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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会新《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问题研究》
比较法研究. 2021(04)
国家检察官学院
摘要:惩罚性赔偿已经成为消费公益诉讼实践中最重要的诉讼请求。但由于其制度功能与权利来源的模糊,导致在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归属以及能否与刑事罚金折抵等方面认识不一、做法各异。私人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于激励消费者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这也是消费者获得超额赔偿的正当性所在,而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在于惩罚与威慑。在功能分化之下,如果认为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是对私人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集合行使,将面临诸多技术难题与逻辑悖论。而在私人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之外另行设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并不会发生重复赔偿的问题,且有利于制度功能的实现。
关键词: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诉讼实施权;过罚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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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法学. 2017,1(02)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化之基础 江国华、张彬 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随着监察体制试点改革的推行,公益诉讼必定代替反职务犯罪成为检察权威的重要来源和工作重点,因此,实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化将是检察机关的必然选择。而从"私法自治"的角度而言,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领域实现制度化不单是必要性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是否存在制度化的基础或条件。对此,可从四个层面进行分析:一是立法基础,即我国现行立法虽未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但从宪法、《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规范中可以找到佐证;二是历史经验,我国早在20世纪初就已存在类似立法和相关实践,这些历史经验为我们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三是域外借鉴,从域外国家检察权起源和实践来看,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化是检察权发展的必然趋势;四是自身条件,即检察机关所具有的地位、职能和自身素质是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化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可行性论证;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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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法学. 2017,1(02) 环境公益诉权之权源探析——一种新型诉权的权源追溯 张祥伟 鲁东大学法学院 摘要:伴随着新《民事诉讼法》与新《环保法》的施行,环境公益诉讼在环境法学界备受关注。然而,环境公益诉讼诉权权源之合理性论证尚未得以完成。现有法律规定不能为其提供充足的合法性论证,理论研究不能为其提供充足的合理性论证。通过追溯诉权法定化的发展历程推知诉权是人权内含之权利,并进而可以分为"天赋"诉权与"实施"诉权。而"天赋"诉权与"实施"诉权之界分,恰恰能够满足环境公益诉讼诉权权源之正当性论证需求,因此,环境公益诉讼诉权权源即人权。 关键词: 诉权;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权;“天赋”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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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法学. 2017,1(05)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潜在角色冲突及化解 刘本荣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摘要: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为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其本身欲实现或保障实现的原本就是行政执法应达成的目标。但是,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既存在因手段功效与行政执法相同而可能替代行政执法的风险,也存在因手段独特而可能导致检察权"冲击"行政权维护公益之主导地位的风险。避免、化解检察民事公益诉权与行政权的潜在角色冲突,是我国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行政执法;角色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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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法学. 2018,2(02) 环保公益诉讼判例中的司法方法研究——基于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的分析与构建 孙跃 山东大学法学院 摘要:环境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项亟待保护的新兴权利。司法是保护环境权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启动方式为公益诉讼。通过研究环保公益诉讼典型判例,可以总结其司法方法的经验和规律:法官综合运用法律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司法方法来实现环境权向具体民事权利的转化,并通过上述方法解决了对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侵权行为的构成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等法律问题,进而展开"法理"与"科学"相结合的裁判说理。对上述司法方法的运用经验进行理论构建,有利于发挥典型判例的示范作用、促进司法智慧与司法经验的沉淀与积累。 关键词:环保公益诉讼;司法方法;权利具体化;法律教义学;社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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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法学. 2020,4(04) 论支持起诉时检察机关诉讼地位的选择——从民事公益诉讼切入 周立勤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要:公益诉讼的兴起激活了支持起诉原则,但是各地检察机关却在实践中遭遇诸多程序上的困境。争议的产生与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时诉讼地位不明密切相关。检察机关以出席庭审的方式支持起诉时讨论其诉讼地位的前提。但是诉讼参加人视角下的检察机关定位与其权能存在一定的矛盾;而从诉讼参与人视角下进行讨论较为妥当。支持起诉人作为一种全新的诉讼参加人更能符合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 关键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支持起诉;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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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课题组.完善海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实证研究——构建以“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为中心的特殊执行规则体系[J].南海法学,2023,7(06):74-83.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成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重要力量。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和办案实践中存在执行规则缺失、案涉受损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效果不佳、替代性修复作用发挥不够且缺乏规范性、损害赔偿金收缴存在制度异化风险等问题,严重制约案件办理质效,影响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全面充分发挥。基于此,构建以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为中心的特殊执行规则体系,探索建立集中异地替代性修复制度,以“系统+关键”“基地+基金”“司法+行政+科研”的框架体系,搭建一个海洋检察公益诉讼执行平台解决上述实践难题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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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雅妮,刘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实践与反思——以776份判决书为基础的分析[J].南海法学,2022,6(03):92-105.
摘要:通过对776份判决书的实证分析发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虽然在我国开展多年且取得了一定经验,但迄今仍存在消费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依据不足,惩罚性赔偿与罚金、行政罚款之间关系不清,惩罚性赔偿金归属与管理模式不统一,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计算方式不合理等困境,应尽快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设消费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理顺惩罚性赔偿与罚金、行政罚款之间的关系,统一惩罚性赔偿金的归属与管理,并优化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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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海鑫.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理念及实施研究[J].时代法学,2022,20(05):79-90.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理念;程序;实施
摘要:《个人信息保护法》在立法层面明确规定了公益诉讼成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救济方式,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基础理论及实施进路仍需深入探讨。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能够克服私益诉讼中个人与信息处理者实力不对等、维权成本高的困境,也能够弥补行政救济、刑事保护和现有其他公益诉讼的局限性。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应当秉持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产业发展相平衡的理念,完善诉讼程序,从而推动形成公共政策乃至社会变革。基于理论、立法、实践的探索,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在具体实施中应着重在适格当事人、诉讼请求、管辖、证明责任、行为保全、判决效力、诉讼费用等方面进行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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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进,张维娅.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衔接[J].时代法学,2020,18(02):41-45+52.
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同一性;起诉顺位;管辖
摘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后出现的新型诉讼类型,两者在法理基础、起诉主体、诉讼程序、诉讼标的等方面存在差异,但两者的起诉对象均是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人,同时,由于两者之间高度契合的适用范围、同一的制度目的和程序监督功能,使得两者之间的同一性特征愈发明显。法学理论界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性质认识不一,司法实务界对如何正确处理"两诉"的做法也不统一。衔接和协调好"两诉"应以赔偿权利人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为第一顺位,以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第二顺位,以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第三顺位,同时对管辖问题在法律层面进行统一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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