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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175篇帖子。

【资料库】11.民事诉讼证明

9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1 21:17
李浩.民事判决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以《公报》案例为样本的分析[J].清华法学,2008,(06):25-37.
关键词:公报案例;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个案适用
摘要:举证责任分配是举证责任理论中的核心问题。《民事证据规定》实施以来的《公报》案例表明:通行于德、日等国的"当事人对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的原则同样为我国法院所采用,在我国审判实务中,法官们能够自觉地通过对实体法的分析,抽象出相关的法律要件,按照这一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举证责任。在运用举证责任这一法律工具时,正确区分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与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法官裁量分配举证责任,适用时需极为谨慎。
 
9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4 21:40
魏晓娜.为客观真实辩护[J].法学家,2024,(02):143-157+195-196.
关键词:客观真实;证明模式;印证证明;概率推理;最佳解释推理
摘要:客观真实是对新中国刑事证据制度本质特征的理论概括,其理论基础有两个:一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二是保障无辜优于惩罚犯罪的价值论。近年来,客观真实论不断受到来自认识论和价值论两个方向上的批判。客观真实论本身并不完美,但迄今为止对客观真实论的批评大都没有切中要害,多种取代客观真实论的理论努力本身存在着更大的问题。将中国刑事证明标签化为印证证明模式,并在客观真实和印证证明之间建立因果关系,夸大了印证法在实现客观真实中的地位,也误读了印证的内涵。故事模式、概率推理、最佳解释推理等并不契合中国刑事审判场景,因而不能成为主导的推理模型。法庭证明的主导方法论是归纳法。刑事审判存在两大制度工具,可以弥补方法论上的不足,实现客观真实。
9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4 21:50
武飞.论司法过程中的案件事实论证[J].法学家,2019,(06):45-59+192.
关键词:司法裁判;案件事实;事实论证;叙事融贯;论证模式
摘要:案件事实既是对事实存在的描述,也是对事实存在的评价。司法过程中的事实认定可以在理论上被区分为事实发现与事实论证。事实发现的过程是推论性和判断性的,它帮助法官初步获得事实认定结果;而事实论证的脉络则是回溯性的,它要求法官用一种审视的眼光回看事实发现的过程,对所认定的证据事实与裁判事实进行检验并形成内心确信。就案件事实论证的正当性而言,案件事实认定理由应达到真实性、决疑性、叙事融贯性、说服有效性、经济性等标准。案件事实论证可借助于多种论证模式,其整体论证模式具有可废止性。借助于有效论证,司法裁判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真实,实现对事实之"真"的追求。
9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4 21:53
曹志勋.经验法则适用的两类模式——自对彭宇案判决说理的反思再出发[J].法学家,2019,(05):31-44+192.
关键词:经验法则;盖然性;表见证明;裁判说理;彭宇案
摘要:以反思十年前作出的彭宇案一审判决书及其说理为契机,认真对待经验法则,为案件中盖然性较低的经验法则之处理提供理论工具。实务中对经验法则的适用,可以分为常规和弱化两类模式。经验法则的适用以社会上典型的事件经过为核心,根据盖然性高低,通常需要达到日常生活经验法则的标准。在相关经验法则的盖然性不强时,法官有必要通过理论上作为例外的弱化模式,满足其对事实认定确信的说理义务。法官应寻找案件中其他可能的事实线索,只有在排除其他可能时才能依弱化模式认定案情。此时,本证方应就不存在其他可能性提出主张,并且以相对优势标准举证说服法官。
9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4 21:57
胡学军.中国式举证责任制度的内在逻辑——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为中心的分析[J].法学家,2018,(05):91-105+194.
关键词:证明责任;中国式举证责任;真伪不明;举证责任转换;证明责任裁判
摘要: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尤其流行在证据短缺导致事实难以判断的情况下"转换举证责任"。我国语境中的"真伪不明"及其裁判方法与大陆法系现代证明责任理论名同实异。此种中国式举证责任制度与学界长期倡导的大陆法系经典证明责任理论及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之间均存在矛盾冲突,却高度契合中国文化观念基础,具有其自身内在逻辑与实践合理性。为解决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一方面,宜在事实认定领域承认并尝试建构此种中国式举证责任理论与制度,另一方面,对现代证明责任制度移植的重心宜从过去注重将"证明责任裁判"作为真伪不明时败诉负担的结果正当化功能,转向将"证明责任分配"作为调整民事审判过程的裁判方法论功能。
