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吳英姿.論司法認同:危機與重建[J].中國法學,2016,(03):186-206.
關鍵詞:司法認同;制度認同;司法規律;司法改革
摘要:司法認同是社會對司法基於價值認可而形成的心理歸屬感。制度自信之源在於社會認同。當代中國司法認同模式正在經歷從身份認同向制度認同轉型,因社會和司法制度雙向不適應而出現認同危機。作為制度認同,司法認同形成的首要條件是制度的有效性,即滿足社會對司法公正解決糾紛的期待的程度。符合司法規律的"公正"可以簡化為依法裁判和程序正當兩個要素。其次,社會關於司法公正的價值共識是司法認同的觀念要件。深化司法改革就是革除干擾依法裁判和導致程序失靈的體制、機制問題,提高司法溝通能力,促成關於司法公正的社會共識。從影響司法認同的要素入手,有助於改革處理好治標與治本的關係。
|
 |
劉昕傑.實驗法院:近代中國司法改革的一次地方試點[J].中國法學,2015,(05):206-222.
關鍵詞:實驗法院;司法改革;民國法制
摘要:設立實驗法院是近代中國以地方試點為特點的司法改革。這場司法改革以提高訴訟效率為目標,先後選擇了璧山和重慶兩地法院試行《實驗辦法》。實驗法院通過整頓法警隊伍並設立職員值日、審檢聯席會議等制度,革新行政風紀;通過增強法院職權、便利當事人訴訟,提高訴訟效率。實驗成果大多被採納,《實驗辦法》中的許多制度成為修訂新訴訟法的依據。由於地方司法改革涉及到中央立法、司法和行政權的交界,實驗法院匆匆終止。釐清和分析實驗法院這段歷史,可以展現許多訴訟制度在中國吸收、演進的歷史細節,實驗法院所體現的從地方試點到中央立法這一司法改革思路也對當下有所裨益。
|
 |
左衛民.中國基層法院財政制度實證研究[J].中國法學,2015,(01):257-271.
關鍵詞:基層法院;財政制度;實證研究;司法改革
摘要:在當下的司法改革中,省統管地方法院財政已成為重要方向。毫無疑義,充分、有效的財政支持是法院正常運作的物質基礎。長期以來,受到國家財政能力和財政結構、中央對地方司法工作的認識和定位的影響,中國基層法院的財政收入在經費來源上呈現以同級財政負擔為主的地方性色彩;在收入性質上,從社會主體直接汲取的訴訟費、罰沒收入等預算外收入成為法院經費的組成部分;在財政保障水平上,曾長期呈現一種保基本、保運轉的吃飯型狀態;在財政保障體制上,地方黨政機構對基層法院的經費預算和支出具有控制權。儘管這些長期存在的結構性特徵有其必然性和現實合理性,但對司法公正高效、法制統一目標實現帶來的弊端不可忽視。有鑑於此,當下正在進行的司法改革應當以實現法院財政的充分化、非外部化為基本目標,關照和解決這些實踐問題。
|
 |
魏勝強.法律方法視域下的人民法院改革[J].中國法學,2014,(05):95-114.
關鍵詞:人民法院;法律方法;司法制度;司法改革
摘要:我國當前的人民法院改革面臨着現實與理想的衝突,具體表現在法院獨立還是法官獨立、司法民主化還是司法職業化、司法能動還是司法克制這三個問題上。以法律方法為進路的司法改革,正是化解我國當前人民法院改革所面臨衝突的良方。它主張法官通過對法律方法的運用而實現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實現司法的職業化和民主化的融合,並建立法官能動和法院克制的審判管理體制,保障法官對法律方法的運用。以法律方法為進路的司法改革在我國會遇到更小的阻力,因而發展前景良好。這種改革的關鍵是建立保障和制約法官審判的制度,而且它需要由最高權力機關主導和推動。
|
 |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課題組,錢鋒,高翔.審判管理制度轉型研究[J].中國法學,2014,(04):93-102.
關鍵詞:審判管理;指導監督;質效評估;去行政化
摘要:近年來審判管理一定程度加劇了審級關係的行政化和法院內部層級管理的行政化。以院長、庭長監督指導個案審判為核心的內在審判管理制度,存在院長、庭長審判管理依據不足、職責不明、權責不清的困境。以案件質效評估為核心的外在審判管理制度,存在重共性輕差異、重定量輕定性、重整體輕個案等問題。院長、庭長審判管理制度轉型應以確立審判責任制為核心,構建合議庭責任制和院長、庭長審判管理責任制,做到權利與義務對等,權力與責任統一。合理推進案件質效評估,應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評估方法,更加關注過程評價和外部參與,去除案件質效評估的行政化色彩。
|
 |
楊凱.審判管理理論體系的法理構架與體制機制創新[J].中國法學,2014,(03):211-228.
