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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175篇帖子。

【資料庫】11.民事訴訟證明

14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2:41
裴蒼齡.構建全面的證明責任體系[J].法商研究,2007,(05):49-59.
關鍵詞:證明責任;取證責任;舉證責任;審證責任
摘要:證明責任既不是權利,也不是義務,更不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體。證明責任與舉證責任是類概念與種概念的關係。應該建立全面的證明責任體系,打破自古以來"一責獨秀"的局面。全面的證明責任體系包括偵查機關的取證責任,訴訟一方或雙方的舉證責任以及審判機關的審證責任。每一種特殊的證明責任類型都有其自身的內在根源、外在條件、主體和基本內容。
14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2:51
李浩.事實真偽不明處置辦法之比較[J].法商研究,2005,(03):104-111.
關鍵詞:事實真偽不明;應對措施;比較研究;舉證責任
摘要:事實真偽不明是訴訟中無法避免的一種客觀現象,審判機關需要採用一定的對策來處置這種現象。拒絕裁判、駁回起訴、不予受理、調解解決、按心證的比例作出裁判、推遲作出裁判、降低證明標準、運用舉證責任作出裁判這八種可能的應對措施都有利有弊。但總體而言,唯有依據舉證責任作出裁判才具有正當性和普適性,而其他各種應對措施或者不具有正當性,或者只能在有限的範圍內適用。
14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2:52
湯維建,陳巍.《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創新與不足[J].法商研究,2005,(03):156-160.
關鍵詞:民事證據;立法;司法解釋;價值衡量
摘要: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出台是我國民事證據制度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事件。該司法解釋在我國證據制度的規則體系、價值觀念、制度理念、理論學說等方面皆有突出的貢獻,對實踐和理論研究都產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但是,該司法解釋依然存在多方面的疏漏———既有立法權限上的缺陷,也有立法技術方面的不當。只有從證據制度的價值體系、事實認定模式以及證據證明的基本原理出發,釐清決定證據具體制度設計的基本理論,避免某些不當觀念,才能從整體上建構和完善我國未來的民事證據立法。
14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2:55
李浩.舉證責任倒置:學理分析與問題研究[J].法商研究,2003,(04):87-94.
關鍵詞:舉證責任倒置;依據;途徑;問題研究
摘要:舉證責任倒置在民事訴訟中有其特定的學術背景並由此形成特有含義,是指對依法律要件分類說分配舉證責任所形成的正置結果的局部修正。倒置舉證責任會產生實體與程序雙重效果。法官裁量決定倒置舉證責任作為補充性方法應予肯定,但應嚴格控制。對醫療糾紛實行舉證責任雙重倒置有利於保護患者利益,但對醫療機構相當嚴厲。雙重倒置宜近存遠改。
14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2:56
牟軍.民事證明標準論綱——以刑事證明標準為對應的一種解析[J].法商研究,2002,(04):27-36.
關鍵詞:民事訴訟;證明標準;利益均衡;蓋然性權衡
摘要:證明標準的性質或高低決定於指控或爭議對象的性質、訴訟結果的輕重以及其他相應的價值取向。英美法系國家基本的民事證明標準以蓋然性權衡為基礎 ,又強調一定程度的可變性。我國民事證明標準變革的思路在於理性與現實性、應然與實然的統一 ,證明標準的定位以蓋然性權衡與排除合理懷疑標準之間的中等證明標準為妥。
14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3:04
李浩.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再思考[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學院學報),1999,(05):19-21.
 
趙鋼.我國民訴證據立法應當確立、完善自認制度[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學院學報),1999,(05):21-24.

陳剛.證明責任問題散論[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學院學報),1999,(05):26-27.

14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0 12:59
包冰鋒.民事訴訟間接證明的機理證成與模型應用[J].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20,38(05):178-187.
關鍵詞:間接證明模型;間接事實;自由心證;經驗法則
摘要:在民事訴訟中,利用間接證據認定案件事實的過程往往是繁瑣複雜的,法官對事實的重構也容易混雜主觀隨意性的因素。如何規制經驗法則、邏輯推論在適用過程中出現的主觀臆斷性,如何證成間接證據之間具有同向性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成為審判實務的難點。在此背景下,間接證明模型的提出,一方面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抑制事實認定者的主觀隨意性,以規範間接證明方式的適用;另一方面,為當事人與法院的及時交流溝通提供可能,以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其證明權。
 
14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0 12:59
陳賢貴.論民事訴訟中自由心證的客觀化制約[J].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20,38(04):181-191.
關鍵詞:民事訴訟;自由心證;客觀化
摘要:現代民事訴訟法和司法實務普遍面臨發現案件真相與限製法官主觀擅斷的緊張關係,在根本上涉及自由心證的客觀化制約問題。在我國,由於民事證據立法將證據證明力判斷規範化、經驗法則法定化、間接證據運用體系化、事實認定過程程式化等,使得自由心證制度帶有鮮明的法定證據制度的色彩,彰顯限制心證自由的立法意圖,但在理念及做法上卻存在致命的缺陷。為了強化心證自由的外部制約,限製法官在證據評價與事實認定中的自由裁量權,確保心證結果符合客觀真實,大陸法系國家普遍強調對自由心證進行客觀化制約,主要路徑與方法涉及自由心證客觀化制約的主體要求、程序法原則、核心要件、內在標準及事後檢驗等。基於特定的司法體制性、政策性因素掣肘及制度現狀,我國當下應著力從確立約束性辯論主義、以蓋然性強弱為標準類型化經驗法則、內心確信程度外在化、健全民事證據規則這一路徑實現自由心證的客觀化制約之目標。
14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1 12:51
周慕涵.證明力評判方式新論——基於算法的視角[J].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20,38(01):46-53.
關鍵詞:證明力評判;法定證據;自由心證;算法;人工智慧
摘要:算法並非僅局限於計算機科學領域,其概念起源於數學領域,並且生命科學領域的研究表明生物本身也包含了一定的算法設計。從以上學科的視角重新審視證明力評判方式時,便會發現法定證據是一種人工算法,而自由心證運用的是"生物算法"。兩種證明力評判方式因在許多方面不能滿足算法設計目標的要素,且不能調和複雜度、容錯性、可讀性、確定性與統一性等諸要素之間的矛盾,暴露出各自的局限性。相較之下人工智慧算法在複雜度、容錯性、確定性與統一性上具有一定的優越性,在技術呈"指數爆炸"發展的時代,未來將人工智慧算法引入證明力評判中具有一定的可行性,這給證明力評判方式的再度轉變帶來了新的契機,同時也將面臨困境與挑戰。
15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1 12:54
馬家曦.民事訴訟證據預斷之防止及限定[J].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19,37(03):180-190.
關鍵詞:證據預斷;證明價值;心證;證據調查
摘要:由於證據收集調查標準的不明確和證據裁定製度的缺失,實務中經常根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95條的規定,在尚未實際調查證據之前以"關聯性"審查評價證據的價值,並駁回當事人收集調查證據的申請。這種"證據預斷"的裁判方式混淆了舉證要件與心證標準,損害當事人的舉證權和聽審權的風險極高,應加以禁止或者限制。未來應注重舉證一方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和協力義務,回歸併嚴格適用司法解釋為之設置的消極要件,即法官只有在明確完全無收集調查必要時方可經妥當闡明而駁回,其他的合法預斷情形則應當作為例外予以界定,避免任意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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