9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8 18:26
吴泽勇.“正义标尺”还是“乌托邦”?——比较视野中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J].法学家,2014,(03):145-162+180.
关键词:证明标准;诉讼证明;民事证据;民事诉讼
摘要:对证明标准制度功能的不同期待,构成了两大法系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关键差别。基于职业法官专司审判的司法组织方式,德国法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定位于法官个人的内心确信;二元制司法组织方式以及陪审团集体裁决的决策机制,则让英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最终落脚于盖然性优势。同样因为制度背景的差异,证明标准的制约功能仅仅在英美法系获得了较多发展;在大陆法系,人们转而依靠法官的事实说理来对事实认定加以控制。认识到证明标准的功能限度,对于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未来设计具有重要意义。
9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8 18:28
曹志勋.“真伪不明”在我国民事证明制度中确实存在么?[J].法学家,2013,(02):95-105+178-179.
关键词:证明责任;真伪不明;证明标准;法律真实;纠纷解决
摘要:大陆法系强调事实认定的真伪不明状态及其法律适用过程,普通法系则相反。这一差异的形成与两大法系的方法论研究、民事诉讼的运作起点、对实用主义的态度和陪审制的运用密切相关。我国通说倾向于大陆法系客观证明责任理论,但立法和司法活动都表明该理论尚未得到体系化运用;相反,普通法系说服责任的应用更为流行。理论与实践的背离,部分起因于法律真实观的矫枉过正、以纠纷解决为主的诉讼目的以及以二审事实审查标准为代表的程序,这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治移植过程中也是常见的。
9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8 18:29
段文波.事实证明抑或法官裁量:民事损害赔偿数额认定的德日经验[J].法学家,2012,(06):165-173+178.
关键词:损害赔偿数额;证明困难;证明标准降低;自由裁量
摘要:观念革新与社会进步对传统民事诉讼运作方式提出了挑战,其中包括法官如何认定当事人难以证明的损害数额问题。于此情形下,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将致当事人被拒于法院大门之外,而欲救济当事人又难以算定损害数额,以至法院进退维谷。裁量认定损害数额属法官自由心证下的法定证明标准的降低。对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条件,必须进行限制,即非于举证极为困难时不得行使。至于法官裁量认定的基础,仅涵盖证据资料与口头辩论的全部状况,与通常的自由心证方法有别。
9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8 18:30
袁中华.民事诉讼中文书真伪的“举证责任”问题[J].法学家,2012,(06):126-136+177.
关键词:文书真伪;举证责任;证明的必要;法律解释学
摘要:从司法实践中的常见案例出发,可以看到确定文书真伪由谁举证的困难,该问题一般被称为文书真伪的举证责任问题。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缺乏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依靠司法实践经验实难以对这种举证责任进行合理的分配。借助于比较法上的制度,似乎可以给出合理答案,但这种答案也仅在其本国法律框架内具有语境化的合理性。因此,需要回到法律文本,并运用法律解释学以寻求符合现行法秩序的解决方案。以规范说、诉讼事实理论为基础的法律解释学分析表明,该问题在中国语境下并非举证责任,而是"证明的必要"问题,其具体承担应当考量案件的具体情境而确定。
 
10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8 18:33
胡学军.从“抽象证明责任”到“具体举证责任”——德、日民事证据法研究的实践转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法学家,2012,(02):159-175+180.
关键词:证明责任;抽象证明责任;具体举证责任
摘要:德国、日本民事证据法研究的发展沿革及最新趋势显示,客观(抽象)证明责任的主导地位正在被能更好解释诉讼证明实践的具体举证责任概念所取代。这一趋势启示我国民事证据法的研究重心也应转移到以表见证明、摸索证明、事实推定、阐明义务、证明妨碍等制度为主要论题的具体举证责任领域,以这一理论指导司法实践以实现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的信息最大化与诉讼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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