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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110篇帖子。

【資料庫】資料專題1: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的協同

5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4 08:16
霍海紅.訴訟時效根據的邏輯體系[J].法學,2020,(06):34-46.
關鍵詞:訴訟時效根據;保護義務人;督促權利人;維護秩序
摘要:我國理論界將訴訟時效根據總體上歸於督促權利人、維護秩序、保護義務人三個平行方面,這種列舉式描述雖然全面,但存在兩個困境,一是無法說明各根據間的邏輯關係,二是無法統一解釋訴訟時效的基本規則及其實踐。因此,對訴訟時效根據作"中心—外圍"式的邏輯重構勢在必行。以保護義務人為中心構建訴訟時效根據體系,既可有效解釋義務人得利的直接後果和抗辯權發生的理論學說,又可解釋禁止法官依職權援用時效、時效中止和中斷、誠信原則排除時效適用等基本規則,這些都是以督促權利人或維護秩序為中心無法予以直接解釋或圓滿解釋的。在訴訟時效根據的層次化新體系中,保護義務人是中心或原點,督促權利人和維護秩序是外圍或延伸。
5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4 08:16
葉名怡.離婚房產權屬約定對強制執行的排除力[J].法學,2020,(04):135-153.
關鍵詞:離婚協議;房產權屬約定;強制執行;第三人異議之訴;債權順位
摘要: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性質上屬於清算協議,離婚房產權屬約定不具有物權效力,例外時案外人的債權亦可排除強制執行。基於對不動產買受人執行異議權的類推等理由,約定所有權人也應可排除名義登記人之債權人對系爭房產申請的強制執行。不過其應滿足如下要件:執行債權為無擔保、無優先受償地位的普通金錢債權或其他無償債權;離婚協議債權在房產特定查封前產生併合法有效;案外人在房產特定查封前已佔有房產;約定所有權人對未及時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無過錯。"唯一家庭生活住房"與"無逃債惡意"不宜作為異議權成立的積極要件,但"有逃債惡意"可作為執行債權人的抗辯事由。
5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4 22:58
陳杭平.前訴與後訴視角下的連帶保證人追償之訴[J].法學,2019,(03):166-176.
關鍵詞:連帶責任保證;追償權;既判力;預決效;參加效
摘要:債權人通過訴訟及取得勝訴判決的方式令連帶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後者又不得不通過訴訟行使追償權,由此就面臨後訴(追償之訴)與前訴的關係問題。在實踐中,根據債權人的處分並附之以法院必要的職權調整,前訴可能形成三種訴訟主體結構,即保證人與債務人作為共同被告、保證人單獨作為被告、保證人作為被告且債務人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這三種訴訟類型的客體(訴訟標的)構成有所區別,所形成的債權人勝訴判決對追償之訴也產生不同的效力。概言之,類型一中前訴判決對追償之訴不會產生消極既判力,但可能發生積極既判力客觀範圍的擴張;類型二中產生特有的"預決效";類型三中產生理論上的"參加效"。由此,可通過訴訟與實體結合的方法論促進判決效力研究的深入化與體系化。
5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4 23:02
武亦文.保單現金價值強制執行的利益衡平路徑[J].法學,2018,(09):95-110.
關鍵詞:保單現金價值;強制執行;代位執行;代位權;保單質押借款權
摘要:保單現金價值並不屬於投保人的固有責任財產,與儲蓄存款存在本質差異,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2條無法適用於對保單現金價值的強制執行。由於實際效用及代位執行對象雙重障礙的存在,對保單現金價值的強制執行也無法被定位為代位執行程序。人壽保險合同任意解除權並無人身專屬性,解除權等形成權亦可通過目的性擴張解釋為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對象,債權人依法理可代位投保人解除保險合同以對保單現金價值為強制執行。但是債權人代位解除保險合同未能實現債權人、投保人、保險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等利害關係人之間的利益平衡,而債權人代位行使保單質押借款權在保障債權人債權受償的同時,也可克服債權人代位解除保險合同所產生的問題,無疑是最優選擇。
5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4 23:03
李激漢.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方式的立法路徑探討[J].法學,2018,(03):90-103.
關鍵詞: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方式;改革路徑
摘要:證券民事賠償訴訟不僅在程序運行中面臨人數眾多帶來的"集體行動問題",而且在實體裁判中也存在股東財產循環、淨損害度量等影響裁判實體公正的現實問題。在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方式的立法過程中,雖然解決"集體行動問題"與應對影響裁判實體公正的現實問題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和衝突,但原則上仍應以積極解決"集體行動問題"作為立法的基本導向。考慮到我國司法體制的實際狀況,立法對投資者人數眾多帶來的"集體行動問題"不宜採取"選擇性激勵"律師之手段,而應以替代性措施加以解決。
5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4 23:05
占善剛.民事判決中的表示錯誤及其更正[J].法學,2017,(08):164-173.
