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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翼飛,楊建文.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訴訟地位[J].法學家,2009,(04):40-50+157.
關鍵詞:訴訟地位;當事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摘要: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是訴訟當事人。我國民事訴訟法關於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立法規定存在着內在衝突,在理論和實務上產生了諸多令人困惑的問題,立法應明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訴訟當事人地位。當事人申請參加是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的適當方式,法院依職權追加和通知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是超越司法被動性原則的體現,立法上應取消這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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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愉.群體性侵害事件的多元化解決——三鹿奶粉事件與日本丙型肝炎訴訟案的比較研究[J].法學家,2009,(02):56-65+157-158.
關鍵詞:三鹿奶粉事件;丙型肝炎訴訟案;群體性侵害事件;集團訴訟;多元化處理
摘要:群體性侵害事件的處理是當代社會的重要課題,中國三鹿奶粉事件的行政主導處理和日本丙型肝炎訴訟案的立法與司法結合、合併和解各有千秋,都提供了重要的啟示和經驗。本文通過對兩案的比較,在分析其利弊的同時,指出其共同特點:在處理大規模群體性侵害事件時,積極開拓多元化處理機制,尋求善治;以對受害人的救濟為核心,選擇最有利於受害人獲致救濟的處理方式;政府責任的擴大及積極處理;基於特定體制、社會環境與條件的靈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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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姿.代表人訴訟制度設計缺陷[J].法學家,2009,(02):66-78+158.
關鍵詞:代表人訴訟制度;群體訴訟;司法的邊界
摘要:實證調查表明,代表人訴訟制度不是法院處理群體糾紛案件的唯一方式。當事人人數多少及其相互關係、案件類型、審判成本、外部壓力等都是影響法院處理群體糾紛方式的因素。代表人訴訟制度設計存在明顯缺陷,導致這個在理論上和立法上被賦予高度期待的制度在實際運作中遭遇重重障礙,群體糾紛案件處理結果成為多方力量博弈的產物。該制度的缺陷提醒我們:法治建設過程中不能拋開國外法律制度產生的特定歷史背景、文化基礎和制度環境,簡單化理解,甚至曲解他國立法,"為我所用"式地盲目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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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維建.論團體訴訟的制度理性[J].法學家,2008,(05):101-111.
關鍵詞:團體訴訟;當事人制度;集團訴訟
摘要:團體訴訟是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制度體系中的一個範疇,我國學術界迄今尚未對其進行系統的理論研究。本文主要探討兩個問題:一是辨析團體訴訟的概念內涵和制度特徵,以求證其立法上應有的制度空間。通過分析,團體訴訟與集團訴訟等相近範疇的界限變得更加清晰。二是着重探討了團體訴訟制度的優勢和弊端,深刻地揭示出團體訴訟制度所蘊含的社會發展前提及其強勁的政治影響功能,最後得出結論認為:我國應當引進團體訴訟制度,並與選定當事人制度、集團訴訟制度形成並存的"三駕馬車",從而完善我國的複雜當事人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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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偉,肖建國.關於代表人訴訟的幾個問題[J].法學家,1994,(03):3-8.
摘要:<正> 代表人訴訟是為解決群體性糾紛所設立的一項訴訟制度,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一個創舉。新民訴法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在借鑑了日本的選定當事人制度和英美的集團訴訟的基礎上,科學地規定了代表人訴訟制度,從而使人民法院在解決群體性糾紛時有了法律依據和行為規範。一、兩種類型的代表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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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征.論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J].法學家,1998,(04):80-86.
摘要:<正> 在我國民事訴訟參加人中,爭議最大的恐怕要數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了。儘管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界對這一問題討論了多年,但至今未形成統一的看法。目前在我國的經濟審判實踐中這個問題與地方保護主義結合起來,越來越顯示出其重要性。我國《民事訴訟法》對這一問題的規定存在一些不明確、不完善之處,為解決審判實踐中這一比較突出的問題,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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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偉,肖建國.關於代表人訴訟的幾個問題[J].法學家,1994,(03):3-8.
摘要:<正> 代表人訴訟是為解決群體性糾紛所設立的一項訴訟制度,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一個創舉。新民訴法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在借鑑了日本的選定當事人制度和英美的集團訴訟的基礎上,科學地規定了代表人訴訟制度,從而使人民法院在解決群體性糾紛時有了法律依據和行為規範。一、兩種類型的代表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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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忠順.確定判決對案外第三人權益的損害及其救濟原理[J].比較法研究,2021,(04):98-114.
關鍵詞:判決效力相對性;虛假訴訟;第三人撤銷之訴;案外人異議之訴;正當程序保障
摘要:傳統觀點認為,判決效力相對性抗辯足以保護案外第三人權益,不受確定判決效力拘束的案外第三人應當通過另行起訴的方式謀求救濟。判決效力相對性原則可以充當案外第三人另行起訴的理論基礎,另行起訴通常可以向案外第三人提供更為充分的正當程序保障,但勢必帶來案外第三人權益救濟不及時、正當程序保障滯後、判決相互矛盾等問題。以人民為中心的民事司法應當保障不具有可歸責性的案外第三人可以及時、徹底地消除確定判決給其造成的不利影響。反思確定判決與案外第三人權益之間的關係,是科學構建案外第三人權益救濟體系的先決性理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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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吉.多數人訴訟形態的理論框架[J].比較法研究,2020,(01):185-200.
關鍵詞:共同訴訟;第三人;訴訟標的;判決效力
摘要:多數人訴訟形態是由訴訟實施權、訴訟標的、判決效力三個"變量"的不同形態組合而成。理論上利用訴訟標的"相對化"擴大既判力範圍之方式雖然可能提高訴訟效率,但亦可能弱化訴權對審判權的制約,而且亦會導致共同訴訟與第三人制度邊界模糊甚至致使第三人制度"消失"。因此可在訴訟標的舊實體法說的基礎上,將訴訟標的狀態"精細化"為訴訟標的共同、訴訟標的相同、訴訟標的主從、訴訟標的對立、訴訟標的不相關,且與訴訟實施權的"有無"狀態相結合,形成多數人訴訟類型的最大範圍。在此基礎上,將多數人訴訟形態與判決的既判力、反射效、預決效力等靈活結合,建構兼顧"糾紛的效率化解決"與"案外人利益保障"的多數人訴訟形態的理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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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敏.意大利最新集團訴訟立法探究——兼議對我國的立法啟示[J].比較法研究,2012,(01):75-86.
摘要:<正>近些年在意大利頻繁出現社會影響極大的大規模侵權事件,〔1〕實行傳統訴訟模式的意大利司法機關在解決這些權益紛爭時陷入了捉襟見肘的困境,儘管根據意大利法律規定,也存在保護集體利益和分散利益的訴訟,〔2〕但這種訴訟屬於團體訴訟,原告資格被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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