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以下是某人在知乎问题“如何评价刑法学家张明楷”下方的回答,用上述框架进行评估。
德日法系其实很好,但是前提是公权力必须不大,透明且接受大众监督。否则它就成了一个黑盒子,法官开庭前的咖啡就可能成了介入因素是否异常的决定因素。张明楷更新法律理论系统,完善了实务中的理论基础,这都是不可质疑的巨大成就。他们是最早做这些实事的人。但我不认为世界上会有他们标榜的"逻辑完善"的文科体系,张明楷一派借用了很多原则去填补自己体系的漏洞,但是同一性很差。为什么不用这个原则而用那个原则填补?明明这几个原则都是他们这一派的产物,而且都有正当理由使用的。这是因为如果灵活运用他们派别的规则进行排列组合,你会得到完全颠覆常识的结论,所以这也让他们的理论多了很多拟制的结果。这很像"爱因斯坦噪音",对灰尘进行多次成像拟合有可能得到爱因斯坦的照片。实际上我觉得这就不是逻辑自洽,而是给每种罪的判定标定了固定的思考路径以避免离谱的结果,这中间根本没有推导的乐趣。所以说只有理科和理科背后的哲学才是可能逻辑完善的。
同时,我也不喜欢饭圈化的理论界。他和他的徒子徒孙喜欢用诗意的语言描绘法律和自己的地位,这引来了无数法律圈内外的人的感情共鸣,给他加了很多感情分。所以我其实挺不喜欢他的,他的这套理论之后造成的破坏可能远胜他现在的成就。
最后,我刷到这个问题下大部分人都在回答,没有人有资格评价他以及类似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一类的话,我就知道中国的文科已经烂透了,指望他们去进行中国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自取灭亡。文科是最讲究思辨的,却弄到了现在是最讲究身份和地位的,真心希望他们这些人可以少做官,少做事,少做决定。