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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78篇帖子。

【資料庫】17.審判監督程序

2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07:44
李浩.民事再審程序改造論[J].法學研究,2000,(05):90-101.
關鍵詞:再審程序;改造重構;再審之訴
摘要:構建再審程序的立法指導思想應從「實事求是 ,有錯必糾」轉換為兼顧糾正錯誤裁判與保持生效裁判的穩定。改造這一程序的具體路徑是取消法院依職權發動再審 ,完善檢察機關的抗訴監督 ,建立規範的再審之訴 ,重構再審的法定事由。
2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07:44
張衛平.民事再審事由研究[J].法學研究,2000,(05):102-113.
關鍵詞:民事再審;法定事由
摘要:民事再審事由應當法定化。再審的法定事由應包括 :裁判主體不合法 ,裁判依據不合法 ,違反法定程序。法定的再審事由應當明確具體 ,而且與再審的實體有直接聯繫。
2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07:47
景漢朝,盧子娟.論民事審判監督程序之重構[J].法學研究,1999,(01):
摘要:所謂審判監督程序,是指為了保障法院裁決的公正,使已發生法律效力但有錯誤的判決、裁定得以糾正而特設的一種再審提起和審理程序,也叫再審程序。民事審判監督程序在我國的民事訴訟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審判實踐中也是一項不可或缺的重要程序。它對保障當事人的訴...
2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03
宋小海.論民事抗訴制度新構造與典型民事訴訟的原理相融性[J].中外法學,2016,28(06):1634-1645.
關鍵詞:民事抗訴制度;典型民事訴訟;新構造;原理相融
摘要:民事抗訴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民事訴訟制度,學界質疑民事抗訴系檢察權"介入"民事訴訟,與傳統的以兩造當事人平等對席、法官居中裁判的等腰三角形結構為基本樣式之典型民事訴訟的原理不相融。從構造層面分析,1991年《民事訴訟法》框架下的民事抗訴制度屬於"兩階構造",確實存在前述問題。但經過2007年和2012年《民事訴訟法》的修改,民事抗訴制度形成了全新的"五階構造",包含了前後相續的雙等腰三角形的關繫結構。新構造下的民事抗訴制度與再審之訴制度在程序構造和通行原則上遵循同樣的原理,表明民事抗訴制度新構造與典型民事訴訟存在着原理相融性。
2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31
宋小海.論民事抗訴制度的程序法定位基於修改後民事訴訟法的分析[J].中外法學,2010,22(04):564-575.
2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35
劉家興.關於審判監督程序的回顧與思考[J].中外法學,2007,(05):622-626.
摘要:<正>民事案件種類眾多,情況複雜,任何國家和地區的法官審結的民事案件,都不可能保證百分之百的完全正確無誤,有的可能在認定事實上有誤,有的可能在適用法律上有誤,有的可能在運用法定程序上有誤,即使在有些國度法官不負責認定事實,但不能說在適用法律、運用程
2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1 20:58
潘劍鋒.程序系統視角下對民事再審制度的思考[J].清華法學,2013,7(04):24-33.
關鍵詞:民事再審;程序關係;特殊性;終局性
摘要:《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訂)的正式施行,使民事再審程序面臨着制度內部和外部關係等方面的新問題、新挑戰。以訴訟程序和非訟程序兩大系統為觀察線索,在再審程序與一審普通程序的關係方面,應當嚴格限制一審審結的案件適用再審,並扭轉再審程序的依附性和非終局性;在再審程序與二審程序的關係方面,應當進一步強化特殊救濟與通常救濟之間的本質性差異,矯正兩類程序在核心功能配置、適用範圍界分等方面的混同、重疊和錯位;在再審程序與新增型非訟程序的關係方面,應當遵循非訟法理,避免再審制度適用範圍的不當擴張,維護非訟程序救濟機制的"個性化"配置;在再審制度的總體構建和具體適用方面,應當踐行比例原則、利益權衡原則、窮盡其他救濟原則等理念,逐步回歸再審的特殊性、例外性和嚴格性本質。
2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4 21:50
劉東.再審吸收第三人撤銷之訴的程序規則研究——以《民訴法解釋》第301、302條為中心[J].法學家,2020,(02):149-159+195-196.
關鍵詞:再審程序;第三人撤銷之訴;矛盾裁判;程序合併;程序規則
摘要:我國立法及司法解釋為再審和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啟動設定了不同的要件,使得兩類訴訟程序所涉及的基本要件事實存在着較大差異。即便再審程序和第三人撤銷之訴就同一裁判文書或調解書作出不同的處理,也不能將之定性為矛盾裁判。因為對矛盾裁判的認定須同時結合裁判主文以及裁判理由進行,而要件事實的判斷是裁判理由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唯有當存在作出矛盾裁判的風險時,才有必要將第三人的訴訟請求併入再審程序,其餘情況下法院可分開審理。而程序合併後法院對當事人及第三人已實施訴訟行為的處理,應當符合程序保障的要求。
2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4 21:57
吳英姿.「再審之訴」的理論悖論與實踐困境——申請再審權性質重述[J].法學家,2018,(03):139-153+195.
關鍵詞:再審之訴;申請再審權;程序異議權;審判監督程序;指導案例第7號
摘要:對審判監督程序進行"訴權化改造",構建民事"再審之訴"的觀點在理論與實務界獲得了高度的共識。但是,再審之訴所隱含的理論悖論沒有得到正視;經歷兩度修改的審判監督程序在實踐中並沒有達到修法預期,依舊深陷再審難與再審濫的泥潭。與訴權的絕對性、不能附加條件的基本權利屬性不同,申請再審權在性質上屬於訴訟權利,且不同於上訴等基礎性程序異議權,是一種非常異議權。該屬性與既判力原理、再審程序補救功能具有高度的匹配性,應當以此為法理基礎重述再審制度構建原理。
3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4 22:32
李浩.不予再審「管轄錯誤」後遺留問題研究[J].法學家,2017,(02):128-137+181.
關鍵詞:民事訴訟;管轄錯誤;再審
摘要:依現行法規定,當事人以"管轄錯誤"為由對管轄權異議裁定提出的再審申請,最高人民法院已不再審查。將"管轄錯誤"排除出裁定的再審範圍後,作為例外,仍有必要對關涉仲裁協議和外國法院管轄這兩類管轄權異議裁定進行再審。當事人以包括"管轄錯誤"在內的多項事由對生效判決申請再審時,如判決本身不存在錯誤,無需再對管轄問題進行審查,但判決本身存在錯誤時,仍有必要對管轄是否錯誤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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