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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共發了217篇帖子。

【资料库】10.民事诉讼证据

3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19:27
李祖军.论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J].中国法学,2006,(03):104-117.
关键词: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摘要:对于民事领域中出现的非法证据应当如何处理,我国法学界鲜有系统研究。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及时代发展来看,应给予充分的重视和进行深入的研究,并相应地在立法和司法领域给予适当的回应。本文通过对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价值分析,就如何构建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相关的思考,力求为我国建立较为完善的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支持。
3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19:28
何家弘.对法定证据制度的再认识与证据采信标准的规范化[J].中国法学,2005,(03):144-151.
关键词:法定证据制度;证据采信标准
摘要:大陆法系国家在16世纪实行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与自由证明模式相比,法定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的公正性、可预见性和权威性。中国证据制度改革的方向应该是走向法定证明,而实现证据采信标准的规范化则是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
3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19:28
李浩.举证时限制度的困境与出路——追问证据失权的正义性[J].中国法学,2005,(03):152-164.
关键词:证据失权;正当性质疑;举证时限;困境与出路
摘要:以失权为核心的举证时限制度正面临着困境。本文对证据失权的正义性提出了质疑。文章认为,证据失权本质上不同于答辩、管辖权异议、上诉等失权,因此不能用上述失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来说明证据失权的正当性。证据失权与实体公正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失权会造成实体公正失落。我国目前的失权制度甚至也不符合程序公正的要求。美、德等西方国家其实并未真正实行严格的证据失权。改造目前的举证时限制度,用费用制裁替代证据失权,是走出困境的方法。
3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19:33
陈浩然.证据与证据规则:司法公正的基础[J].中国法学,2003,(01):
摘要: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 ,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 ,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完善诉讼程序 ,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为配合这一战略决策的实现 ,本刊特邀复旦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法学院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的部分专家、学者 ,就司法公正的实现进行专题论证 ,并希望借此方式进一步繁荣关于司法公正的理论研究。
3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2 20:13
谢登科.电子数据的技术性鉴真[J].法学研究,2022,44(02):209-224.
关键词:电子数据;鉴真;完整性校验;数字签名;区块链存证
摘要:电子数据鉴真是信息时代重要的证据问题。我国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尝试将完整性校验、可信时间戳、数字签名、区块链存证等信息技术应用于电子数据鉴真。这既源于传统的“保管链证明”和“独特性确认”鉴真方法无法完全适应电子数据的虚拟性、可分离性、海量性等特征,也源于证据鉴真方法的开放性所提供的制度空间和在线诉讼推广适用所产生的内在需求。技术性鉴真并非简单地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电子数据鉴真,其也会带来电子数据鉴真方法和规则的改变。技术性鉴真在价值功能、鉴真标准等方面与传统鉴真方法并无区别,但在内在机理、证明责任、程序保障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在整合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构建电子数据技术性鉴真规则。技术性鉴真有其适用边界,其主要适用于电子数据“单独提取”模式,在“转化收集”模式中的适用具有限制性,在“一体收集”模式中的适用则具有阶段性;技术性鉴真方法可与传统鉴真方法交叉适用,但也存在独立适用的发展态势;技术性鉴真仅能解决电子数据的形式真实性问题,而无法保障其实质真实性。在电子数据技术性鉴真中,应保障诉讼主体的平等参与和有效对抗。
3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2 20:13
刘品新.论区块链证据[J].法学研究,2021,43(06):130-148.
关键词:区块链证据;电子证据;证据规则
摘要:区块链证据泛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一切证明材料,可以具体化为区块链生成、存储与核验之证据。得益于高新技术的加持,区块链证据在厘清涉众复杂案件事实、运用海量异构证据办案与提升智慧司法探索水平等方面独具价值。法律及规范对该新生事物应采取理性态度,遵循同等性对待与差别性归位的原则,并聚焦于真实性问题进行规则适配。缘于哈希校验、时间锁定与节点印证等技术特点,区块链证据在真实性方面得到极大增强,呈现出入链后数据真实性有保障、入链前数据真实性可优化两大定律。我国应以此两定律为技术基础,以既有电子证据真实性规则为制度基础,检讨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新设条文的不足,挖掘域外探索中可资借鉴的经验,从而构建对区块链证据真实性予以推定、司法认知的规则。
3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2 20:14
徐舒浩.基于决定关系的证据客观性:概念、功能与理论定位[J].法学研究,2021,43(05):175-192.
