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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共發了167篇帖子。

【資料庫】24.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4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07:51
張學軍.離婚訴訟中的調解研究[J].法學研究,1997,(03):
摘要:離婚訴訟中的調解研究張學軍我國婚姻法第25條第2款: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按照現行婚姻法理論,終止婚姻關係的原因有二,即配偶一方的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和離婚。離婚以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為標準可分為協...
4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22:19
李浩.民事審判中的調審分離[J].法學研究,1996,(04):57-68.
摘要:<正> 一、導言 長期以來,我國法院主要採用調解方式處理民事、經濟糾紛,並由此逐漸形成了頗具特色的調解主導型的民事審判方式。這一肇始於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並在新中國成立後的數十年間不斷得到鞏固和強化的審判方式契合於改革開放前的中國社會,它與當時經濟計劃化、利益單一化、人口居住固定化、法律簡約化、權利淡漠化的社會生活條件相適應。自七十年代末開始,我國對原有的政治、經濟體制進行了以法制化、市場化為價值取向的改革,隨著改革的步步深入,傳統民事審判方式的不適應性日漸顯現。
4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22:22
季衛東.法制與調解的悖論[J].法學研究,1989,(05):21-25.
摘要:<正> 一、問題的提出在我國,調解一直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最主要方式。1979年加強法制以來,調解的絕對優勢也沒有動搖。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案件數與法院民庭受理一審案件數的比值雖然從1980年的10.8:1縮小到1986年的7.5:1,但是受理調解的案件總數仍然居高不下。而且,調解委員會和調解員的數目仍在增長之中。到1986年,律師與審判人員的總人數是16萬人,而調解員總數是61萬人。如果再考慮到近幾年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也有80%是採取調解方式解決的,那麼我國糾紛解決機制中的調解傾向可以說是登峰造極。
4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22:24
友漁.談談人民調解工作的幾個問題[J].法學研究,1987,(02):69-71.
摘要:<正> 關於人民調解工作的性質、任務和作用的問題,是當前要解決的主要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其他問題的解決都會落空。對於這個問題,我簡單地談談自己的看法。首先,要正確理解1954年政務院制定公布施行,現在還有效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暫行組織通則》(以後簡稱《通則》),因為現在我們要解決的一些問題,這個《通則》已有所規定。我們的研究、討論是為了解決實際問題,不是為了空談學理,所以應當理論聯繫實際地研究這個通則,看它是不是完全適應當前的實際情況?有不適應的當然可以修改或者補充,但是不是適應,該不該修改、補充,需要認真研究,對它要有正確認識。就是需要修改的,在修改以前也還要執行。對改革不適應的法律,當然要修改,但修改要經過立法程序,抓緊修改是可以的,不過修改前還要照辦。假定哪一條是有害的,可先由人大常委會做決定,先把那一條取消。總之,既有法律,沒有修改,就拋在一邊,這不是健全法制的辦法,是破壞法制。但明知不適應了還不修改,那也不行,那就阻礙了改革。有的人愛用突破這個詞,有些東西是應該突破的,但法律是不能突破的。只能是修改它,補充它,甚至廢止它,制定新的。突破的意思是這個意思當然可以,就是不能完全守舊。但是不能有法律在,我就突破你,這就很不對。關於對《通則》的理解,我主要有以下的看法:一是"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的調解組織(第2條)。"按照憲法規定:"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的自治組織"。而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所設"調解民間糾紛"的組織,因而《通則》
4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22:24
李榮棣,唐德華.試論我國民事訴訟中的調解[J].法學研究,1981,(05):39-44.
摘要:<正> 我國民事訴訟中的調解,又稱法院調解或訴訟上的調解,是指在民事訴訟程序進行中,由審判人員主持,通過對當事人進行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雙方自願讓步的基礎上,達成協議,解決爭端,終結訴訟。這種調解和群眾調解(即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其他基層組織調解)不同,它是民事訴訟程序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審理和終結民事
4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22:25
韓延龍.我國人民調解工作的三十年[J].法學研究,1981,(02):44-50.
摘要:<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標誌著我國人民民主法制建設進入了社會主義發展時期,這個時期的人民調解吸取了民主革命時期根據地調解工作積累的豐富經驗,繼承和發揚了它的光榮革命傳統,適應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客觀需要,不斷發展和完善。三十年來,我國人民調解克服了前進中曾經出現的重重阻力和困難,排除了各種干擾和破壞,充分顯示了無比強大的生命力。
4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22:25
韓延龍.試論抗日根據地的調解制度[J].法學研究,1980,(05):39-44.
摘要:<正> 我國人民調解制度發軔於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到了抗日戰爭時期,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不論調解的組織形式還是調解的內容和程序,都有了進一步的充實和完善,對於增強人民內部團結,鞏固和發展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促進根據地的政權建設和其他各項建設,都起了巨大的革命作用,成為根據地人民司法的必要補充和不可缺少的得力助手。調解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是抗日根據地人民調解的主要特點之一。一九三七年七月,日本帝國主義發動了全面的侵華戰爭。在民族危機空前嚴重的關頭,我八路軍三個師先後從陝甘寧邊區出發,東渡黃河,挺進敵後,開展群眾性的游擊戰爭,在華北地區創建
4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19:15
徐運凱.優化行政司法的內在邏輯及法治化展開[J].中外法學,2024,36(02):427-446.

