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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東華.公益法律援助的職業理性——對話丹寧勳爵對法律援助的詬病[J].時代法學,2013,11(03):35-42.
關鍵詞:公益;法律援助;法律職業;社會福利;職業倫理;律師
摘要:法律援助作為制度福利的一種,對其有着多種不同聲音的評價。丹寧勳爵對法律援助的批評具有代表性。只有將具體的法律援助行為納入公益法律進程中去才能對回應各種批評意見。文章從社會保障思潮的演變、法律職業主義理論與律師職業倫理的張力三個方面理性分析了公益法律援助的價值、根源與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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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孝福,蘭耀軍.民事訴訟費用的可訴性與訴的設置[J].時代法學,2004,(05):39-44.
關鍵詞:民事訴訟費用;可訴性;准行政訴訟
摘要:民事訴訟費用作為人民法院運作經費的主要來源 ,直接影響到訴訟中當事人人權保障和法院的權威。訴訟費用構成的不確定性和裁判機制的非科學性 ,決定了當事人對法院單方面裁斷的訴訟費用具有訴的利益。而國家對公民訴訟權保障的無條件性
,要求法律建立專門的訴訟程序 ,為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對民事訴訟費用的裁判提供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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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流芳.民事訴訟收費考[J].中國社會科學,1999,(03):
摘要:我國恢復民事訴訟收費近20年。訟費徵收規則的制定、解釋和實施成為法院的一統天下,財產案件照「訴訟標的」收費成為一個不可質疑的定律。本文通過研究轉型時期訟費徵收制度的現狀,探求其來龍去脈,揭示一些內在的緊張關係,諸如:訟費徵收和訴權保障、訴訟成本和訴訟效益、國家和當事人分擔司法費用的合理限度、外來的「訴訟標的」模式和本國法律對創造性思維的需求等。作者的意圖是以一個具體制度為話題,引申出法律方法、法律思維和法律正當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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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君博.「裁執一體化」財產保全的邏輯與改革[J].中國法學,2017,(05):237-257.
關鍵詞:財產保全;「裁執一體化」;「低水平」均衡;執行難
摘要:財產保全"裁執一體化"程序操作模式的直接目的是有效查控財產保全對象。"裁執一體化"模式更加側重於審理財產保全案件有無執行到位的可能性,財產保全立案、審判、執行程序的結構也因此更為密切和集中。"裁執一體化"模式雖然能夠較好地契合既有的制度條件,也能夠對個案處理表現出一定的調適性,但所形成的財產保全制度"低水平"均衡運行狀態仍然必須打破。技術革新與司法體制改革形成了打破"低水平"均衡狀態、改革"裁執一體化"模式的外部條件。通過合理界定法院內設機構的職能和人員的權責分工,拓展財產信息查明途徑以及充實財產保全案件審理的正當性基礎,可以促進財產保全制度司法實踐向規範目的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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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重.論虛假訴訟:兼評我國第三人撤銷訴訟實踐[J].中國法學,2014,(06):241-262.
關鍵詞:虛假訴訟;第三人撤銷訴訟;裁判作用方式;另行起訴;既判力
摘要:虛假訴訟法律成因及對策分析不僅對確定《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3款結果條件有決定意義,更對民事訴訟的體繫結構調整有重要參考價值。以生效裁判對案外第三人合法權益構成的侵害為標準,法律意義上的虛假訴訟只存在於合同被撤銷後虛假訴訟當事人回復所有權、協議不成時請求法院分割共有財產以及因虛假訴訟致使案外第三人無法另行訴訟三種情形。對民事裁判作用方式的誤讀、對另行起訴制度的忽視以及既判力制度的缺失構成虛假訴訟的根本法律成因,只有對以上問題作出實質回應,才能根本解決虛假訴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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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安.在理想與現實之間:對我國民事送達制度改革的再思考[J].中國法學,2010,(04):175-191.
關鍵詞:民事訴訟;送達;程序保障
摘要:送達制度在民事訴訟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其並未引起學界的足夠關注。實證考察表明,民事送達制度的立法已不敷實踐需要。解決"送達難"問題,既需要有基於送達基本屬性和功能的理想超越,也需要有源於當前司法環境的現實考量。目前至關重要的是需要在"送達難"的現實背景下,重新審視送達的性質和功能,在制度設計上既需要協調好與周邊制度如起訴制度的關係,也需要平衡各利益主體之間的相關利益,科學界定送達法律關系所涉主體、合理規制送達法律關系所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和完善送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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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海生.訴訟欺詐的侵權責任[J].中國法學,2008,(05):77-87.
關鍵詞:訴訟欺詐;侵權責任;惡意訴訟
摘要:訴訟欺詐的侵權責任問題已引起學界的關注,研究的焦點在於訴訟欺詐的界定以及侵權責任的法律構成等問題。訴訟欺詐的侵權責任在構成上的獨特性為,行為人通過取得法院的生效判決書或調解書,侵害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權利。為規制訴訟欺詐行為,在立法上應賦予案外第三人一種申請撤銷已生效判決書或調解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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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桂明,李仕春.訴訟欺詐及其法律控制[J].法學研究,1998,(06):
摘要:一、問題的提出在民事經濟糾紛及其訴訟日益複雜化、多樣化的今天,訴訟欺詐現象日趨嚴重,其危害性足以引起我們的重視。首先,訴訟欺詐有違司法追求真實的精神,有背民事訴訟的客觀目的——維護法的秩序。〔1〕其次,由於訴訟欺詐通常以符合法律程序的形式進行,帶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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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衛華.濫用訴權之侵權責任[J].法學研究,1998,(06):
摘要:一、問題的提出訴權是訴訟權利的簡稱。一個社會的公民和法人及組織所享有的訴權是否完備,是該國法律是否現代化、文明化的一個重要標誌。訴權愈充分,人們尋求法律救濟愈有保證。基於此,世界各文明法制國家,皆建立了完備的訴權保護之法律體系。正向法制社會邁進的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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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興美.送達制度的結構性轉向從「結果型」走向「過程型」[J].中外法學,2022,34(05):1260-1277.
關鍵詞:送達;送達難;電子送達;過程導向;結果導向
摘要:我國的送達制度是按照結果導向型思維打造的「結果型」送達。「結果型」送達是以受送達人為主體偏向、以實質性送達效果為制度目標和法院全責型的送達結構,這種結構為送達不能、送而不達等送達難現象提供了制度環境。規範的送達制度應當是按照過程導向型思維打造的「過程型」送達。「過程型」送達是以受送達人程序利益為保護對象、以過程理性為制度核心、可實現程序自治的送達結構。由「結果型」送達向「過程型」送達轉向是解決我國送達制度困境、重構我國送達制度的具體路徑。該路徑的實現以強化送達過程的理性建設為重點,信息化手段、社會化方法、交互性機制和推定規則可以為我國送達制度結構性轉向提供技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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