关键词:证据客观性;决定关系;待证事实;关联性
摘要:证据客观说包含某些合理直觉,借助哲学工具提炼出这些直觉的最佳理论版本之后,证据客观性可被重述为案件事实与证据事实之间的决定关系。但绝对的、不谬的形而上决定关系不具有实践意义,需将其弱化为一种初显的决定关系。在初显决定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证据实践,能够为案件调查初期的事实调查活动提供指引。质言之,标记上客观性的案件材料被用来搭建和形成案件事实状态的参考框架,即案件待证事实,从而为所有相关证据的筛选、组织和评估提供指引。根据基于初显决定关系的证据客观性理论,客观性不是独立的证据属性,而是关联性判断的一个内置标准。但客观性作为关联性的子标准,含有传统关联性概念所不具备的独特意义,即客观性实践的功能不仅是使待证事实更可能或更不可能,而是也包括构造待证事实本身。
3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2 20:14
郑飞.证据属性层次论——基于证据规则结构体系的理论反思[J].法学研究,2021,43(02):123-137.
关键词:证据属性;证据制度;证据规则体系;证据法学
摘要:证据属性学说众说纷纭,四套话语体系并立,形成如此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我国已有学说未认识到证据属性的层次性。层次性的第一个体现是要素论与结构论的区分,关联性(相关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要素属性是证据评价的基本要素,证据能力(可采性)和证明力等结构属性则体现事实认定的程序结构进程。三个要素属性之间是由相关性统领的平行关系,两个结构属性之间是基于程序结构进程的递进关系;同时,三个要素属性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对两个结构属性的审查判断。层次性的第二个体现是基于认识论与价值论的区分,可将证据属性分为自然属性与法律属性。在要素属性中,相关性和真实性是促进事实认定准确性之内部目标的自然属性,合法性是促进除事实认定准确性之外的外部目标的法律属性;在结构属性中,证据能力(可采性)是属于法律问题的法律属性,证明力是属于事实问题的自然属性。我国证据法学应从"只注重要素论"或"只注重结构论"迈向"要素论与结构论并重"的研究范式,并在深入理解"证据规则体系是证据属性层次性的逻辑展开"的基础上,通过改造后的西式结构属性或改良后的"中式结构属性三分法"重塑我国的证据规则体系。
3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6 14:37
栗峥.人工智能与事实认定[J].法学研究,2020,42(01):117-133.
关键词:人工智能;事实认定;心智微结构;小数据
摘要:人工智能与司法的深度融合,既体现在案件的法律适用环节也体现在事实认定环节,而事实认定是法律适用的前提。人工智能对案件事实认定的介入,需要将证据数据化、对数据进行运算整合、输出人可以理解的结论。在证据数据化环节,需要对证据进行结构化的数据改造,并克服语言障碍。在数据整合环节,人工智能主要以概率推理而不是因果推理作为逻辑推理方式,其算法也需要面对可计算性与复杂性两大难题。在结论输出环节,需要解决机器学习如何深化、信念如何建立与机器如何表达等难题。人工智能融入案件事实认定所面临的这些主要难题,可以尝试通过"小数据"训练,逐步构建人工智能"心智微结构"去慢慢攻克。
4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6 14:39
曹志勋.文书真伪认定的中国路径[J].法学研究,2019,41(06):115-133.
关键词:文书;形式证明力;文书真伪之诉;证明责任;公文书
摘要:文书在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中占据核心地位。大陆法系常见的文书真伪之诉,体现了确认之诉原理的例外规则,但我国没有专门规定这种特殊程序的必要。文书真伪应当在普通诉讼中成为争点,参考其他大陆法系的经验和我国实务做法,我国应在形式要件上明确要求相对方就文书真伪表态,但需注意我国语境下的必要例外。在实质要件上,文书真伪问题应当以规范说作为证明责任分配标准,而不应以待证事实在审理过程中的证明状态为标准。应当正确认识文书真伪鉴定及以勘验为代表的其他制度和技术促进真相发现的作用。应区分公、私文书的证明力规则和文书的形式及实质证明力。文书形式证明力应当包含文书真伪问题,从我国现行法中可以解释出公文书形式证明力的推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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