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共有7篇帖子。
1.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权利,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2.公示催告的申请:票据的最后持有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的请求,从而引起公示催告程序发生的行为。
3.停止支付通知:又称止付通知,是指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向支付人发出的责令支付人停止向任何持票人支付票面金额的通知。
4.公示催告公告: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向社会发出的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告示。
5.公示催告中的利害关系人:持有申请人认为已经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的人。
.
6.除权判决:又称宣告票据或其他事项无效的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在无人申报权利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宣告票据或者其他事项从此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內容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