關鍵詞:民事判決;筆誤;表示錯誤;顯然的錯誤;表示錯誤的更正
摘要:民事判決中的表示錯誤是指受訴法院在判決形成過程中意思與表示之間的不相一致。書寫錯誤、計算錯誤乃典型的表示錯誤。民事判決出現表示錯誤,不僅有損判決固有的意義,也會對判決的將來執行造成不必要的障礙,因而應予更正。民事判決表示錯誤的更正程序具有簡易性和便宜性。表示錯誤的更正不影響判決的實質內容,判決的可上訴性、既判力與執行力均以更正後的判決內容為基準。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以"判決書中的筆誤"指稱表示錯誤並不科學,在表示錯誤更正程序的設計上也存在明顯不足,亟待完善。
5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4 23:08
葉衛平.反壟斷法的舉證責任分配[J].法學,2016,(11):28-38.
關鍵詞:反壟斷法;舉證責任分配;信息不對稱
摘要:作為現代反壟斷法應對信息不對稱和信息加工處理難題的主要制度手段之一,舉證責任的科學分配不僅關涉到違法行為的認定與否和原被告雙方的訴訟成敗,更關涉到反壟斷法律制度運行效率的高低和法益目標的實現。我國《反壟斷法》及其司法解釋對反壟斷民事訴訟案件中的原告、被告舉證責任儘管作了特殊規定,但相關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並未被有關法院所完全遵從。從理論上走出盲目照搬民事訴訟法一般舉證責任原則的認識誤區,釐清反壟斷法舉證責任分配特殊規則存在的正當理據,進而優化中國反壟斷法舉證責任分配規則,是非常必要的。
5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4 23:18
張挺.環境污染侵權因果關係證明責任之再構成——基於619份相關民事判決書的實證分析[J].法學,2016,(07):102-111.
關鍵詞:環境污染侵權;因果關係;舉證責任;證明方式;提示條款
摘要:我國環境保護民事立法確定了環境污染侵權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倒置規則。但是,對各地和各級人民法院共計619份環境污染侵權糾紛民事判決書的實證研究結果顯示,雖然這些判決書普遍提及或引用了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則,但是在大部分情形下仍然由作為受害人的原告承擔因果關係成立與否的舉證責任,這與相關立法規定存在矛盾之處。此外,司法實務中當事人對因果關係的證明並不限於"可能性"或者"初步的"證明,而是一種高度蓋然性的證明,這也與主流學說和觀點存在出入。基於實證分析,我國有關環境保護民事立法以及部分學說中的舉證責任倒置規則不符合司法實際,而且司法實踐中的因果關係實際上並未脫離一般侵權行為中因果關係的規範構成。因此,在解釋論上僅能將《侵權責任法》第66條理解為環境污染侵權因果關係證明規則的提示條款,實際上該條規定省略了原告負因果關係證明責任的部分內容。
5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4 23:19
金印.訴訟時效強制性之反思——兼論時效利益自由處分的邊界[J].法學,2016,(07):122-136.
關鍵詞:訴訟時效的強制性;延長或縮短時效期間;預先放棄時效利益;時效利益自由處分
摘要:訴訟時效的強制性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首先,訴訟時效追求的公益性屬於法律保護位階較低的公益性,難以成為訴訟時效強制性的理論基礎。其次,訴訟時效的強制性會將整個訴訟時效法塑造為不可變更的規範群,這與訴訟時效的具體法律制度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再次,相關司法實踐顯示,當事人有關訴訟時效的約定難以直接觸及訴訟時效的公益性。而訴訟時效的強制性不僅會挫敗當事人的正當期待,還會誘使背信行為的大量發生,引發社會信任危機。最後,比較法立法例不僅不能為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提供旁證,反而揭示了訴訟時效強制性立法的危機。在肯認訴訟時效法為任意性規範的思路下,為滿足特殊當事人的特殊利益需求,可以為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設置一定的邊界。
6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4 23:19
楊巍.訴訟時效效力模式之選擇及立法完善[J].法學,2016,(06):42-49.
關鍵詞:訴訟時效效力;立法模式;訴訟時效屆滿的直接效力;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效力
摘要:各種訴訟時效效力立法模式的差異主要體現在法律規範所采概念用語和時效援引規則的配置兩個方面。各種立法模式的共性大於差異,對於訴訟時效屆滿的直接效力,各種立法模式均規定由義務人取得抗辯權或援引權;對於行使抗辯權或援引權的效力,各種立法模式的規定基本一致,具體體現為強制執行力的喪失、自願履行不得要求返還、抵銷的適用和對從權利的影響等。我國"民法總則"應立足於各種訴訟時效效力立法模式的共性,參酌本國相關理論和實務經驗作出相應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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