直播常被視作全景敞視主義的一種現實應用,能以公開促公正。但也有研究者對此表示質疑。從庭審直播與某些審判不公的互動實踐切入,有助於更現實地看待該問題,並對全景敞視主義的應用邊界進行反思。首先,庭審直播對於提升法官的能力助益不大,無法應對因法官未能把握複雜案件而產生的能力型審判不公。其次,面對主觀惡性大且多發生在庭審之外的操守型審判不公時,庭審直播不僅很難對其予以觀測,而且還容易導致不公行為向監督視野外逃逸。再次,一些不法者有可能會在庭審直播現場進行「合法性表演」,以此來掩蓋不法行為。最後,庭審直播可能造成的寒蟬效應,會降低庭審參與人的能動性,增大審案難度。因此,只有排除上述場景,庭審直播才能以公開促公正。這也證明了,全景敞視主義的具體應用,會因全景的有界性、虛假景觀的迷惑性、被凝視者「意識行動」的不同步性,而難以發揮原先預期的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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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傳明.陪審案件中的審判責任制——以保障和管控人民陪審員裁判權為核心[J].法學家,2019,(05):128-140+195.
關鍵詞:大合議庭;人民陪審員;審判責任;錯案責任
摘要:在大合議庭陪審案件中落實審判責任制要求,一方面是要規範法官與人民陪審員的分權關係,尤其是保障人民陪審員事實裁判權的獨立性和實質性,使之不會淪為法官裁判權的附庸;另一方面是針對人民陪審員的身份特徵與權力屬性,設置不同於法官的管控體系,將事後追責式的管控轉變為事先調整型的管控。這兩方面可以通過重構評議規則、規範指示效力、提高裁決終局性和建構以證據能力為核心的證據規則系統來實現。法官將一部分裁判權讓渡給人民陪審員之後,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程序管理權。應當將行使該程序管理權的情況,作為認定和追究法官責任的獨立依據。法官錯案責任豁免的範圍,也應隨着事實裁判權的讓渡而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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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方勇,廖永安.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運行實證研究——以中部某縣級市為分析樣本[J].法學家,2016,(04):53-70+177.
關鍵詞:司法民主;人民陪審;陪審制度
摘要:人民陪審員制度是實現司法民主的理想選擇。然而,實證研究表明,陪審制度實踐效果與其理想目標相去甚遠,衍生出民眾參與度不高、適用意願不強、陪審員難以實質性參與及被法官化等問題。要使制度理想為民眾所接受並使制度功能得以充分發揮,須解決一元制度設計與二元社會結構潛在對立、陪審員角色定位與民眾認識錯位、陪審民主功能與司法功能缺乏整合、陪審員職權配置與案件類型不相匹配等問題,以適當分權、適度開放的二元或多元設計彌合理想與現實的距離,消解潛在的對立和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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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軍.人民陪審制度:實證分析與制度重構[J].法學家,2015,(06):1-14+173.
關鍵詞:人民陪審;司法制度;民事訴訟
摘要:實證研究發現,我國人民陪審制度中,"陪審專業戶"、"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等問題未有實質性改觀。這既有法律規定與現實不具契合性、司法實踐過分基於工作便利性考慮,也有陪審員法律知識欠缺、庭審與合議錯位等原因。中國應重新審視這一制度的功能定位,回歸其應有的價值功能,在堅持司法民主的基礎上加以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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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明.司法審級中的信息、組織與治理——從中國傳統司法的「上控」與「審轉」切入[J].法學家,2011,(02):13-27+176.
關鍵詞:司法審級;上控;審轉;信息;政治治理
摘要:儘管從表面上看,中國傳統司法審級中的"上控"與"審轉"違反了"上訴審"的經濟學原理,但本文的分析表明,這兩種制度的出現實際上來源於古典司法覆審的"政治治理"功能,並且在事實上構成了一種有效率的信息機制與"組織替代",回應了古代社會低成本地獲取地方治理信息的難題。但這些理論上合理的制度在實際的運行中也產生了許多問題,並且一直存在於當下中國的審級制度之中,其根本的解決進路只能是在國家能力建設基礎上超越科層化的制度分工與審級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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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計劃.我國陪審制度的功能及其實現[J].法學家,2008,(06):68-75.
關鍵詞:陪審制度;政治意蘊;司法功能;技術功能;實質化改造
摘要:在當今中國,陪審制度不僅具有重要的政治意蘊與司法功能,而且對於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以實現審判獨立與完善刑事審判程序具有獨特的技術功能。只有科學設置陪審制度,上述功能才能得以實現。《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的制定,是對我國陪審制度的重大發展,不過規定仍顯簡略,且其中的一些條款與陪審制度的本質和規律不盡契合,抑制了陪審功能的發揮。應對我國陪審制度進行實質化改造,保障其功能的充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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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相順.日本「裁判員」制度建立的背景、過程及其特徵[J].法學家,2007,(03):140-146.
關鍵詞:裁判員制度;司法改革;民眾參與
摘要:日本的"裁判員"制度就是在那些民眾關心程度較高、社會影響較大、法定刑較重的重大案件中,實行以隨機方式抽選一般國民擔任裁判員,由裁判員與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共同審理案件,一起決定定罪量刑的制度。裁判員制度是日本在推進司法改革和司法民主化過程中建立的一種新型制度。這一制度的建立有其特殊的時代背景,是一種兼具英美陪審制和大陸參審制特徵的民眾參與司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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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中國陪審制度的改革方向——以世界陪審制度的歷史發展為借鑑[J].法學家,2006,(01):149-154.
關鍵詞:陪審;制度;改革
摘要:世界各國陪審制度的歷史表明,陪審制度雖然在一些國家走向衰落,但是在許多國家仍然保持了很強的生命力,而且在一些國家重新興起。中國現行的人民陪審員制度需要改革,應該建立由人民陪審團、人民陪審員、專家陪審員構成的"三元一體"的陪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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