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開等人申請確認房屋所有權案
申請人:胡德開,男,86歲,現居澳大利亞。
申請人:羅素秋,女,77歲,廈門市婦聯退休幹部。
申請人:胡友川,男,53歲,廈門大學教師。
申請人:胡友慧,女,55歲,廈門交通大學教師。
申請人:胡友瓊,女,51歲,廈門第六中學教師。
申請人:胡友正,男,45歲,住廈門市大中路80號3樓。
申請人:胡友安,女,49歲,住廈門市大中路80號3樓。
申請人:胡友慎,男,47歲,廈門食雜公司職工。
申請人:楊別嘉,女,57歲,住廈門市大中路80號4樓。
申請人:胡友婷,女,35歲,廈門音樂學校教師。
申請人:胡友恆,男,33歲,廈門海關幹部。
申請人:胡友楊,男,29歲,廈門航空公司職工。
上述12名申請人向福建省廈門市開元區人民法院申請確認廈門市公園東路80號房屋所有權歸申請人所有。
申請人稱:原福建漳州民興銀公司經理劉志成曾於1936年3月13日與胡五宏商定,由胡付典金國幣11000元,公司出典其所有的廈門市公園東路80號3層樓房一座,期限為一年。期滿後,對方在胡五宏的多次提議下未回贖房屋。建國後,該房由國家實行私房改造。1984年落實華僑房屋政策時,市房管部門將該房發還申請人管理至今。申請人認為此房從漳州民興銀公司移交給申請人後,申請人長期占有使用,雙方是典權關係而非抵押關係。根據典期屆滿後長期不回贖視為絕賣的慣例,要求確認該房產權歸申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