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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軍《論強制型書證收集程序的競合與選擇》
法學評論. 2022,40(05)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
摘要:我國證據收集制度存在四類程序競合,給當事人和法院對程序的選擇與協調造成困境。實務中賬簿憑證、鑑定材料、公文書證、核實材料等四類書證的職權命令模式更適宜替代為舉證釋明,法院依申請取證仍有獨特的範圍與優勢,證據保全應限縮要件和效力以避免排斥溫和的書證提出命令。依據程序與利益的差異性標準,程序競合的紓解方案除「優先型」、「吸收型」外,還應完善「界定型」,以明確書證提出命令的非職權性、非一般性、非直接強制性的制度邊界。
關鍵詞:程序競合;程序選擇;書證提出命令;職權取證;證據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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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衛平《再審訴權與再審監督權:性質目的與行使邏輯》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22,40(05)
煙臺大學法學院
摘要:民事再審無疑是民事訴訟理論界和實務界特別關注的熱點、重點領域。由於再審監督權的存在,使得我國的再審制度具有了不同於國外再審制度的特殊構造,也就形成了當事人再審訴權與法院再審監督權、檢察再審監督權並存、交錯的狀態。再審訴權與再審監督權在性質、目的、行使的邏輯上都有所不同。以往的研究往往忽視了這一方面,導致人們對兩種不同權利/權力行使邏輯理解上的誤解,也就必然導致對再審訴權和再審監督權處置的錯誤;尤其是忽視了再審監督權在行使中對政治性、社會性因素的考量,誤以再審訴權的邏輯理解再審監督權的行使。一旦正確認識了再審訴權與再審監督權的性質和行使的不同邏輯,就能夠按照彼此的邏輯作出正確處理;才能有意識地衡平和協調兩者的關係,有利於充分、合理地達成制度設置的目的。
關鍵詞:再審;再審之訴;再審訴權;再審監督權;民事檢察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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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姿《民事禁令程序構建原理》
中國法學. 2022(02)
南京大學法學院
摘要:民事訴訟行為保全制度不能滿足民事禁令制度的程序規範需要。臨時禁令程序是一種獨立的程序,具有實體法與程序法雙重屬性,其目的不在解紛,而在於維繫權利現狀。普通程序無法適應禁令快速反應的需要。非訟程序與禁令程序的本質特徵不相契合。訴訟與非訟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因理論缺陷無法為禁令程序構建提供理論支持。略式程序契合禁令程序簡速裁判的要求。申請人啟動禁令程序應當提供表面證據確鑿的事實。法院無需對本案進行完整、實質審理即可作出裁定,但不能突破最低限度程序保障要求。臨時禁令具有形式確定力和執行力,無既判力,適用「異議—撤銷」簡式救濟途徑。禁令保證金有助於保證禁令程序的可逆性。
關鍵詞:民事禁令程序;略式程序;表面證據;人格權禁令;知識產權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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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略式訴訟程序初論》
中外法學. 2022,34(06)
南京大學法學院
摘要:略式程序是從羅馬法普通程序簡化變革過程中分化出來的獨立的特種訴訟程序,與普通程序的簡化版簡易程序分屬不同的程序範疇。各具體略式程序用途各異,但共享核心程序元素而具有家族相似性:略式程序的目的不是解紛,而是迅速形成執行名義;不對主訴案件進行完整、實質審理即作出裁判;其裁判有形式確定力和執行力,沒有既判力。略式程序與普通程序相通,但不依附於訴訟程序而獨立運行。它在程序標的、程序結構、審理方式和裁判效力上與非訟程序有本質區別。略式程序適合於當事人對權利義務關係沒有實質爭議、對及時實現權利或尋求預防性保護有迫切需要的案件。其運行機理遵循實體權利邏輯。為確保程序正當性,略式程序保障當事人法定聽審權,並賦予當事人異議權。當事人的異議構成實質爭議的應當終結程序。
關鍵詞:略式程序;簡易程序;非訟程序;家族相似;最低限度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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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冰鋒《文書真偽確認之訴的機理證成與程序圖景》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22,25(05)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
摘要:基於文書在民事審判事實認定中的重要性,德、日、韓等大陸法系國家及地區不僅認可文書真偽確認之訴,還對文書認定的程序作了較為翔實的規定。文書真偽確認之訴是就文書的形式證明力進行確認,其確認對象僅為能直接證明法律關係的文書。鑑於文書真偽確認之訴在司法實務中具有預防紛爭或侵害的發生,以及避免後訴再行對文書真偽問題進行爭議的特殊機能,我國有引入文書真偽確認之訴的必要。公文書真實性的推定規則為法律上的推定,其作為證明責任分配的例外規定,轉換了證明責任的承擔;私文書真實性的推定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為事實推定,第二階段則為法定證據法則,均未轉換證明責任的分配。一方當事人主張文書為真實,另一方當事人應對此進行表態。法院根據當事人意思表示的態樣,判定援引文書的當事人是否需要進一步舉證證明文書的真實性。在文書真實性陷入真偽不明時,法官應依據規範說對文書真實性的證明責任進行分配。在文書真偽難以判斷時,鑑定是司法實務中輔助法官認定事實的手段,而勘驗是由法官對筆跡等進行核對,從而徑直作出判斷。基於其便宜性,理應激活並擴張勘驗的程序機能。
關鍵詞:文書真偽確認之訴;確認利益;形式證明力;文書的真實性推定;私文書的二階段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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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波《類型化視角下訴訟請求合併的程序展開》
中外法學. 2022,34(03)
西南政法大學比較民事訴訟法研究中心
