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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共發了33篇帖子。

【资料库】15.一审简易程序

2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3 23:18
章武生.实现司法高效的障碍及其对策路径研究[J].东方法学,2008,(01):50-55.
关键词:高效;司法制度;障碍;路径;简易程序
摘要:诉讼效率是当今世界各国司法制度改革中普遍关注的问题。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案件的大幅度上升,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时大幅度提高司法效率成为我国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实现我国司法高效的路径主要在于:重构我国的简易程序制度,以加快诉讼程序的进程开发;增加新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来减轻诉讼机制的压力,促进纠纷解决机制的合理化、多元化和效率化;发挥共同诉讼、群体诉讼在提高效率、适用法律统一等方面的功能;加快现代科技在诉讼程序中的推广和运用的步伐。此外,尽快发展信用制度,加大故意不履行义务人的违法成本,也是实现我国司法高效的重要途径。
2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4 07:58
李浩.小额诉讼程序救济方式的反思与重构[J].法学,2021,(12):135-148.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修改;小额诉讼程序;救济方式;异议与重审
摘要: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长期处于法官不敢用、当事人不愿用的状态,一审终审后败诉方只能以申请再审的方式寻求救济是造成该程序被虚置的主要缘由。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中,小额案件的标的额标准大幅度提高,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率大为提升,以判决方式处理小额案件的数量明显增多。为解除法官与当事人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后顾之忧,使该程序真正得到这两种诉讼主体的认同,有必要在本轮《民事诉讼法》修改中调整该程序的救济方式。宜将申请再审的救济方式改为赋予不服裁判的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出异议的权利。在当事人提出异议后,由原审法院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并作出裁判。
2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5 22:29
朱金高.小额诉讼制度有效运作之机理[J].法学,2014,(06):149-160.
关键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小额诉讼;强制适用;一审终审
摘要:没有发达的诉外和解、仲裁、诉外调解和高效的督促程序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没有证书诉讼、票据诉讼和支票诉讼等相邻立法,单靠小额诉讼是无法实现为法院分流减压的目标的。运用好现有规定中的诉内和解、诉讼调解、督促程序、确认调解协议和实现担保物权等程序,还是有助于该目标的逐步实现的。为了分流减压而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为了程序独立而撇开其附属的简易程序,都是违背立法本意的。小额裁判实行一审终审,且无裁判异议权或复议权,会生裁判公正性危机,但通过加强诉讼调解,允许律师代理,加强检察监督和适度放宽再审审查等合法措施,可缓解这一危机。
2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5 22:35
郭海清.探索审判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基本边界——以小额速裁试点推动修法为例[J].法学,2013,(08):48-58.
关键词:小额速裁;立法权;法律解释权;基本审判制度
摘要:司法根据现实需要,对相关的民事审判制度作出一定的调整,但此种调整需遵循一定的边界。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通过发布《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安排部署在全国90个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做法,超出了之前我国两审终审基本审判制度的范围,构成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权的僭越。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审判制度,构成了我国诉讼法的基本内容,对这些内容的调整属于立法权的范围,应遵循法律保留的基本要求;如需在修法之前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可以通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形式进行,从而使得试点工作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从我国的宪法架构和法律传统(成文法传统)而言,我国属于立法权优位的法律解释模式,这决定了在我国法律制度的解释过程中,立法机关是居于主导地位,审判权处于辅助或者补充地位,审判机关的解释受到严格限制。
2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19
汤鸣.放权抑或限权——民事简易程序选择权之反思与重构[J].法学,2007,(02):82-89.
关键词:简易程序;程序选择权;审判质量
摘要:简易程序选择权的虚置源于制度设计的不合理,而非权利的确立超前于现实的需求。实证数据证明,在罔顾程序选择权下扩大简易程序适用率,造成了审判质量下降、公众司法满意度评价降低的不良后果。程序选择权的重构应当从扩大不同程序的费用差距入手。进一步扩大程序选择的范围,并不会造成权利滥用的后果,相反将有助于使权利富有实效性,契合其设置的初衷。
2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35
章武生.民事简易程序中的公正与效益[J].法学,2003,(08):86-91.
关键词:简易程序;诉讼效益;诉讼公正;协调
摘要:在人们的观念中 ,将简易程序与诉讼效益的提高联系起来很容易被接受 ,而将简易程序与公正价值联系起来则觉得有些牵强。事实上这种理解存在着某些误区。本文从一切制度都必须考量的两个既互相依存又有所冲突的价值目标———公正与效益———出发 ,对简易程序与诉讼效益、简易程序与诉讼公正的关系 ,以及简易程序中诉讼效益与诉讼公正的协调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2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40
章武生,吴泽勇.简易程序与民事纠纷的类型化解决[J].法学,2002,(01):56-59+75.
关键词:简易程序;小额案件;类型化解决
摘要:为了提高司法制度解决纠纷的能力,以便纠纷解决在数量和质量上均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应当在民事诉讼中引入“纠纷的类型化解决”的思路。就简易程序而言,适宜以此种方式解决的案件通常具有以下三种特征之一:案情简单,用简易程序足以处理;虽然情节未必简单,但对简捷、迅速审理有特殊要求;诉讼金额较小,“不值得”使用普通程序。在简易程序的设计中,应根据各类案件的不同特征,在程序的提起以及运作的各个环节上进行繁简有别的设置,以体现类型化解决的制度优势。
2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2:53
徐胜萍.论民事简易程序的再改进——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J].法商研究,2004,(05):111-116.
关键词:民事诉讼;民事简易程序;民事案件
摘要:民事简易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广泛适用与民事简易程序司法解释中存在的缺憾 ,说明民事简易程序的再改进仍然需要被纳入关注的视野内。民事简易程序的再改进应当以评价民事简易程序司法解释为切入点 ,以借鉴世界各国的民事简易程序的共同发展趋势为参考点 ,实现从理念的更新到具体内容的进一步改进。
 
3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2:57
王超.普通程序简易审质疑[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2002,(03):103-108.
关键词:普通程序;简易审;司法效率;司法公正
摘要:近年来 ,为了提高诉讼效率 ,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我国许多司法机关掀起了一股普通程序简易审改革的热潮。从实践情况来看 ,该项改革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简易审改革从一开始就“先天不足” :一是简易审改革的法律依据不足 ;二是简易审的适用前提与基础于理不合 ;三是简易审改革在强调司法效率的同时并未照应到司法公正 ;四是提高诉讼效率的着眼点不能在本不该受到压缩的庭审方面大做文章 ;五是各地司法机关在改革过程中普遍存在“恣意造法”现象。
 
3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3:08
赵钢.略论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之结构[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8,(01):
摘要:略论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之结构赵钢一、引言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42条之规定,简易程序乃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作为与普通程序相对而言、并列而存的第一审程序,简易程序之立法意旨显然在于通过简化普通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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