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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共发了423篇帖子。

【案例资料库】(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集锦

341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12

参考案例

郑某诉庄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4-01-2-103-004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25 / (2023)粤52民辖终122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4.25

裁判要旨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一般而言,通过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人口信息查询系统即可准确获知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地因缺乏固定的判断或者查询方法,容易在诉讼中成为管辖争议的焦点。在以当事人住所地为依据确定管辖时,一方主张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并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诸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查询表等居住登记信息证据材料,能够证明该地点系当事人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可以据此认定经常居住地。

342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16

参考案例

邓某勇诉捷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4-01-2-103-005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03.09 / (2023)最高法民辖36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

裁判要旨

  当事人因通过网络签订金融借款合同而产生的诉讼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对当事人约定的签订地法院进行审查。如果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与案件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合同纠纷的一般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343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16

参考案例

丁某平诉莫某江、顾某华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4-01-2-103-006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2024.07.27 / (2019)沪0107民初13686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2.23

裁判要旨

  债权转让后,债权受让人起诉原债务人的,合同履行地应当依据被转让的基础合同确定。基础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并结合民事合同性质、起诉主体、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等确定合同履行地。债权转让后,债权受让人虽享有原合同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人的利益 (包括程序上的管辖利益) 不应因债权转让行为而遭受损害,故合同履行地( 包括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与案件管辖法院仍应当按照原合同和原合同当事人确定,不能以债权受让人 (新债权人) 作为合同当事人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344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16

参考案例

某银行成都锦江支行与四川某国际经贸公司、成渝某科技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4-01-2-103-007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成渝金融法院 / 2024.06.17 / (2024)渝87民辖终221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23

裁判要旨

  1.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均约定了管辖条款,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审查涉主从合同案件的管辖权时,无需审查判定从合同的效力及其中管辖约定的效力。
  2.管辖权异议审查应当坚持形式审查为主的原则。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45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17

参考案例

黄某诉吴某华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4-01-2-103-008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2024.05.26 / (2024)沪0107民初8524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2.30

裁判要旨

  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债权转让后争议由新受让人住所地法院管辖的,系合同当事人为第三方即债权受让方将来涉诉约定的协议管辖条款,债权受让方不确定亦不可能参与缔结这一协议管辖条款,“受让方所在地法院”不属于订立合同时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故该项约定应当认定无效。

346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17

参考案例

袁某洁诉张某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4-01-2-111-001 / 民事 / 租赁合同纠纷 /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2.14 / (2022)粤15民终1402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30

裁判要旨

  基于合同相对性,依法成立的合同,通常仅对签署合同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介入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委托人据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以合同相对性为由,裁定驳回委托人的起诉。

347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17

参考案例

天某公司诉金某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4-01-2-111-002 / 民事 / 租赁合同纠纷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17 / (2021)鲁民辖终41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民事案件诉讼标的数额,一般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情况认定。人民法院在认定民事案件诉讼标的数额时,仅需对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初步证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被告主张原告虚增标的额以规避级别管辖的,应当提出相应的证据材料予以证明;被告不能提供的,应当依照原告主张的标的额确定级别管辖法院。

348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18

参考案例

黄某诉德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夏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4-01-2-111-003 / 民事 / 租赁合同纠纷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12 / (2023)黔01民辖终13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4.25

裁判要旨

  审理财产租赁合同纠纷要查明租赁物的权利属性和使用情况,从便利诉讼、方便执行等方面考虑,由租赁物使用地法院管辖较为妥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对履行地有明确约定的,应当从其约定。

349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18

参考案例

溧阳某公司诉广安某化工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2024-01-2-114-001 / 民事 / 承揽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7.10 / (2020)最高法民辖31号 / 其他 / 入库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对于协议管辖的效力,应当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在充分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情况下,根据起诉时是否能够确定管辖法院来判断。所谓在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既指当事人在管辖协议中已经写明的管辖法院,也指当事人在管辖协议中虽没有写明具体法院名称,但在起诉时结合起诉主体、诉讼标的额能够指向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且级别和地域均明确的法院。对于当事人仅约定某一地域,但未约定管辖法院的,如果结合诉讼标的额能够在起诉时确定具体法院的,应当认定管辖协议有效;无法确定的,则不能再通过其他联结点确定管辖法院。

350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18

参考案例

某某机械公司诉中铁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2024-01-2-114-002 / 民事 / 承揽合同纠纷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8.04 / (2022)鲁民辖终84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之所以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目的是便于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能够更加全面清晰掌握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对破产企业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该规定属于特别规定,应当优先于普通管辖规定。故破产集中管辖法院与当事人协议管辖法院不一致时,应优先适用破产集中管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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