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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案例 上海某機械公司訴曹某、李某保、周某、上海某公司、某木業公司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 2023-13-2-176-013 / 民事 / 侵害商業秘密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4.22 / (2019)最高法知民終7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1.確定技術秘密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時,可以考慮技術秘密的性質、商業價值、研究開發成本、創新程度、能帶來的競爭優勢、技術貢獻度和侵權人的主觀過錯、侵權情節,以及現有證據能證明的部分侵權損失或者侵權獲利情況等因素。 2.技術秘密的披露是一次性行為,權利人已就同一主體的同一技術秘密信息向另一主體披露的行為提起訴訟,又在訴訟過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後再次就此提起訴訟的,構成重複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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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案例 繆某訴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縱向壟斷協議糾紛案 2023-13-2-183-002 / 民事 / 壟斷協議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2.12.15 / (2020)最高法知民終1137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1.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構成壟斷行為的處罰決定在法定期限內未被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已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確認,原告在相關壟斷民事糾紛案件中據此主張該壟斷行為成立的,無須再行舉證證明,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2.消費者因經營者達成並實施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的縱向壟斷協議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賠償金額一般可以以經營者之間限定的最低轉售價格與競爭價格之間的差額為依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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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案例 商丘市某製藥有限公司訴湖北某醫藥有限公司壟斷協議糾紛案 2023-13-2-183-004 / 民事 / 壟斷協議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8.19 / (2021)最高法知民轄終187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涉及同一合同的合同之訴和壟斷協議之訴,分別涉及合同法律關係和反壟斷法律關係,訴訟標的不同,即便所涉當事人相同或者後訴的訴訟請求實質否定前訴裁判結果,其亦不構成重複訴訟,但原則上由一個法院合併審理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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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案例 中國某移動通信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訴盧森堡某公司及其香港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 2023-13-2-184-004 / 民事 /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12.28 / (2020)最高法知民轄終392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當事人因境外壟斷行為在中國境內受到損失而提起訴訟的,該被訴境外壟斷行為對中國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結果地,可以作為案件管轄連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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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案例 朝陽某供熱公司訴朝陽某熱電公司拒絕交易糾紛案 2023-13-2-184-005 / 民事 /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9.14 / (2020)最高法知民終934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壟斷民事糾紛案件中,如果被告所實施的涉嫌壟斷行為系因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運用行政權力限定交易或者強制要求而發生,相關行政行為在原告起訴時尚未被依法認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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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案例 中國某通訊公司等訴瑞典某通訊公司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 2023-13-2-184-006 / 民事 /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12.30 / (2019)最高法知民轄終32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當事人因境外壟斷行為在中國境內受到損失而提起訴訟的,該被訴境外壟斷行為對中國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結果地可以作為案件管轄連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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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案例 寧波某工具有限公司訴浙江某新能源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申請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案 2023-13-2-392-001 / 民事 / 因申請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3.08 / (2020)最高法知民終521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3.05 裁判要旨 民事訴訟法規定,保全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根據民事訴訟的性質特點與基本原則,是否錯誤的判斷要素大體指向恰當的市場主體審慎、基本的商業倫理道德,以及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在侵害專利權糾紛案件中,因專利權效力穩定性和權利邊界清晰性弱於普通物權、技術事實查明較為複雜、侵權判斷專業性較強等特點,對申請財產保全有無錯誤的判斷應注意此類糾紛區別於一般民事侵權糾紛的特殊性,需結合案件具體事實予以分析。具體到實用新型專利侵權糾紛中的財產保全申請,需著重考察專利權效力穩定性,以審查申請行為是否符合審慎原則,進而判定申請有無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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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案例 上海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某建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合同糾紛案 2023-13-2-483-001 / 民事 / 合同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8.12 / (2021)最高法知民轄終73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1.合同主要條款為派遣人員要求、派遣工作期間、人員級別評估、人員費用結算,且人員費用結算的主要依據為人員級別評估而非技術開發成果,合同亦未明確約定技術開發有關具體權利義務的,可以認定該合同屬於勞務派遣合同而非技術開發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第二款關於「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之規定所稱「爭議標的」,是指當事人訴訟請求所指向的具體合同義務。訴訟請求為給付金錢的,不應簡單地以訴訟請求指向金錢給付義務而認定爭議標的即為給付貨幣,而應當根據合同具體內容明確其所指向的合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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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案例 日本某株式會社訴浙江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確認是否落入專利權保護範圍糾紛案 2023-13-2-487-002 / 民事 / 智慧財產權權屬、侵權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2.12.13 / (2022)最高法知民終2177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3.05 裁判要旨 專利權利人提起確認是否落入專利權保護範圍糾紛之訴後,涉案專利權被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宣告無效,但宣告專利權無效的審查決定尚未確定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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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案例 大連某公司訴何某、蘇州某公司侵害技術秘密及專利權權屬糾紛案 2023-13-2-487-003 / 民事 / 智慧財產權權屬、侵權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9.11.28 / (2019)最高法知民終672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侵害技術秘密之訴與專利權權屬之訴系基於同一事實或者裁判結果相互牽連的,適宜在一個案件中合併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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