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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洪淇.证据法体系化的法理阐释[J].法学研究,2019,41(05):157-172.
关键词:证据法;法理学;证据规范体系化
摘要:我国证据法规范与理论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证据规范欠缺体系性,理论话语来源复杂、彼此杂糅等现实困境。证据法理问题是证据法学的基础性问题,也是证据法学与法理学的交叉地带。系统反思证据法体系化的法理问题,可形成三个相对稳定的问题域:一是证据法的本体论问题,二是证据法的价值论问题,三是证据法的规范论问题;这些问题分别从不同层面系统界定了证据法的整体定位。通过对这三个问题域的梳理与整合,可以为理解与展望中国语境下证据法的现状和走向提供理论上的参照系。法理学的整体性视角和反思性理念,可以为证据法学科与规范体系提供整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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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品新.电子证据的关联性[J].法学研究,2016,38(06):175-190.
关键词:电子证据;大数据;关联性;证据规则
摘要:关联性是电子证据在法庭上运用的关键性指标。作为一种虚拟空间的证据,电子证据用于定案必须同时满足内容和载体上的关联性。前者是指其数据信息要同案件事实有关,后者突出表现为虚拟空间的身份、行为、介质、时间与地址要同物理空间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关联起来。这些关联性的良好实现,有赖于我国电子证据规则、刑事民事取证制度以及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创新。大数据的出现和发展,为电子证据的关联性理论带来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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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波.实质证据与辅助证据[J].法学研究,2011,33(03):157-174.
关键词:实质证据;辅助证据;界分原理;规范意义
摘要:实质证据与辅助证据的类型区分及其规范意义,在理论上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然而,其在法律和法学上都具有普遍的基础性,尤其对中国问题具有特别的针对性。界分这两类证据的基本标准是,在证明逻辑上看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是否具有"生成"意义上的证据相关性,有则为实质证据,无则为辅助证据。从刑事诉讼的角度来说,区分这两类证据的规范意义在于,能够较为具体地说明与刑事诉讼有关的许多职权行为应有的合理证据规范,以及中国在刑事证据运用方面的一些问题和应有的法律变革。今后,应当在理论上加强此方面的研究,在立法尤其是法律解释上明确这两类证据的区分并对其运用进行合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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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南宁.科学证据可采性标准的认识论反思与重构[J].法学研究,2010,32(01):18-34.
关键词:科学证据;可采性标准;证据规则;证据法学
摘要: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是指是采纳某一科学证据作为证明某一事实的标准或条件。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明确的科学证据可采性标准,而在科学证据研究最发达的英美国家,科学证据可采性标准中的一些基本要素也是纠缠不清的。通过对科学证据可采性标准的历史考察和认识论反思,并根据科学证据在真相发现中的功能,可以尝试从内在属性和外在属性两个方面来审视科学证据可采性的结构。科学证据可采性的标准主要包括:科学证据本身的科学有效性、可靠性、科学相关性以及科学专家的可信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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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少波.证据保全制度的功能及其扩大化[J].法学研究,2009,31(01):17-32.
关键词:证据保全;确定事实;开示证据;诉讼外解决纠纷
摘要:基于诉讼数量不断增长和现代型诉讼要求先收集证据、后提出事实主张的客观需要,为实现预防诉讼、促进诉讼、集中化审理和多元化解决纠纷之目标,两大法系各主要国家纷纷对证据保全及类似制度进行了改革,使证据保全制度除保全证据外,又具有了确定事实、开示证据和诉讼外解决纠纷的多种功能。为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保障当事人证据收集权和证明权的实现,我国也必须扩大证据保全制度的机能,一方面增设确定事物状态和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之证据保全类型,另一方面鼓励当事人在证据保全程序中就与纠纷解决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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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善刚.证据协力义务之比较法分析[J].法学研究,2008,30(05):86-96.
关键词:证据协力义务;公法义务;武器平等原则
摘要:证据协力义务是指不负举证责任之当事人及第三人为协助法院进行证据调查应尽的公法上义务,其目的在于担保法院能基于证据调查之结果作出正确的裁判。证据协力义务包括证人义务、鉴定义务、当事人受讯问义务、文书提出义务以及勘验协力义务等形态。具有正当事由时,当事人或第三人可以拒绝履行证据协力义务。当事人违反证据协力义务,法院将拟制举证人关于证据的主张或证据所证明之事实的主张为真实。第三人违反证据协力义务,将被法院处以罚款、拘留等间接强制措施。我国现行法关于证据协力义务的设定基本上停留在行为规范层面,缺乏效果规范,不仅影响到法院对证据方法的广为利用,也影响到当事人武器平等原则的贯彻,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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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生.证据规则的价值基础和理论体系[J].法学研究,2008,(02):122-132.
关键词:证据规则;价值基础;理论体系
摘要:中国证据制度建构遇到两大理论障碍:一是大陆法系传统问题,二是三大诉讼的特殊性问题。大陆法系传统不能证明证据法不能单独立法,三大诉讼的特殊性也不能否定各种案件事实认定的共性和规律性。中国现行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中证据规则大量重复的现象,反证了制定统一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证据法的理论体系应当反映证据规则背后起支撑作用的正当理由、基本理念、法律原则或价值基础。中国证据规则的理论体系可以概括为:以相关性为逻辑主线,以准确、公正、和谐与效率为主要价值基础的举证(取证)、质证和认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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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证据学抑或证据法学[J].法学研究,2008,(01):126-136.
关键词:证据学;证据法学;大证据学
摘要:证据学与证据法学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我国学者曾经习惯使用"证据学"作为书名,后来则偏爱"证据法学",甚至有人排斥"证据学"。外国学者在证据类著作的书名中使用的语词并不统一,而且没有人要求大家统一使用"证据学"抑或"证据法学"。把证据法学和证据学完全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难以成立的,也是不利于本学科发展的。证据学是司法或法律领域的特殊产物。虽然证据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非常广泛,但是超越法律事务的范围去建立"大证据学",既是没有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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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宗智.“大证据学”的建构及其学理[J].法学研究,2006,(05):82-98.
关键词:事实;证据;证明;方法
摘要:证据学关注事实的证明,而事实是一个多义概念。证据有抽象形态与具体形态,只能对具体形态的证据提出资格要求。证明一词具有他向性,证明的必要性是“他者”对待证事实不明。由于受到证据来源、证明方法等限制,事实证明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由于不确定性的消除与证明资源的耗费成正比,因此在证明中应当区分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证实与证伪是证明的途径。推定与证明责任机制用以应对真伪不明。证明基本方法包括经验的方法、逻辑与非逻辑的方法以及与之相关的心证方法、解释学方法等。建立由基础证据学与部门证据学构成的“大证据学”体系,有利于深化法证据学等部门证据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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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民事诉讼非法证据的排除[J].法学研究,2006,(03):39-52.
关键词: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问题;规则重构
摘要: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适用中有三个程序问题需要解决——依当事人申请排除还是由法官依职权排除,合法性发生争议时证明责任由哪一方当事人负担,法院在诉讼中的哪个阶段做出排除与否的决定。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是在发现真实的基础上适用实体法规则解决纠纷,为实现此根本目的,同时也为了与诉讼效率、程序安定的目标相协调,宜设置当事人对合法性提出质疑后法院再来审查证据是否合法取得,合法性发生争议时由异议者对收集证据的非法性负证明责任,排除非法证据的决定在对各种相关权益和因素进行权衡后的判决阶段做出的程序规则。应当采用利益衡量的方法决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并据此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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