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毅,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員額法官人均辦案量長期高位運行隱患堪憂
根據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2024年人民法院收案總數為4601.83萬件,結案4541.89萬件。而目前全國法院系統共有員額法官12.82萬人,折算下來,員額法官的年人均辦案量為354件。另據媒體統計,近年來,全國法院員額法官的年人均辦案量一直穩步增加。2017年,員額法官的年人均辦案尚為187件,2022年已增加到242件;2023年更是驟升至357件,2024年基本持平。不僅如此,2023年全國有10家法院表示法官人均年結案超過630件,排名第一的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法官人均年結案數達驚人的877.34件。員額法官人均辦案量大增且長期高位運行表明,人案矛盾已經成為困擾法院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
關注並重視人案矛盾的背後是對於審判工作質效的隱憂。社會轉型期,利益分化引發訴訟爆炸,不斷遞增的人均辦案量,引發了三重不良後果:一是迫使員額法官疲於應付結案率而難以兼顧辦案質量。長此以往,可能對公正司法的底線形成衝擊,而難以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二是造成立案難、開庭難,部分案件高發地區,一個案件的開庭時間通常要排到幾個月乃至半年以後,嚴重影響到人民群眾「接近司法」「接近正義」的權利;三是員額法官不足,法官助理替補辦案成為部分案件高發地區法院的工作常態,嚴重背離員額制改革的初衷。
正因如此,理論界和實務界提出了諸多應對之策,然而無法標本兼治,也難以在短期內見效,對於核心問題的解決實際作用有限。筆者認為,人案矛盾的實質是,「人」(員額法官)與「案」在量上逐漸呈現出的不匹配,即案多而人少,因此,人案矛盾的產生與法官員額制改革休戚相關。故而,改革方案的選擇,還是應當回歸法官員額制本身。在堅持員額制改革大方向不變、短期內大幅增加法官員額不具現實可能性的背景下,通過調整員額制內部院庭長與普通法官的配置比率,將院庭長所占員額數折算或單列,從而釋放出更多的員額數充實辦案一線,或許才是徹底解決當前案多人少矛盾的根本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