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 登錄 | 註冊

作者共發了32篇帖子。

【资料库】16.二审程序

2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4 21:54
牛颖秀.仅就裁判理由可以上诉吗?——以上诉受理机制为中心的考察[J].法学家,2019,(02):162-170+196.
关键词:裁判理由;权利上诉;许可上诉;上诉利益
摘要:一审胜诉方因不服裁判理由提起的民事上诉,权利上诉制认为应当受理并实质审理,许可上诉制认为缺乏上诉利益应裁定驳回。两种上诉受理机制的理论基础差异,在于上诉法院的功能定位是全面监督一审裁判抑或救济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裁判理由的效力范围会扩张到后诉抑或仅限于本案。不同的上诉受理机制对应着不同的上诉审理制度。我国民事上诉的理论基础和相关制度与大陆法系更为接近,因此应采取许可上诉制,并采形式不服说作为上诉利益的判断标准,仅就裁判理由上诉的应裁定驳回。
2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8 18:32
江必新.民事复审程序类型化研究[J].法学家,2012,(02):100-110+178-179.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复审程序;上诉程序;再审程序
摘要:本文通过对民事复审程序概念的研究,以及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民事复审程序类型的回顾,探究了相关国家对民事复审程序予以分层的机理及其主要目标,分析了相关国家民事复审程序的困境和改革努力,提出了完善我国复审制度的建议。
 
2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6-16 12:30
占善刚.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理由比较研究[J].比较法研究,2015,(06):143-157.
关键词:发回重审;事实审;自行裁判;审级利益;程序瑕疵
摘要:在续审制背景下,第二审法院乃是在第一审程序的基础上续行审理程序。因此,第二审法院针对可撤销的一审判决,原则上必须自行裁判,而发回重审仅为例外。发回重审的理由包括第一审程序违法以及第一审法院判决不当两大类。为保障当事人的审级利益,第二审法院无论以哪种理由发回重审,均须同时满足案件有必要在第一审法院由当事人作进一步的言词辩论这一前提条件。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发回重审理由的设计未能凸显第二审程序的性质以及当事人审级利益的维护,不仅有违发回重审制度之本旨,并且造成了民事司法实践中发回重审制度适用的失范。
2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42
冯仁强.评“民事上诉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J].法学,2001,(08):51-53+64.
关键词:民事诉讼;上诉;不利益
摘要:很多学者就确立民事上诉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种种依据,其中最根本的理由就是尊重当事人的自由处分权,然而事实上却都忽视了上诉审的续审性质,走向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和依法处分原则的对立面,混淆了诉讼利益与诉讼请求的区别,且不利于法院诉讼效率的提高等,这可能会导致走向另一个极端,妨碍法院审判权的正常运行。文章还对刑事诉讼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理论基础作了阐释。
 
2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1:02
朱爱莹,沈庆中.民事案件二审审理的范围[J].法学,1992,(01):
摘要:<正> 如何正确划定二审案件的审理范围,是直接关系到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权如何行使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保护问题。一、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案件审理范围的修改根据新民诉法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理范围是: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这个范围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审理内容既包括事实审也包括法律审;二是审理范围受上诉范围的限制。至于为什么要作这样的修改,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二审程序不是一审程序的简单重
2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8 11:53
严仁群.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之教义学分析——兼评“劝烟猝死案”[J].法商研究,2019,36(06):150-162.
关键词: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公共利益;处分原则;程序正义;附带上诉
摘要:基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23条的深入解读,可知它们是否包含禁止不利变更原则是不确定的。从现行法下的处分原则也无法导出该原则。通过结合案情做细化分析、诉诸法的任务、排除不当观念、做适当类比、考虑解释者所处的时代背景等方法可以对案件是否涉及"公共利益"作相对确定的把握,并可大致认定"劝烟猝死案"的判决涉及公共利益。现行法未规定更关乎公平正义的附带上诉,因此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即便存在也是"片面"的,不能以背离它为由否定正确的二审结果。
2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9 12:58
刘敏.论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完善[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2001,(06):32-38.
关键词:民事诉讼;二审程序;附带上诉;第二审反诉
摘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的上诉程序 ,应当理顺第二审与第一审的关系 ,将一、二审关系定位为续审主义 ,并将事实审理的重心放在第一审。为了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应当确立附带上诉制度 ;完善上诉程序中的反诉 ,如果当事人愿意放弃审级利益 ,在第二审同意他方提起反诉的 ,上诉法院应尊重当事人双方的选择 ,对一方当事人提起的反诉进行审理 ,而不应当发回重审。改进第二审的裁判 ,规定“移送裁判” ,即如果第一审法院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 ,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明确确立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 ,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第二审法院不得变更第一审判决 ,导致对当事人更加不利 ;改进“发回重审”之裁判 :其一 ,以“第一审诉讼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为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事由 ,其二 ,对于第一审程序存在重大瑕疵的 ,在不损害当事人审级利益的前提下 ,第二审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由自己审判 ,其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合意决定由第二审法院作出判决。
2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2 11:34
刘敏.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之探讨[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1,29(02):143-148.
关键词: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审级利益;听审请求权;程序选择权
摘要:我国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设计和运作尚存在比较多的问题。该制度的设计与运作应当以维护当事人的审级利益,保障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维护当事人的系争外利益,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为指导思想。基此,在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时,应当重新设定发回重审的法定事由,增设发回重审的条件,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规定发回重审裁定中判断理由的法律效力,明确界定重审的审理范围,限制发回重审的次数。
2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3 21:30
洪浩,杨瑞.论民事上诉立案的实质性要件──从上诉利益的角度分析[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7,(01):121-126.
关键词:民事上诉;上诉利益;诉讼制度
摘要:上诉利益是诉之利益在上诉阶段的具体表现。作为上诉被受理的条件,对上诉利益的判定将直接决定着当事人提起的上诉能否得到法院的受理。我国台湾地区及其他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法理均认为,被提起上诉的一审裁判须对上诉人不利益,即上诉人提起上诉应有上诉利益,从而给上诉设置了一个较高的准入门槛。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上诉的条件,由此造成当事人对上诉权的滥用,其危害甚大。上诉利益标准的确立在我国具有现实必要性,应通过相关制度加以构建。
3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3 21:50
江伟,廖永安.论我国民事诉讼一审与上诉审关系之协调与整合[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2,(06):105-113.
关键词:一审;上诉审;诉讼程序;司法制度
摘要: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的实现 ,离不开民事诉讼程序机制的科学建构 ,尤其是程序机制彼此之间的协调与整合。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一审与上诉审运行现状的基础上 ,应当进一步完善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建构 ,正确理顺二者的关系 ,确保一审事实审的中心地位 ;适当限定上诉条件 ,进一步理顺一审与上诉审的关系。

內容轉換:

回覆帖子
內容:
用戶名: 您目前是匿名發表。
驗證碼:
看不清?換一張
©2010-2025 Purasbar Ver3.0 [手機版] [桌面版]
除非另有聲明,本站採用知識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許可協議進行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