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
这不是剂量问题,这是性质问题。
批评有一条细细的、意识几乎难以觉察、人常常不愿接受的红线——批评只能给逻辑、给疑问、给论证,不可以讽刺,不可以定罪,更不可以用作构陷的工具。
举个具体例子:有人给车换轮胎没放好千斤顶。
“换胎必须先把千斤顶放好,否则会xxx”、“放好千斤顶的标准是xxxx,你这样做在x个方面不达标,这会违反合同”。——这是批评(criticize)。
“修车都不放好千斤顶,你真是蠢到家了”
“你哪个师傅教的?” “你是不是说明书都看不懂?”——这就不是批评,而是借批评为名的攻击和侮辱(assault)。
“你不放好千斤顶是不是想制造事故压死修车工?”——这是入人以罪(criminalize)。
面向大众拿大喇叭广播:“ta不放好千斤顶就是为了制造事故压死人”。——这是构陷(def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