關鍵詞:行政司法;穿透式監督;實質性化解爭議;統一立法

摘要:新時期的行政司法,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以政府職能轉變為基礎,在不斷深化全面依法治國方略進程中完善發展起來的糾紛解決機制。行政司法的界定以「行政性」「三方性」和「裁決性」為識別要素,具有複合多元的目標功能。行政司法具有化解爭議的獨特優勢,強化行政司法有著深刻的實踐和理論邏輯。強化行政司法,能夠滿足攻堅法治政府建設的時代需要、回應「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現實呼喚、強化「訴源治理」、實現「實質性化解爭議」、傳承「恥訟」「和合」文化傳統、改變「法治思維弱」的社會現狀。強化行政司法,有助於推動行政行為理論的精細化發展、法治政府對「善治」的追求、對「整體政府」的回應。行政司法法治化路徑選擇首先要解決行政司法統一立法問題,具體涉及單體制度的分別統一立法以及行政法典編撰中的行政司法「單元」,後者應涉及總則編的「行政司法」以及分則編中的「行政司法」板塊。

4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19:47
黃宗智.再論調解及中西正義體系融合之路[J].中外法學,2021,33(01):125-140.
關鍵詞:演繹邏輯;二元對立;實踐邏輯;多元整體;歷史回顧與前瞻願想
摘要:從體現"移植主義"和"本土資源"之對立的兩篇代表性著作的不同邏輯內涵出發,研究者有可能找到一種與兩者都不同的研究進路:擺脫單一面和理想化的建構,尤其是西方演繹邏輯所建構的理想類型思維,採用超越簡單二元對立的二元合一"實踐邏輯",並採用多元整體和歷史回顧與前瞻願想的視野來認識、理解中國古今的正義體系。這一探索特別聚焦於非正式調解和正式法院審判的並存以及兩者間互動的"第三領域",將其置於全球的比較視野中來突出古今中國(和來自"中華法系"傳統的日本與韓國"東亞"國家)這方面與西方正義體系的深層不同,藉此來指向一條超越中西二元對立、非此即彼的研究進路;進而從超越主觀和客觀、意志和結構二元對立的實踐邏輯的認識論出發,通過考察中國古今正義體系整體的實際運作,來探索一條比中國傳統法理和西方形式理性法理都更符合中國實際和需要的、融合中西的未來長遠發展道路。
5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17
高薇.網際網路爭議解決的制度分析兩種路徑及其社會嵌入問題[J].中外法學,2014,26(04):1059-1079.
關鍵詞:網上爭議解決;社會嵌入;內生ODR;外生ODR
摘要:網上爭議解決(ODR)是適應網絡社會的爭議解決制度。在發展過程中,ODR形成了作為"機制設計"產物的外生ODR和作為"自發秩序"的內生ODR兩種演化路徑。外生和內生機制在主導者、激勵、信息及方法方面存在重要差異,面臨與社會整體制度間的不同嵌入問題。外生ODR是相對於網絡社會的外生制度,在移植過程中遭遇了嵌入困境,必須處理與傳統爭議解決機制和內生ODR的雙重競爭關係。內生ODR與在線交易模式共同演化,是網絡社會的內生制度,具備與在線商業交往相適應的形態和特點。未來,網際網路時代爭議解決的版圖將由傳統爭議解決機制、外生ODR和內生ODR構成,網際網路爭議解決將呈現出兩個主要發展趨勢,即"外生ODR內生化"和"內生ODR專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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