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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217篇帖子。

【资料库】10.民事诉讼证据

6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19:35
赵常成.非法证据排除的规范原理新论以“制裁—救济”为分析框架[J].中外法学,2023,35(01):241-259.
关键词:排除规则;非法证据;裁量排除;程序性制裁;程序性救济
摘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制裁”与“救济”两种规范原理,这一分歧在我国并未得到认真对待。制裁原理以司法正洁与威慑违法作为证据排除的正当依据,具有国家本位、义务本位、违法者本位的基本特征。目前我国主流观点将证据排除理解为“程序性制裁”,支持制裁原理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由此导致证据排除的存在意义难题、范围失控难题、裁量模糊难题等理论与实践问题。与之相对,救济原理引入矫正正义作为正当依据,主张证据排除是“程序性救济”,其目的在于恢复原状,具有个人本位、权利本位、受害者本位的基本特征。与制裁原理相比,救济原理可以为我国证据排除的存在意义、范围限制、裁量标准等提供更为妥当的解释。虽然如此,单一救济原理下的证据排除同样存在其缺陷。基于原理协同的立场,以制裁原理补充并修正部分解释结论,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而言更具积极意义。
6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19:58
樊传明.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动因:制度史解释[J].中外法学,2018,30(03):671-700.
关键词:证据法;排除规则;陪审团;对抗制;司法改革
摘要:落实证据裁判,完善证据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在技术层面的重要议题,其中包括对证据排除规则体系的建构。从比较法和制度史角度观之,排除规则体系主要是英国司法制度变革的产物。18世纪至19世纪初的一些诉讼程序变动为以排除规则筛选庭审证据这种管控方式,提供了发展动因。首先,陪审团的转型造就了二元管控结构和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的事实认定者,这为排除规则的发展确立了制度空间。其次,证据成为危险性信息源,产生了排除规则立法的实践需求。最后,激励对抗式举证和支撑言词论辩式庭审的需要,成为排除规则得以长远发展的程序驱动。对这些发展动因的制度史解释,能够为反思当代我国排除规则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供参照。
6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01
牟绿叶.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印证证明模式的冲突及弥合路径[J].中外法学,2017,29(04):1068-1090.
关键词:原子主义;整体主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印证证明模式;融贯性的转移
摘要: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没有关注法官评价证据的心证过程。英美法系国家的排除规则体现了"原子主义"的思维方式,但我国的排除规则却是将"整体主义"和"相互印证"的逻辑表达于规范和实务层面。这种"整体主义"的证据评价方式源自于对案件实体真实的追求,其本质是用"印证"思维来解决证据能力问题。这会导致实体事实影响法官准确认定非法证据,也会致使印证证明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架空排除规则。此外,心理学中"以融贯性为基础"的推理和相关法律实验表明,"整体主义"会引导法官倾向于不排除非法证据。我们应当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中逐步弥合两者冲突,其中,最低限度的改革要求在于,不能以"相互印证"来处理取证合法性的问题。
6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02
刘品新.电子证据的鉴真问题:基于快播案的反思[J].中外法学,2017,29(01):89-103.
关键词:电子证据;鉴真;快播案;证据规则
摘要:快播案中,控辩双方的争议主要围绕服务器和淫秽视频这两项关键证据的取证和保管环节展开,其核心是电子证据的鉴真问题,即这两项证据同被告人之间的联系是否是真实的。该案的审理应当适用我国自2010年始建的电子证据鉴真规则。相比于国际上通用规则而言,我国的这项规则存在着缺少"自我鉴真"和"独特特征的确认"方法、较多依靠笔录审查而知情人出庭作证较少、尚未建立证据标签制度和推定鉴真制度以及缺少鉴真不能法律后果的设定等缺陷。快播案中的电子证据鉴真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乃规则缺陷使然。虽然快播案中,法庭试图通过新委托鉴定进行补强,但这一做法并不能有效地鉴真,也有悖于鉴真规则的本意。新近《两高一部电子证据规则》在电子证据的鉴真方法、法律后果等方面取得了进步,能够避免快播案的证据问题。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该项规则仍然面临着继续改革的任务。
6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02
李浩.“直接证据”真的不存在吗?与纪格非教授商榷[J].中外法学,2017,29(01):212-229.
关键词: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分类标准
摘要:证据与待证的主要事实之间的联系有直接也有间接,这构成了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客观基础。主要事实是与法律要件相当的具体的生活事实,判断、检验是否存在直接证据的标准和依据在于是否存在可以直接证明主要事实的证据。在民事诉讼实务中,一些证据可以用来直接证明主要事实,甚至一个直接证据可以单独证明主要事实的存在与否,因而直接证据是真实存在的。区分直接与间接证据时,采用单一的分类标准,即只是把能否直接证明主要事实作为区分这两种证据的标准,比采用直接、单独双重分类标准更为可取。
6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22
李浩.民事证据制度的再修订[J].中外法学,2013,25(01):197-219.
摘要:<正>"对证据进行规定"是任何诉讼规则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因为权利的胜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可证明性。——尧厄尼希达马斯卡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与私法领域相比,程序法的意义和效果更加依赖于外部环境——尤其是直接依赖于所在国家司法制度运行的制度背景。"〔1〕本文拟结合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宏观背景和民事证据制度运行的社会环境,对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中证据制度的
6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23
纪格非.“直接证据”真的存在吗?对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分类标准的再思考[J].中外法学,2012,24(03):594-606.
关键词: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主要事实
摘要:我国学界对于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及概念的表述过于简单化,不利于研究的深入。通过审视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的"单独性"、"直接性",可以发现"案件事实"的法律性决定了直接证据不可能不经过涵摄或解释的过程而直接与案件事实发生联系,"案件事实"中的主观状态、意思表示要素,也无法被证据"直接"、"单独"地证明。因此,现有的以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方式不同为标准,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思路注定是失败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分必须另辟蹊径。
6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26
胡甲庆.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标准在反垄断司法中的适用及其启示[J].中外法学,2011,23(03):626-647.
关键词: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标准;反垄断;司法适用
摘要: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反垄断执法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种"重反竞争效果证据轻主观意图和动机证据"的趋势,经济学方面的专家证据在反垄断诉讼中的地位突显。但为防止科技力量对审判权的控制以及专家证据的滥用,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美国法院在审查反垄断专家证据时,从专家证人适格性、专家证据有助性和可靠性等方面严格适用专家证据可采性标准。我国三大诉讼法长期将鉴定人定位在法院辅助人的职能上,并视鉴定结论为法定证据形式的做法,缺乏认识论依据,为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可靠性和公正性,应借鉴美国专家证据制度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将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证据方式,而不是一种独立的法定证据形式,并建立健全严格的可采性标准。
6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26
刘忠.被识别的几率:非法取证程序性制裁的构成性前提[J].中外法学,2011,23(02):285-302.
关键词:几率;非法取证;程序性制裁;前提
摘要:为消除非法取证,刑事诉讼法构建了实体性制裁和程序性制裁相结合的二元制裁体系,但实践中的根本改观并未显现。原因在于忽视了程序性违法行为被识别的几率,这是制裁启动的构成性前提。提高识别几率的诸措施因为刑事政策在正当程序和社会控制之间的遴选,不能按照一维目的实现。在信息不充分的给定条件下,程序性制裁的激励效果弱于实体性制裁。
7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32
[123]邵明.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制度之“治”从民事诉讼证明的角度分析[J].中外法学,2009,21(02):23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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