關鍵詞:審判管理;審判權;大數據;理論體系
摘要:審判管理作為目前在全國法院系統廣泛推行的一種主流管理手段和方法,已歷經多元化的司法改革探索實踐十幾年時間,無論是審判管理體制構建還是審判管理運行模式方法都有較多的實踐經驗和理論創新成果。但迄今為止,關於審判管理系統化理論體系的法理學構架還沒有完全形成,整個審判管理運行模式仍然處於改革探索實踐階段。科學的審判管理理論體系架構和審判管理模式創新是人民法院實現司法治理理論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本文基於法社會學、法理學與法哲學的三維視角,立足中基層法院審判管理工作的改革實踐和理論創新經驗,試圖初步構建現代審判管理理論體系的法理架構,進而探究審判管理體制機制創新的思維路徑與方法。
|
 |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課題組,張忠厚,卓澤淵.人民法院司法公信現狀的實證研究[J].中國法學,2014,(02):92-107.
關鍵詞:司法公信;司法自信;實證研究
摘要:當前,對我國司法公信現狀的判斷主要是通過滿意度調查的方式獲得的,但這種方式具有片面性。本文通過對案件質效、法官自我的評價、當事人的反映和社會公眾的認知等多角度的考察,揭示出我國的司法公信呈現出"四個交織"的複雜圖景:案件質效不斷趨好與司法公信不斷趨弱的現象交織,當事人維權意識增強與權利濫用現象交織,社會公眾對司法的客觀評價與主觀臆斷交織,司法公信不足與司法自信不強交織。
|
 |
左衛民.中國法院院長角色的實證研究[J].中國法學,2014,(01):5-25.
關鍵詞:法院院長;法律家;管理家;政治家;實證研究
摘要:實證研究發現:在當代中國司法實踐中,法院院長具有多元角色。總體上看,法院院長首先扮演着管理家與政治家角色,法律家角色則處於相對次要地位,大致形成"管理家→政治家→法律家"這樣一種角色體系。當然,不同級別法院院長的角色扮演會有所差異,一般說來,級別越高的法院(中院、高院)可能更為看重管理家與政治家角色。形成這一格局的主要原因在於法院在既定政治架構中的地位、法院組織規模的迅速擴張和中國式法院管理模式等。無論是中國法院院長角色的實際扮演順序,還是形成這種順序的內在原因,都體現出中國司法相比於西方法治發達國家司法的獨特性。未來究竟院長角色的定位會是法律家還是政治家、管理家,取決於諸多背景因素的變化。
|
 |
孫笑俠.論法官的慎言義務[J].中國法學,2014,(01):26-47.
關鍵詞:法官;慎言義務;職業倫理
摘要:近年來,法官因言論不慎導致社會輿論熱議的事件時有發生。我國法官職業倫理規範是否已給法官設定了"慎言義務"?如何讓法院和法官能夠充分理解這種慎言義務和言論限制的意義?如何處理法官慎言與"能動主義"、"司法為民"的關係?本文針對法官慎言義務,考察了各主要國家的法官職業道德規範或行為規範,歸納了我國法官慎言義務的主要內容和存在的問題,分析了法官慎言義務的理由,提出了法官慎言義務在實踐中的難點及解決思路,進而也討論了法官慎言義務的制度保障機制的重點問題。
|
 |
蔡彥敏.中國民事司法案件管理機制透析[J].中國法學,2013,(01):131-143.
關鍵詞:民事司法;案件管理;案件質量評估;訴訟公正;訴訟效率
摘要:近年來在中國法院體制內自上而下建立專門審判管理機構和設立案件質量評估指標體系的探索,是對同步進行的世界性的案件管理運動的積極回應。但是,通過對案件質量評估指標體系中所確定的審判公正指標之陪審率、審判效果指標之調解率、審判效率指標之簡易程序適用率以及審限內審結率的實務觀察與分析,不難看出,如此的案件管理機制是否真的提升了中國民事司法的品質及公信度,仍是有待考究的。因此,應審慎處理案件質量評估體系與法院評先創優的關係,應變關注提高速度為關注提升品質,同時在案件管理中還應當關注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主體作用的發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