摘要:實踐中,同一原告往往向同一被告提出數個訴訟請求,從而構成訴的客觀合併,法院對其合併審理可以減輕當事人訟累、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訴訟效率並防免矛盾判決。根據數個請求之間的關係,訴訟請求合併一般分為單純合併、預備性合併與選擇性合併。由於2015年民訴法司法解釋要求合併的各請求必須「基於同一事實」,因此實踐中將訴的單純合併排除在外。又因我國對請求權競合採「選擇消滅」模式,幾無適用選擇性合併的空間。至於預備性合併,在起訴時又面臨請求難以特定的敗訴風險:我國訴的合併要件可能因過於嚴苛而喪失適用的廣泛性。有鑑於此,是否許可訴的客觀合併,原則上應限於適用同一訴訟程序,並不要求各請求基於同一事實產生。即便當事人提出合併的申請,是否合併仍然取決於法院裁量。對於當事人提出的數個訴訟請求,法院可以依職權進行訴的分離,但當各請求之間具有關聯性時應限制分離。
關鍵詞:訴訟請求;單純合併;預備性合併;選擇性合併;合併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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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君博《當事人與法院交互視角下共同訴訟研究》
清華法學. 2022,16(06)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摘要:民訴法學界一直嘗試通過對德、日民事訴訟理論上「必要-普通共同訴訟」理論框架的「整體引進」或者「局部改造」提出共同訴訟類型化重構的「一體化」解決方案。但這種研究思路不僅未能實現法教義學所期待的體系性理論構建,同樣也未能有效回應實踐中司法裁量權的「失范」。據此,共同訴訟研究切入的理論視角有必要向程序主體交互、訴訟程序進行以及相關制度體系性耦合三個維度轉換。以此作為方法論前提,立足於將訴訟標的作為指示性的概念範疇,應當以共同訴訟中原告、法院、被告三方的權利/權力配置以及規範運行作為分析共同訴訟的制度功能以及類型化的基點,進而在訴訟形態的動態展開和相關制度的規範解釋中形成一種兼具邏輯一致性和可操作性的法教義學方案。
關鍵詞:共同訴訟;避免重複訴訟;合一確定;追加當事人;共同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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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超《論股東對公司對外訴訟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
法學. 2022(01)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148號的裁判要點指出,對於公司與相對人之間的生效裁判,股東無權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股東是否為公司對外訴訟的第三人,取決於股東就公司對外法律關係是否有一定的實體法地位。公司對外行為可能有越權、不當關聯交易、惡意串通等瑕疵。只有在公司行為構成惡意串通無效時,股東在實體上才有權攻擊公司與相對人之間的法律關係,相應地在程序上成為公司訴訟的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若效力瑕疵在實體上僅能由公司主張,則股東因欠缺實體法權限而非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亦不能基於"代位"而成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承認股東的原告資格符合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制度機理,且與公司的法人獨立人格不矛盾,因為在惡意串通時不存在法人獨立人格所保護的法益。股東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效果亦非公司內部救濟所能代替。未來應修正該指導案例的裁判規則,承認特定情形下股東的第三人撤銷之訴原告資格。
關鍵詞:第三人撤銷之訴;股東;惡意串通;第三人;虛假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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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小軍《未承擔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上訴問題研究》
法學. 2022(06)
北京郵電大學法律系
摘要:我國《民事訴訟法》將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上訴的條件限制為「承擔民事責任」過於嚴苛。不可否認,允許未承擔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上訴會加重二審法院的審判負擔,造成原告利益實現的遲延以及本案訴訟效率的降低。但在一定條件下允許此類第三人上訴,才能實現對第三人程序利益的有效保障以及與第三人撤銷之訴制度的順利銜接。既判力主觀範圍與客觀範圍的擴張是未承擔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具有上訴利益的重要原因。構建合理的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上訴甄別機制,既要考量實體性上訴利益,又要考量程序性上訴利益,還須特別關注轉化型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界定和上訴問題。
關鍵詞: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既判力擴張;上訴利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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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剛《實質訴訟法的法源論及其現實意義》
現代法學. 2022,44(06)
廣州大學法學院
摘要:民事訴訟法是實質訴訟規範和訴訟程序規範之集合。實質訴訟規範由來於私法體系,在被納入民事訴訟法之後,並不能改變其法源(法律淵源)出自私法而不是訴訟程序法的史實。實質訴訟概念建立在民法基礎之上,但由於立法者沒有在制定法中解釋這些概念,實踐中又存在許多不能直接以民事訴訟法為法源解釋和適用這些概念的問題,因而該當依據何種法源解釋和適用實質訴訟概念就成為了一項極具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的重大課題。目前,在實質訴訟概念的解釋方面存在訴訟法說和實體法說的對立,這不僅給司法實踐造成困擾,也給建設理論自洽的民事訴訟法及其理論體系造成了巨大困難。因此,重新審視實質訴訟法的法源問題,對於科學把握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的關係,促進民事訴訟法的法典化建設有着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實質訴訟法;訴訟程序法;法源;訴訟觀;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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